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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權激勵申請理由怎麼寫

發布時間: 2025-07-29 18:12:47

❶ 作為小公司,該不該拿股權激勵員工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來分析一下何為股權激勵,股權激勵有廣義和狹義之理解,廣義的股權激勵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對創業合夥人之間的股權設計;即創始人之間如何分權、分利,如何設計股份的進出規則;

2、老闆用股權去激勵員工,充分發揮員工的主觀能動性,激發員工的潛能;

3、用股權去換取相關資源,比如用股權去融錢,出讓股權給相關合作方等,在本文中的股權激勵指的是狹義的股權激勵。

►在分析公司小,適合不適合做股權激勵之前,我們再來分析老闆和員工對股份的認知:

老闆把股權當寶貝

每個創業老闆都有一個英雄夢,都認為經過自己的努力,可以把企業做大做強,在老闆的心中,股權是值錢的,股權是稀缺資源,能不分就不分,如果不分,員工還能好好乾,最好就不分股權,如果股權實在不分不行,那就只有分股權,這可能是大部分老闆的想法。只有為數不多的老闆能夠看透股權的價值,願意和員工真正共享股權的成果。

員工對股權的態度模稜兩可

員工對股權的心理很微妙,在企業小的時候,企業前景還不明朗,員工對於股權的價值不太看重,員工更關注的是當下的現金收益,而不是企業未來的股權收益,大部分員工對於企業的股權是將信將疑的,真正深信不移的員工少之又少,在公司小的時候,最好對給點現金收益,當然能給股權更好。針對員工的心理,我們對應不同狀況下的企業,採取不同的股權激勵措施。

1、成立時間較長,團隊也很穩定,盈利也比較好;

此時該種企業做股權激勵的時機已經成熟,員工與老闆之間,互相比較了解,雙方的信任程度較高,員工入股可以分到紅利,員工入股的積極性會相對較高,最理想的做法,是讓員工一次性掏錢入股,因為員工掏錢入股,說明員工對企業的信心比較足,如果員工手中資金不足,可以採取讓員工用期股的入股方式。

所謂的期股類似於我們的按揭買房,即授予員工一定比例的股權,如 3%,讓員工先行享受到入股的分紅,在員工得到分紅款之後,再用分紅款去償還購買股份時應付的款項,這種按揭入股的方式,可以調動員工入股的積極性。

2、成立時間較長,企業還沒有盈利;

這種情況下,讓員工入股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員工在入股時會進行權衡,如果入股之後沒有收益,員工會找各種理由進行推脫,入股的成效會不太顯著。

還有一種例外情況,即企業盡管前期沒有盈利,但企業在為發展打基礎,未來企業爆發的可能性非常大,如京東,盡管成立之後的十多年,企業沒有盈利,但員工相信企業的前景,可能有部分員工也會入股,當然現在的京東已經很大了,不屬於小企業,我們為了說明,僅作類比。

3、成立時間較短,但盈利較好;

在當下的中國,競爭如此激烈,成立時間較短,就能取得較好的盈利,這種幸運的企業有,但會相對較少,在此類企業採取入股方案時,因為老闆和員工了解的還不太深,雙方之間的信任度還不太高,即使員工入股,我們也建議採取期權的入股方式,所謂的期權就是給予員工一定比例的股權,比如 3%,分三年期給到員工,每年員工可以拿到 1%,干滿 3 年,則員工享有該 3%的股權。

同時對員工附加一定的考核條件,如關於業績的考核指標,完成則股權歸屬該員工,完不成則股權仍歸公司所有,這樣對於員工就會既有激勵作用,也會有約束作用,股權對於企業來說就是可放可收的,如果沒有相應的約束條件,則可能造成給了員工股權之後,發現員工不合適,股權也收不回來,反而造成公司的被動。

4、成立時間較短,但沒有盈利;

這種情況在生活中非常多,也是很多老闆關心的,我們認為此時可以做股權激勵,但員工激勵落地時相對較難,難點有三:

❶員工對企業的未來不太確定,入股時信心不足;

❷企業的入股價格很難確定,估值就是對企業未來預期的判斷,企業股份價格估的低,對老闆不公平,估的高,員工不願意入,這是難點,往往雙方很難達成一致,現實生活中往往員工對企業的價值估的低,老闆對企業的價值估的高;

❸給予員工股權更多是基於員工未來的貢獻,而不是過去的成果,員工過去的貢獻已經用工資獎金予以量化,只所以給員工股權是想激發員工更大的創造性,而員工對企業未來的貢獻價值大小不好評判,企業未來的發展,更多處於不確定性,更多靠員工的創造而不是按部就班地執行,企業更需要有貢獻性的人才,而員工的創造性、貢獻度不明確,處於混沌狀態,此時給到員工固定的股權比例也不科學,所以公司小但又不盈利的企業操作起來就相對困難。

