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承認代持股權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5-10-06 03:26:03
① 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是什麼,該怎麼避免
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股權代持協議效力遭否定、股東身份不被認可、股權被處分、名義股東風險。為了避免這些風險,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確保股權代持協議的有效性:
- 實際出資人主張權利的基礎是股權代持協議的有效。因此,在簽訂協議前,應確保協議內容合法、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並避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詳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並公證:
- 在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時,應詳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權的行使、收益分配、違約責任等。
- 約定高額違約責任並公證,以增加違反協議的成本,對意圖違反協議的一方形成震懾。
設立股權質押擔保:
- 在簽訂股權代持協議的同時,將顯名股東代持的股份向實際出資人辦理質押擔保。
- 這可以確保顯名股東無法擅自將股權向第三方提供擔保或者出賣轉讓,保障實際出資人的權益。
告知其他股東或公司利害關系人:
- 如果條件許可,應將股份代持協議告知公司的其他股東或者由其他股東在協議上書面認可。
- 這可以防止代持股人私下將股權出讓給其他股東,實際出資人可以其他股東知情而惡意受讓為由宣告轉讓無效而取回股權。
通過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保護實際出資人和名義股東的合法權益。
② 一人有限公司代持股如何退出也就是實際控制人不同意 沒有人來接受股權
股權代持是代持方和委託方簽訂股權代持協議,由代持方為委託方代持股權的情形。雙方成立的是一種股權代持合同法律關系,同樣適用合同成立、生效、解除的相關合同法規定。故如果現在代持方不想再為委託方代持股權,應該看股權代持合同中是否有關於代持方解除股權代持合同,解除代持關系的約定,如果有相關約定,則按照合同約定解除股權代持合同。即使委託方不同意,但由於股權代持方已解除股權代持協議,且代持方還是一人有限公司顯明股東,則代持方可按照公司法規定作出解散注銷公司決定,將公司注銷後將剩餘公司財產(如有)給付委託方即可。如果委託方拒絕受領,代持方可採用提存方式處理。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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