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問題怎麼處罰
發布時間: 2025-08-17 13:13:53
『壹』 稽查案例:自然人股權轉讓補稅、罰款超2500萬元
稽查案例中自然人股權轉讓補稅、罰款超2500萬元的情況如下:
案例概述:
- 納稅人:自然人鄒某
- 違法行為: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鄒某在股權轉讓中未按規定申報納稅,逃避了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
逃避稅款金額:
- 個人所得稅:鄒某在2018年7月轉讓45%股權給周某某,股權轉讓收入6700萬元,但未申報繳納12,848,462元的個人所得稅。
- 印花稅:未申報繳納的印花稅為56,340元。
稅務處罰:
- 罰款金額:稅務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和規定,認定鄒某行為屬於嚴重違法,罰款金額與少繳稅款等額,共計12,904,802元。
- 繳納期限:稅務決定要求鄒某在15日內繳納入庫,逾期將按日加收3%的罰款。
法律救濟途徑:
- 鄒某若不服處罰決定,可在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起訴。
稅務機關提醒:
- 納稅人應嚴格遵守稅法,確保及時、准確申報所有應繳稅款,以免承擔法律後果。
- 稅務機關將繼續嚴厲打擊此類逃避稅行為,維護稅收秩序。
重點內容:此案例強調了納稅人在股權轉讓等交易中必須依法申報納稅的重要性,以及稅務機關對逃避稅行為的嚴厲打擊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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