❷ 怎樣做員工股權激勵才能留住人

1互聯網時代人才的三個趨勢主要有三個特點。
第一是人才的移動化。移動互聯網時代最大的特點就是快速移動,快速移動,不僅包括資金、信息的快速移動,也包括人才的快速移動。人才的快速移動,不管是國有企業、外企,還是民營企業,公司內的人才都是快速移動,留人越來越難。
第二是人力資本化。現在出錢少或者不出錢的人已經越來越成為股東,甚至成為大股東。例如滴滴打車,最近一輪估值250億美金,像陳偉這個團隊,他們出的錢很少,但是這個團隊很強,他們靠出少量的錢就已經成為公司的大股東了,所以人力是資本化的。包括小米、騰訊、華為等,整個團隊出的錢很少,但是在公司佔有大量的股份,而這些股份特別值錢,所以人越來越資本化了。越優秀的人才,你越要把他資本化,他來參與公司未來長期的大盤子的利益分配。
第三是叫創業大眾化。在創業大街這個地方,什麼O都缺。就是不缺CEO。一方面是政府的大力提倡,另一方面創業門檻越來越低,所以基本上創業都大眾化了。
基於前面這三個特點,給每個企業主提出來一個難題。公司怎麼樣做好激勵築巢引鳳?第一要吸引人才第二要留住人才第三要給人才提供創業創新的平台。
2組織內激勵公司在創業期,在成長期,公司本來就比較好的成長性,公司盤子也不是特別大,適合在公司內部做股權激勵。進入機制要做好九定:
第一,定股權激勵的目的。馮侖說,滿書店都是愛情的教材,但是滿大街都是不幸的婚史;滿街都是管理書籍,卻到處都是破產的企業。股權激勵其實也是一樣的情況。大家做股權激勵的時候,很多時候其實本來是要干這個事情,最後干著干著干成了另一個事情,滿街都在做股權激勵,可是到處都是分裂的團隊。其實股權激勵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激勵團隊,而不是分裂團隊。
第二,定發放主體。什麼樣的公司適合去做股權激勵?我們拿兩種類型的公司來比較。第一類公司,原來工業時代這些企業,像富士康一樣製造型的企業,第一企業都屬於資金驅動型、資源驅動型的企業。他們有比較強的薪酬支付能力,他們不需要拿股權當成工資來發放。即便公司給職工發股權,這個股權的想像空間很有限,很難有爆發性的增長,成長空間都有限,這些企業我們覺得不太適合做股權激勵,或者說它的效果特別有限。第二類公司,人力驅動型的公司,都是輕資產的企業,比如說互聯網相關的行業典型的BAT,國外的谷歌、亞馬遜、蘋果,都屬於這類公司,員工很多都是腦力工作者、知識工作者,這些公司其實是人在創造最主要的價值,錢雖然說也很重要,但是跟人相比,他的重要性越來越下降。這些公司在創業的時候,都會經歷一段早期的時候現金流不是特別好,把股票當成工資的一部分發給員工,雖然九死一生,但是萬一做成的情況下,股權的想像空間還是比較大,因為這些公司基本上都是高速成長。
第三,定時。公司什麼階段適合開始啟動做股權激勵?創業公司的股權有三個特點,第一它投資風險巨大。第二投資回報周期很長。第三股權流動性很差。從員工的角度來考慮,他之所以願意掏錢出來,願意持有公司股份,無外乎三個原因:第一是基於對公司創始人的信任。第二是基於對公司運營數據的信任。第三是基於對零投資風險的信任。所以基本上公司你讓員工投錢,讓員工持有公司股票,只會基於這三個原因。所以這三個基點就是大家適合做員工股權激勵的時間節點。對於跟著你幹了三五年認可你,跟著一起追隨你的員工,大家認可你的人的情況下,其實早期的時候就可以讓一部分人參與持股。對於大部分公司來講,其實還是適合在公司外部有融資估值或者現金流做得比較好的情況下,才適合對員工持股。要麼就是說你公司確實一方面可能需要錢,就是需要員工融資,另一方面需要有人大家把它當個事,團結一批人去創業。這種情況下,又沒有融資估值,也沒有現金流也不好的情況下,你可能只能給他們兜底,大家才有可能把錢投出來。所以這是公司適合做團隊持股計劃的三個時間結點。
第四,定人。就是說對什麼人去發股票,定人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本來做團隊股權激勵是要團結大家一起創業的,但是你如果是這些問題沒處理好,最後製造的是公司分裂。
怎麼處理這個問題?我們通常幾個建議,首先股權激勵發放的標准一定要相對公平合理,因為給誰發,發多少,這裡面公司內部肯定要有一套標准,比如說比較多的公司基本上都會跟幾個指標掛鉤,包括崗位、績效、入職時間等。第二這個標准要公開。第三股票發放的結果,拿到不拿到的人大家都能被激勵,而不是說拿到的人被激勵,沒拿到的人最後搞成了分裂。第四股權激勵最好是讓員工主動選擇,而不能是搞攤派。 第五,定量。就是說給員工發股票的話,到底應該給他發多少股票?這是每個創始人後面都會碰到的問題。跟大家討論幾個思路。
第一,股權是一個金融產品,絕大多數人看不明白,因為它太復雜了。
第二,股權激勵,是要激勵團隊,而不是補償。所以數量上面主要是基於他未來有可能為公司創造多少價值,而不是完全按工資來。
第三,要跟團隊溝通明白股權背後代表的價值。股票的價值是代表公司的價值,公司的價值背後是這個團隊的價值,商業模式的價值,產品的價值。給團隊發股票的時候,你不能只講發了多少點,你要給他講明白這個股票背後代表的價值是大項。
第四,毛定心理。很多時候大家都不知道該給多少的情況下,就得找到一個理由去說服自己,說這個數字是公平合理的。確實想不明白,說不清楚的時候,就對標他的薪酬,本身就是一種方式。第六,定工具。就是說發股權。首先,激勵工具,對一個公司來講,其實團隊的激勵主要有兩類,一是非物質的激勵,包括員工的培訓、榮譽、晉升、提升,解決的是員工成長的需求;二是物質激勵,又分為現金激勵和非現金激勵。總體來看,激勵一個團隊的話,在公司裡面不是股權一種方式,是有很多種方式,股權是一種中長期的激勵方式。第二,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不同的激勵方式的側重點。早期的時候,創業公司主要是長期激勵比較多。對於成長期的企業來講,就是短期跟長期結合。到了成熟期以後,基本上股權就很少用了,主要就是發基本工資,發短期激勵。到這個企業衰退期的時候,基本就只發工資,發合作了。所以在創業期跟成長期,這兩個階段長期的激勵方式會用得比較多。
早期的核心創業團隊,通常我們建議是拿限制性股權。
各種不同的激勵工具,是不是我只能用一種激勵工具?其實在公司裡面,針對不同的人,可以把各種激勵工具組合去用。比如之前我們有個客戶,他們做的是一個互聯網家裝的一個項目,以對於這些創業合夥人來講,他們其實發的是股權+限制性股權,這兩種方式相結合的方式。高管跟員工。他們當時主要發的是期權。對於全國各地的城市合夥人,則直接跟收入掛鉤。不是說每個公司一定用這種方式,而是大家需要考慮這些問題。第七,定價。股權到底應該給他多少錢一股?大家討論幾個經常會碰到的事情。
