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公司股權怎麼分
①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一、兩個人合夥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1、兩人合夥股份的分配方式,一般以真實出資比例來確定。如果有股東以非貨幣方式入股,最好是將非貨幣資源評估作價,以雙方協商的作價額入股。持有67%股權,被認定為絕對控股,具有完全話語權的優勢,51%被認定為有相對裁決權,34%被認定為決策必需徵求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普通合夥企業是獨立法人嗎
1、合夥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類型有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其中普通合夥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2、合夥企業是指,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3、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相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
4、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5、合夥企業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
②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股權分配可以有以下幾種方式:
平分股權:
- 兩個人各持50%的股權,共同管理公司。這種方式適用於雙方對公司經營和決策都有同等重要性和影響力的場景。
一人控股,另一人持股較少:
- 其中一人持有51%的股權,成為控股股東,另一人持有49%的股權。這種方式可以確保控股股東在重大決策上擁有決定權,同時給予另一人一定的股權和參與管理的機會。
大股東絕對控股:
- 一人持有67%的股權,另一人持有33%的股權。在此種情況下,大股東擁有絕對的公司控制權,可以在重大事項上做出單方面決定。這種方式適用於大股東對公司有更強的控制需求,或者雙方在資源、能力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的場景。
注意事項: 股權分配應充分考慮雙方的貢獻、資源、能力和期望,確保分配方案公平合理。 在制定股權分配方案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會計師,以確保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 股權分配方案應明確寫入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中,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③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股權分配方式如下:
1、一般大多數的創業者會選擇兩個人平分股權,也就是各設置50%,有兩個人共同管理公司。
2、其中一個人控股,占股權51%,另外一人占股權49%。
3、一個人占股67%,另一個人占股33%。在此種情況下,大股東有絕對的公司控制權。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2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