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的個量如何轉換總量
1. 如何確定股權激勵計劃的授予數量
這個問題要分不同的情形,第一個大的類別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里還包括國有上市公司;第二個大的類別是非上市公司。
先談談一般的上市公司關於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規定是總的股權激勵的授予額度是不超過總股本的10%,也就是10%即上限;單個激勵對象獲受股份的數量不超過總股本的1%,在特殊情況下,報證監會批准,可以突破1%的上限。
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是不能超過總股本的1%的,單個激勵對象,個人股權激勵的收益是不能超過個人薪酬總收入的30%,這是從收入的維度來看。
非上市公司,並沒有具體的規定授予的數量,常規而言,企業授予股權激勵的數量主要結合幾個因素:(1)根據公司的體量,公司規模的大小,可能公司越大,利潤額越高,授予的數量會相對少一些;反之,公司的體量小,屬於初創期這樣一些類型的公司,授予的數量會比較多;(2)結合激勵對象,要考慮激勵對象的總人數,避免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例如公司體量不大,但激勵對象很多,就會出現激勵不足(3)結合激勵對象的需求,這是一個期望值,期望值取決於個人薪酬的水平在當地本行業中有沒有競爭力,他們期待的水平,現實的薪酬水平和他們的期待有多大的差距。這些數據都清楚的了解後,便可以提供一個中間值,有一個准確的判斷。因此,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要經過充分的調研,數據的測算,才可以得出具體的數量,保證股權激勵的作用發揮。
綜上,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有2個特點,上市公司的授予數量有明確的規則指引;對於非上市公司則是沒有規則指引的,繼而兩者操作的方法都有不同。
2. 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授予日的會計處理
- 不立即確認費用:在授予日,企業通常不會立即確認與股權激勵相關的費用。這是因為股權激勵的授予並不意味著員工已經獲得了實際的利益,而是在未來某個時間點才可能實現。
- 記錄授予數量及條件:企業需要在會計記錄中明確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授予價格以及行權條件等關鍵信息。
2. 等待期內的會計處理
- 採用公允價值計量:在等待期內,企業應採用期權定價模型等合理方法,估計股權激勵的公允價值,並將其作為費用逐步確認。這一費用的確認通常與員工的服務期限相匹配。
- 費用分攤:等待期內的費用應按照合理的分攤方式計入各期損益,以反映股權激勵對企業各期業績的影響。
3. 行權日的會計處理
- 確認股本及資本公積:在員工行權時,企業需要根據行權價格發行新股或回購庫存股,並相應增加股本和資本公積。
- 沖減前期確認的費用:行權後,企業需要將前期已確認的與股權激勵相關的費用進行沖減,以反映股權激勵的實際成本。
4. 稅務處理
- 股權激勵的稅務影響:股權激勵的稅務處理通常涉及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方面。員工在行權時可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企業則可能需要根據稅法規定對股權激勵費用進行稅前扣除或調整。
- 遵循稅法規定:在進行稅務處理時,企業應嚴格遵循稅法及相關稅收政策的規定,確保稅務處理的合規性和准確性。
綜上所述,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涉及多個方面,包括授予日、等待期內、行權日以及稅務處理等。企業在進行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時,應嚴格遵循會計准則和稅法規定,確保會計處理的准確性和合規性。
3. 如何做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的實施流程如下:
1、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2、公告董事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意見;
3、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4.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於A股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涉及的行權價格做了較為明確的規定。
根據《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權時,行權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 1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 20 個交易日、 60 個交易日或者 120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
此外,《管理辦法》中規定:
「因標的股票除權、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調整權益價格或者數量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方式和程序進行調整。」
這里涉及權益價格或數量調整的情況,可能包括配股、縮股、派息、增發以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等等。
近兩年,隨著科創板開板,越來越多的新經濟公司來A股上市,監管部門對於股權激勵的相關規定也在逐步調整。
曾經A股主板不允許股權激勵跨期執行。擬IPO公司必須確保「股權結構明晰」,這就要求企業在申報前加速行權或終止期權激勵計劃,最終使得股權激勵難以達到理想的作用。
現在A股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均已接受股權激勵的跨期執行。只是對於上市前制定,上市後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有一些較為嚴格限制。
根據《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 2020 年 6 月修訂)》:
「首發申報前制定、上市後實施的期權激勵計劃,期權的行權價格由股東自行商定確定,但原則上不應低於最近一年經審計的凈資產或評估值」;
此外,「激勵對象在發行人上市後行權認購的股票,應承諾自行權日起三年內不減持,同時承諾上述期限屆滿後比照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減持規定執行。」
A股的股權激勵更看重激勵的長期性,引導被激勵者更長久地與公司並肩成長。
5. 如何確定股權激勵的總量和個量
(沈雲赫)如何確定股權激勵的總量和個量?其實很簡單。
一般做股權激勵第一年都會用虛擬股,就是虛擬出來的股份,不到工商登記的股份。
先計算一下公司明年利潤能夠達到多少。我們拿出利潤的百分之多少出來激勵大家會有激勵性。
比如:明年達到利潤1000萬,我們拿出100萬激勵大家。如果沒有達到目標,我們就不拿出激勵了。
至於個量,可以通過海氏評估法計算出每個崗位分值是多少,再除以總崗位的分值,就知道每個崗位佔多少比例的股份。
虛擬出一定數量的虛擬股,比如:1000萬元,就虛擬出1000萬股。
這樣很好解決了,拿多少,怎麼分的問題。但是這個需要精確計算,了解員工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