第一個關於乾股的問題,經常有創始人問,我就是想給某個人發乾股,乾股怎麼發?首先我們認為乾股我覺得不是坑人就是坑你自己。法律意義上不存在所謂的乾股,只存在是你出錢還是他出錢的問題。
第二個關於股權定價從時間上來講分不同的階段,我們整體來講可以把公司的股票定價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就是公司融資之前,第二個階段公司融資之後,但掛牌上市之前,第三個階段公司掛牌或上市之後。這三個階段其實越早期的時候,公司定價的靈活度越高,定價靈活度越高。
第三個定價這一塊要考慮兩方面的因素,第一要激勵團隊,第二要考慮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
第四個,對員工來講,在掛牌或者上市之前,員工是沒有付款壓力的。只有等到掛牌或者上市以後,員工才會選擇行權。他那個時候才需要掏錢。第八,定條件。股票發放出去以後,到底以什麼條件去發?大家給人分股權的時候,這個分股權是有條件地給,不是完全不付條件把股票分完就完事了。
不管創始人的股權還是員工激勵的股權,本身是一個人力資本的概念,你既要尊重他的價值,既要激勵他,其實也要約束他。激勵機制主要體現在比如按照低於公司的估值發股票;約束機制其實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第一對於核心團隊,你要約定全職投入。第二你的股票要分期兌現。第三,要約定離職回購機制。第四要約定好他的敬業盡職義務。這些都是公司股票發放的約束機制,必須把條件約束好。
關於股權分期兌現,怎麼兌現?我們總結了最主要的兌現方式有這么幾種,第一種就是公司用得比較多的就是分四年,每年兌現1/4,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兌現方式。第二種方式滿兩年兌現50%,三年75%,四年100%。第三種模式是逐年遞增,第一年兌現10%,第二年兌現20%,第三年兌現30%,第四年兌現40%。第四種方式就是干滿一年兌現1/4,剩下的在每個月之內兌現1/48。其實這四種方式都有公司在用,而且每種不同的方式對團隊都是不同的導向,大家可以根據需要選擇適合你們的方式。第九,定持股主體。包括幾種方式:
第一種直接持股,就是說像期權,兌現了以後就直接個人持股。但是這種直接持股,這種方式我們不太建議大家這么去操作。
第二種代持,代持相當於你跟員工約定好,股票都由創始人代持,在工商層面不體現,所有的投票權都委託給你來行使,代持的方式對於很多相對早期的公司,其實如果是持股人數不多,比如也就三五個人,我們建議大家就可以採取這種代持的方式。
第三種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就是說公司是一個持股平台,股東都通過持股平台持股。這種方式就基本上公司到了相對成熟的階段,然後持股人數也很多,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持股平台的方式去持股。基本上到了新三板掛牌或者上市的時候,後面基本上全部都會轉換成持股平台。退出機制主要討論四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是退出事件哪些事情會導致員工的退出?一是離職,二是業績不達標,三是跟婚姻掛鉤,四是繼承事件。第二是退股范圍。這里會涉及到幾個問題:第一,關於股票99%的問題你都不用問合不合法的問題,只是大家一些商業交易習慣,你們之間兩廂情願,自己約定的事情。第二,回不回購兩種方式都有。第三,退股價值。回購價格是一個退出裡面的核心東西,有幾種方式,首先第一大家要考慮離職的時候,已經兌現的股票跟沒兌現的股票是不一樣的。對於沒兌現的部分通常就原價回購;已經兌現的部分,其實可以參考原來購買價格的溢價、公司的凈資產、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折扣價這三個標准。第四,退股的共識。談退出機制至少要溝通到幾個層面,
第一你跟合夥人去溝通;第二你跟團隊溝通好;第三大家約定好;第四老大得帶頭遵守。
以基本上這四條都會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我們就會發現,很多創始人就會發現,談完這些東西他發現這個股權就得這么分,有這些退出機制才是正常的。家談完這些東西以後,大家覺得簽文件簽得很快,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所以大家先要做好預期管理,先要在軟的理念達成共識,後面再談硬的利益分配機制。
3組織外的激勵
公司一旦做大,大家就會發現組織內激勵就會面臨很大的困難了,老員工不願意分股權,新員工覺得分的少。這個時候在公司裡面做股權激勵,已經沒有多少空間了。所以我們就得去考慮組織外的股權激勵的問題。包括以下幾種方式:第一是萬科的項目跟投式。萬科把每個樓盤項目做成一個公司,做成項目公司不在母體公司裡面分股權,而是在二級公司裡面,每個項目萬科出一部分錢,外部融一部分資,另外公司內部跟投,三波資金一起投這個項目。內部跟投實際上就是解決團隊激勵的問題。內部跟投有幾個方式,首先對每個樓盤項目附了一個上限,第二它裡面分了有些人是必須跟投,有些人可以跟投。通過這種方式,這個團隊放大了,有資金杠桿,又控制了成本,還解決了這個團隊的激勵問題。第二是完美世界的內部孵化的模式。內部孵化分幾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員工階段,員工提交類似創業計劃書提交給公司,審核通過後,公司投一部分錢,從工資來墊;
第二個階段是工作室階段,如果早期只是一個想法,後面能作出產品了,產品還有一部分利潤,中間賣了貨還能賺錢,這個階段公司跟員工是另外一個互聯網方式,我有30%的分紅權給團隊,賺了錢30%分給團隊;
第三個階段是獨立公司階段,如果說項目越來越成熟,產品越來越成熟,商業模式越來越成熟,團隊越來越成熟,那我們就乾脆設立一個獨立的公司,然後他們就給團隊分股,運營團隊可以佔到30%到49%的股份;
第四個階段,如果說這個項目創始人經過前面這一段時間的歷練,鍛煉的話,他已經是一個成熟的創始人,這個項目也是一個成熟的項目,甚至它具備資本市場的價值,這個時候母體公司就不停地往後退,最後只是財務投資人,那你們可以讓團隊內部可以控股,這個公司未來還可以獨立上市。

