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的股權激勵按什麼計算
『壹』 股權激勵價格如何定
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就有必要進行定價,即確定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
股權激勵行權價格不宜過高或過低,可參考最近一輪融資每股價格的一定比例,通常公司在定價時會參考當輪融資每股估值的一定折扣。在公司A輪融資階段,行權價格通常為當輪融資每股估值的10%-30%。行權價格會隨著公司融資估值的提升而相應調整,越靠近IPO時行權價格越高。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規模的公司預留激勵股權的總量不同,但一般會對激勵股權的總量嚴格限制,范圍通常為10%-15%。
而針對不同崗位的個量,雖無統一行業標准,但可藉助相對科學的計算方法確定。較為常見的做法是以職級體系為參考。
『貳』 股權激勵價格如何定
可以按照以下計算方法進行定價:股權激勵的每股價格=公司估值÷總股本。但是要注意,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的,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 上市公司 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 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公司章程 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 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