股權拍賣三次流拍後怎麼辦
① 股權流拍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規定,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以後,在60日之內,要組織第二次拍賣,拍賣總共可以進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賣流拍了,要對拍品進行變賣。如果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後,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在不損害他人權益的情況下,達成變賣以物抵債的協議,法院是准許的。根據相關法律還規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賣流拍的起拍價將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過20%。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意見問題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 對被執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股份憑證(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並強制被執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轉讓,也可以直接採取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處分,或直接將股票抵償給債權人,用於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
第五十三條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② 拍賣流拍後怎樣辦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規定,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以後,在60日之內,要組織第二次拍賣,拍賣總共可以進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賣流拍了,要對拍品進行變賣。如果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後,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在不損害他人權益的情況下,達成變賣以物抵債的協議,法院是准許的。
根據相關法律還規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賣流拍的起拍價將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過20%。
法律依據:《法院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全文》第四條 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對於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③ 股權流拍後怎麼處理
若抵押房產經拍賣三次流拍後,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債的,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若通過變賣程序仍無法成交的,則只能選擇以房抵債,否則法院對抵押房產予以解除查封、凍結,並將房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房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拍賣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擔保物權人及其他優先受償權人的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④ 股權三次流拍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第一步,抵債。
法院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交給申請執行人用以抵債。抵債需要債權人同意抵債才行。
第二步,變賣。
法院將在第三次拍賣結束後出「變賣公告」,變賣的價格還是第三次拍賣中的保留價。
第三步,退回被執行人,也就是說最後法院也不管了。
出現第三步的可能性應當是債權人最不願意的,因為根據規定,流拍的費用需要申請執行人債權人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