❸ 公司小,適不適合做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與公司的規模大小無關,因此,即使公司較小,仍然適合做股權激勵。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

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企業選擇股權激勵的方式來提高工作效率,需要重點關注及選擇股權激勵的關鍵點。

2、合作預期:

合作預期理論認為,雖然通過監控能給僱主提供更多有關代理人的信息,僱主和代理人雙方通過不斷的談判和合作最終能達成一個合理的協議,就是業績薪酬合同。代理人和僱主彼此相信對方的誠信,而代理人也願意和僱主共擔由其管理引起的風險。

❹ 股權激勵主要有哪些方式

方式有很多種,不過題主應該了解的是如何選擇一個適合自己項目的股權激勵方式。

通過我們服務客戶的經驗,我們認為股權激勵方式有三種。第一種,工商股權激勵,第二種股份期權的股權激勵,第三種虛擬股權的股權激勵。

第一種方式工商股權激勵

所謂的工商股權激勵就是說,你把你持有的工商股權直接給到被激勵對象,就是所謂的工商股權激勵。簡單來說,你要引入你的小合夥人,給他百分之一的股權,把這百分之一的股權直接轉讓給他,那就是工商股的股權激勵。

第二種方式 股份期權

我們把我們的工商的股權,按照公司的一個估值,把他劃分為很多份。我們知道工商的股權一共就是百分之百,你能夠拿出去的是百分之一,百分之十,百分之九十。而我們的股份期權呢,我們是說你把這百分之百,把它擴充為1萬分,10萬分,100萬分,1000萬份,甚至一億份,這就是所謂的股份期權,股份期權是虛擬的,是公司內部的約定,這個股份期權是不能在工商資料裡面體現的。

第三種方式虛擬股權

虛擬股權是說,也是把公司的股權會分很多的份,但是它只是一個分紅的權利,這是他和股份期權相區別的地方。他沒有投票權,他也沒有決策權,他也沒有監督權,他也不需要承擔出資的義務,他也不需要承擔其他的股東義務,他只有一個權力就是參與公司分紅的權利。

具體如何操作還是建議預約律師進行咨詢的。

❺ 股權激勵的利大弊小

股權激勵帶來的好處
一、股權激勵有利於公司留住人才、約束管理人才、吸引聚集人才。

例如,華遠地產股權激勵制度採取股票期權為激勵工具,激勵對象為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激勵額度為總額3000萬股,其中高層管理人員共持有100多萬,職工從1萬股到10多萬股不等,行權期規定員工認股證的執行按照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的規定在獲授一年後行權,四年後方可賣出,分配依據為基於服務年限、職務實行分配。

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之前兩年的平均員工流失率為15.7%,實施之後兩年的平均員工流失率降為12.1%。

二、股權激勵有利於公司降低人力薪酬成本和激勵資金成本,還有利於實習公司的快速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

例如1,萬科公司的業績獎勵型限制性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為萬科公司不超過員工總數的8%,股權激勵計劃提取激勵基金的條件為同時滿足公司年凈利潤增長率超過15%和公司全面攤薄的年凈資產收益率超過12%的雙重要求,而當年萬科2011年的年銷售收入增長41.4%,凈利潤增長率超過了32.1%,而年凈資產收益率更是達到了創紀錄的18.17%,當年即為股東創造了96.25億元的凈利潤,達到了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例如2,普爾500公司,高管的薪酬構成中有超過50%的為期權收入,且期權收益占薪酬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趨勢(見圖)。2006年,美國資產規模在100億美元以上的大公司中,劃佔7%,長期激勵計劃佔65%。其CEO的薪酬構成是:基本年薪佔17%,獎金佔11%,降低即期工資權重,參照公司業績進行的期權收入由1992年的25%增加到2000年的50%,甚至出現了類似「一美元」工資出現。

三、股權激勵有利於合理分配公司發展後的利潤增值部分。

例如,中興通訊(34.50,+0.09%)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興通訊)是中國最大的通信設備製造業上市公司、中國政府重點扶持的520戶重點企業之一。2006年,中興通訊被國家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三部門確定為國家級創新型企業。

中興通訊從2006年開始採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開展股權激勵, 激勵對象包括高管人員及關鍵崗位員工。該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5年, 其中前2年是禁售期,後3年為解鎖期。在解鎖期內, 若達到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解鎖條件, 激勵對象可分三次申請解鎖: 解鎖期分別為禁售期滿後的第1、2、3 年, 解鎖數量依次為不超過獲授標的股票總數的20% 、35%和100%。中興通訊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鎖條件是各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計算的低值為准) , 如果該指標不能達標, 當年無法申請解鎖且日後不能補回。除此之外, 無論是公司還是激勵對象, 一旦出現財務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或有違法違規行為, 那麼將失去授予或解鎖資格,這無形中也形成了對公司和員工行為的約束。

中興通訊2007 年和2008 年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0.94%和12.36% ,達到了解鎖條件。首次解鎖的股票共計14 559 708股。截止到2009 年7 月2 日, 中興通訊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為3 274人(包括19 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其中60%以上是公司研發人員。對研發人員的激勵起到了穩定研發隊伍的作用,對公司的3G 業務的業績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2009 年上半年, 中興通訊在全球無線特別是3G 市場上的份額獲得提升, 公司繼續保持穩步增長趨勢。

股權激勵結出的苦果

我國對企業經營者實施股權激勵,是借鑒國外經驗引進的「舶來品」,初衷都是想藉此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把企業搞好。可是,如果不進行系統的股權激勵設計和控制,不僅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而且還會結出不少苦果,有的苦果還會苦不堪言。

一、最常見的「苦果」

在考察大量股權激勵項目經驗的基礎上,發現股權激勵實施後導致的以下幾種「苦果」是最令股權項目實施者頭痛的:

(1)高管的所得大幅上去了,企業效益卻大幅下降;

(2)辭職套現,成了不少高管的首選;

(3)股權激勵變成股權糾紛

1、高管的所得大幅上去了,企業效益大幅下降

股權激勵這個「舶來品」一度受到中國企業追捧的同時,卻出現了企業高管收入大增,而企業效益大幅下滑的不良後果。據統計,2006年初到2008年3月21日,僅滬、深兩市就有9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權激勵方案。在此期間,大部分企業高管層的所得上去了,而企業效益卻大幅下降了。

例如,伊利和海葯兩家公司高管所持股份,分別達到股本總額的9.681%和9.88%, 2006年4月伊利(40.18,-2.50%)高管潘剛獲得1500萬股,當時行權價格為13.33元,他獲得的股權激勵是他當年薪酬87.4萬元的100多倍;格力電器高管朱江洪和董明珠經過二次股權激勵,兩人合計占激勵股份總數的百分比,由第一次的42.08%提高到了46.76%,身價按當時算超過了1.9億元,稱得上是一夜暴富。而企業的效益如何呢?很不理想。如,2007年伊利營業利潤虧損971萬元,海南葯業則約虧5000萬元。

2、辭職套現,成了不少高管的首選

上市公司的高管作為公司的決策者和經營者,對公司的實際情況最清楚、對公司股票的實際價值最清楚、對公司發展的前景也最清楚。當通過種種手段或是乘著股海順風,眼看公司股價己漲到了頂點,這時,他們想的第一個問題,不是使企業怎樣進一步發展,而是手中的股票怎麼辦?

要點,而《公司法》第142條有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25%;不拋,如果泡沫破滅,股價下來怎麼辦?最好的選擇那就是辭職,辭職了,就能一次拋售套現。至於企業會受什麼影響,這就統統不管了。據報道,在股價漲到頂點時,就有不少企業先後辭職套現,如三花股份公司先是原副總裁、董事任金士,董事王劍敏於2006年3月辭職,接著是原董事長張亞波2007年4月辭職。另據有關媒體透露:思源電器、新和成、德豪潤達、科華生物、天邦股份、海翔葯業等公司,都有不同程度存在著高管辭職套現現象。

3、股權激勵變成股權糾紛

股權激勵過程中,不合理或不嚴謹的操作會引發許多糾紛。最典型的案例莫過於:2007年,雪萊特兩發起人股東對簿公堂。2002年,雪萊特董事長柴國生,為激勵高管,自願將名下占公司總股本3.8%的股份贈給時任公司副總經理的李正輝,並規定李正輝自2003年1月1日起在雪萊特公司(2.08,-4.15%)服務時間須滿5年,若中途退出,以原值除以服務年限支付股權。2004年,柴國生再次將名下占公司0.7%的股權贈與李正輝,而李正輝承諾自2004年7月15日起五年內,不能以任何理由從公司主動離職,否則將按約定向柴國生給予經濟賠償。但李正輝於2007年8月25日辭職。一個月後,柴國生以未履行相關協議及承諾為由,將李正輝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之前由原告贈予的上市公司5223886股並賠償損失。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因為缺乏支付款證據,李正輝3.8%的股份應屬柴國生「贈與」。但對於柴國生要求李正輝返還其受贈的全部股票不予支持。這是國內首個股權糾紛案例,之後這種股權糾紛案例不斷再現。

二、結出「苦果」的原因分析

因何會結出這種苦果?原因當然很多,有主觀、有客觀、有上面、有自身等等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可以總結為以下三點:

1、激勵實施,既無條件也無約束

實施股權激勵是有條件的,它需要一套嚴格的公司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體系做支撐。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適合做股權激勵,也並不是一個企業什麼樣的股權激勵模式都可以做。所以,做股權激勵之前,要對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和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做科學鑒定,否則,股權激勵不僅不能帶來預期效應,反而會造成惡果。例如,2009年初,浙江某化工有限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該企業做高檔紡織印染劑研發、生產、銷售,正處於高速增長期,也開始有風投接洽,上市也提到議事日程,由於公司成立時間不長、發展過快,還沒有完善的公司制度體系和績效考核體系,公司管理比較混亂,老闆憑自己的精力已經遠不能顧及公司的方方面面。為了規范公司管理,老闆決定實施股權激勵,初衷是:實施了股權激勵,激勵對象就是公司的主人,這樣他們不用上級催促就會勤勉工作。但經過半年的實踐,該化工企業不但沒有實現預期的目的,反而使工資費用迅速增加,企業利潤急劇下降。

2、方案設計,既缺審查也無監督

公司能不能搞股權激勵,什麼時候搞股權激勵,怎樣搞股權激勵?實施以後,誰來監督?或者即使有審查、有監督,卻無規可循、無法可依。這將會導致與企業提高效益、效率不相對等的「高激勵」、「過度激勵」等現象的出現,伊利與海葯都屬於這種情況。

既有激勵、又有約束,這才是一個完整和科學的機制。股權激勵不像獎金,獎金的設定只需一個粗放的條款即可,而股權激勵需要更完善、更規范、更科學的規則來維持其長期激勵效果。方案設計不周全、不合理就有可能使企業陷入困境。例如,2008年,中關村東方華盛科技有限公司即將在中關村三板掛牌。公司原本有三個股東,考慮到掛牌上市後股份會有較大增值,公司CEO羅平認為這是一個為大家謀福利鼓舞士氣的好機會,於是在改制過程中吸收近40位員工入股,其中入股最少的只有3000多元,占公司股本總額萬分之一。可是,公司剛剛在中關村三板掛牌,便有個別小股東以急需用錢為由要求企業主收購自己的股份。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後一年內,發起人不得轉讓股份。這些員工都是在改制過程中入股的,因此都是發起人,所以無法立即轉讓股份。企業主被逼無奈,只得先把自己的錢借給員工。

3、股權兌現,既無法規也無制度

對經營者實行股權激勵,曾被稱為這是給經營者戴上了「金手銬」,使他們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長期行為。而現實的苦果告訴我們,事實並非如此。經營者仍是急功近利、短期行為,甚至為了給自己謀利,高層管理人員有可能採用違規手法,虛報營業收入和利潤,安然事件就是典型的代表。安然事件使近600億美元市值瞬間消失,投資於安然的各類美國工人退休基金和個人退休金受到災害性打擊。但是,就在申請破產的前一天,安然的高級管理人員卻給自己加上了一項價值5500萬美元的現金獎勵,而一個星期之前他們還剛剛獎給自己5000萬美元。

這個毛病出在哪裡?就出在股權兌現,缺乏必要的、嚴格、合理的法規和制度上。另外,現行《公司法》中的規定是存在漏洞的。既然在任時不能全部拋售股票,那我就辭職。辭職了,法律就管不到我了。現行辭職套現的高管們,就是鑽了這個空子。

實施股權激勵的難點
非上市公司除了各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時存在的普遍問題之外,由於其未能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在證券市場上掛牌交易。這使得公司股票沒有市場價格,不能通過證券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實時動態地反映出公司價值,也使公司股票的流動缺少了實現的平台,變現能力不強。因此,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時候還具有其特有困難,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績效評價分歧大

績效評價指標的設計是一個股權激勵計劃的基礎,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是與激勵對象所達到的工作業績掛鉤的,所以如何評價激勵對象的工作績效成為了股權激勵的先決條件。對於上市公司,其股票市場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經營狀況,所以它為考核員工工作績效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參考指標,特別是在成熟有效的資本市場背景下,其作用更加明顯。而對於非上市公司來說,在沒有股票市場價格這一衡量指標的情況下,應該如何確定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建立考核辦法,具體又怎樣計算,怎樣與期權激勵掛鉤,是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最具挑戰性的問題。不規范、不公平、不公正的績效考核不僅不能使股權激勵計劃充分發揮激勵作用,相反可能還會給公司帶來內部矛盾、挫傷員工士氣、引發法律糾紛等後果。

2、行權價格難以確定

對於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一般做法是以期權協議簽訂時本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作為期權的行權價基礎。與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訂股權激勵計劃時其行權價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 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美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對企業的價值進行專業評估, 以確定企業每股的內在價值,並以此作為認股權行權價與出售價格的基礎。

目前在我國非上市公司的實踐中,行權價與出售價的確定一般採用每股凈資產值作為主要的參考依據, 也有一些企業的認股權的行權價格就乾脆以普通股票的面值確定。顯然,以每股凈資產值作為行權價的做法過於簡單。以股票面值作價更是價值失真、其客觀性、公正性與准確性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3、持股結構難以把握

實施股權激勵,涉及廣大員工利益的重新調整。企業用於股權激勵的股份總額是多少?企業不同崗位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一般員工的具體股權激勵數量分別是多少?不同級別、崗位員工的持股比例是多少?企業用於後期激勵的預留股份數量是多少?持股結構如何更科學、更合理、更有效?這可以說一個操作難點。不合理的持股結構可能會導致公司股權的流失、控制力的喪失,甚至引發公司內部爭權之斗。

4、行權時間和條件難以設置

股權激勵的效用是體現在被激勵對象將行權時所得到的增值,因此行權環節在整個激勵計劃中處於核心地位。公司作為激勵主體其能否保證股份順利變現以及對變現條件的合理設計將影響著激勵計劃的實施效果。上市股票可以在證券市場上出售而取得現金,並且增值部分來自於市場,不需要公司的現金流出。而非上市公司在這一點上又顯得先天不足,其遇到的主要障礙是變現資金的來源問題。當大量股票同時要求變現時將給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務壓力和支付風險。因此,非上市公司在安排行權時間的時候,必須謹慎、周全地考慮以下這些問題:整個股權激勵計劃的時間是幾年?行權期總共分為幾個階段?首次行權是什麼時候?每次行權變現的股份比例是多少?行權的門檻是什麼?等等。這些都應該予以原則性、規范性的規定,從而使股權激勵計劃起到一個長期有效的作用。

5、員工作為股東的進退機制難以理順

隨著公司的發展,公司經營管理者及其他員工將不斷發生變化。有的員工會離開公司,也有新的員工進入公司。根據員工持有股份的初衷離開公司的員工就應該退出股份,新進的員工應該持有股份。由於是非上市公司,不能藉助於股票市場中介買進或賣出該公司股票,股東的進退機制很難理順。經營者離開企業,其在企業的股份如何兌現,是由繼任者購買,還是由離去的經營者繼續持股享受分紅?即使由後繼的經營者購買,能否按原價購買,退出的期股價格如何評估等等。

此外,非上市公司一般都以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出現。它與股份公司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人合公司,其中任一股東的進入與退出都應該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而股份公司是一種資合公司。股東的進入與退出受到的限制相對少些。因此非上市公司的股東退出以及新股東的進入,操作起來比上市公司復雜得多。

6、難以讓員工相信財務信息真實性及建立員工與領導間的信任機制

上市公司會定期公布公司財務信息,使公眾了解公司經營情況。而非上市公司一般不會聘請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公司的財務資料缺乏公信力,即使經過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員工對於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及可靠性也會產生懷疑。如年度銷售額、利潤額、負債額、現金流量等,如果這些數據都難以讓員工相信,員工就更不會信服其分紅、股份計算的真實性,這會損害股權激勵的權威性。另一方面,站在公司的角度,公司一般並不願意將所有財務信息公之於眾,而且也並非公布的財務信息越細越好。因此,非上市公司如何建立一種完善的財務信息披露機制以及領導與員工之間的信任機制,既能使員工獲悉一些必要的數據並相信其真實性,又能保護公司的商業機密,這也是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過程中又一重大難題。

❻ 股權激勵對於創業公司有什麼意義

激勵就是激發和獎勵:當你提出實施方案的時候,可以激發大家超越自我,實現業績目標,最後獲得獎勵。股權激勵是通過給予管理層及骨幹以公司股權的形式,使其在較長的時間里,因持有股權而與公司發展的權益一致。有助於公司留住人才、約束管理人才、吸引聚集人才。

一、股權激勵
激勵就是激發和獎勵:當你提出實施方案的時候,可以激發大家超越自我,實現業績目標,最後獲得獎勵。股權激勵是通過給予管理層及骨幹以公司股權的形式,使其在較長的時間里,因持有股權而與公司發展的權益一致。有助於公司留住人才、約束管理人才、吸引聚集人才.


二、股權激勵的作用
1、建立企業的利益共同體
一般來說,企業的所有者與員工之間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和投資收益,而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受雇於所有者,他們更關心的是在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個人收益。二者價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導致雙方在企業運營管理中行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會發生員工為個人利益而損害企業整體利益的行為。實施股權激勵的結果是使企業的管理者和關鍵技術人員成為企業的股東,其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趨於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間的矛盾,從而形成企業利益的共同體。
2、業績激勵
實施股權激勵後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成為公司股東,具有分享企業利潤的權力。經營者會因為自己工作的好壞而獲得獎勵或懲罰,這種預期的收益或損失具有一種導向作用,它會大大提高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員工成為公司股東後,能夠分享高風險經營帶來的高收益,有利於刺激其潛力的發揮。這就會促使經營者大膽進行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採用各種新技術降低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和核心競爭能力。
3、約束經管者短視行為
傳統的激勵方式,如年度獎金等,對經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財務數據,而短期財務數據無法反映長期投資的收益,因而採用這些激勵方式,無疑會影響重視長期投資經理人的收益,客觀上刺激了經營決策者的短期行為,不利於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引人股權激勵後對公司業績的考核不但關注本年度的財務數據,而且會更關注公司將來的價值創造能力。此外,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機制,股權激勵不僅能使經營者在任期內得到適當的獎勵,並且部分獎勵是在卸任後延期實現的,這就要求經營者不僅關心如何在任期內提高業績,而且還必須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以保證獲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進一步弱化經營者的短期化行為,更有利於提高企業在未來創造價值的能力和長遠競爭能力。
4、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企業穩定和吸引優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實施股權激勵機制,一方面可以讓員工分享企業成長所帶來的收益,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當員工離開企業或有不利於企業的行為時,將會失去這部分的收益,這就提高了員工離開公司或「犯錯誤」的成本。因此,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企業留住人才、穩定人才。
另外,股權激勵制度還是企業吸引優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於股權激勵機制不僅針對公司現有員工,而且公司為將來吸引新員工預留了同樣的激勵條件,這種承諾給新員工帶來了很強的利益預期,具有相當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優秀人才。

❼ 股權激勵的概念以及利弊有哪些

  1. 股權激勵是對員工進行長期激勵的一種方法,屬於期權激勵的范疇。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有條件的給予激勵對象 部分股東權益,使其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的長期目標。

  2. 對非上市公司來講,股權激勵有利於緩解公司面臨的薪酬壓力。由於絕大大多數非上市公司都屬於中小型企業,他們普遍面臨資金短缺的問題。因此,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公司能夠適當地降低經營成本,減少現金流出。與此同時,也可以提高公司經營業績,留住績效高、能力強的核心人才。

  3. 對原有股東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降低職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從而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非上市公司往往存在一股獨大的現象,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導致公司的「三會」制度等在很多情況下形同虛設。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公司的經營權將逐漸向職業經理人轉移。由於股東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

  4. 對公司員工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實現自身價值。中小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就是人才的流動問題。由於待遇差距,很多中小企業很難吸引和留住高素質管理和科研人才。實踐證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後,由於員工的長期價值能夠通過股權激勵得到體現,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會大幅提高,同時,由於股權激勵的約束作用,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也會有所增強。

❽ 股權轉讓0元轉讓的正當理由

(一)股權轉讓收入低於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其中,被投資企業擁有非貨幣資產的,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注釋: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是累計虧損的情形,股權轉讓的收入應該參考凈資產價格確定,通常會根據申報的財務數據進行認定。而如果公司有土地、房屋、知識產權等非貨幣資產,則股權轉讓的收入應該參考評估的公允價值確定。
譬如,公司凈資產價格為5元/股,實際按照1元或0元轉讓,則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則會按照凈資產價格5元/股計算。
(二)股權轉讓收入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低於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注釋:即股東獲得股權的成本高於本次股權轉讓的成本,屬於低價轉讓
(三)股權轉讓收入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的;
注釋:實操中存在針對不同對象在同一時點按照不同價格進行股權轉讓的行為,這種情形下,則對於定價的依據需要有充足理由。常見的情形中,同一時點針對投資人或機構、員工進行股權轉讓的價格存在較大差異,通常解釋為針對員工的股權激勵行為,因此在價格上體現較大的激勵力度。
(四)股權轉讓收入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收入的;
注釋:主要參考同等或類似條件下的同類型企業股權轉讓行為。譬如參考公司歷史發展過程同類情形下的股權轉讓操作等,實踐中參考使用得並不多。
(五)不具合理性的無償讓渡股權或股份;
注釋:具備正當理由的無償讓渡,常見情形主要是股權繼承或親屬間股權轉讓,而親屬的界定僅限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六)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注釋:兜底條款,讓稅務機關有適當的自主權判斷實質情形。
如果存在上述收入偏低的情形,而且沒有正當理由能充分說明,則通常會按照凈資產價格確定股權轉讓收入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二)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並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四)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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