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店賣食品怎麼樣
① 賣過期貨的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一)食品經營超過保質期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非法生產、銷售的食品以及用於非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二)違法銷售的食品價值不足1萬元的,處以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貨物價值超過一萬元的,處貨物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四)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五)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要求生產者或者銷售商賠償十倍的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條 規定銷售過期食品的處罰:1.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2.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② 要做農產品期貨做什麼品種比較好
在農產品經營過程中,適合於期貨交易的產品有:
(1)品質易於標准化。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往往已經轉手多次才最後進入實物交割,不可能期貨合約每轉手一次,買賣雙方都依在現貨交易中一樣對商品檢驗一次。所以,為了保證到期交割的實物商品符合合約中所列明的質量等級標准,就要求進入期貨市場進行交易的商品必須是容易劃分質量等級的。
(2)能夠長期貯藏而且適宜於運輸。
(3)期貨商品的現貨市場應容量大且價格波動劇烈頻繁。
(4)期貨商品的現貨市場應較為發達,不存在壟斷行為。
一般來講,只有具備以上特徵的商品才能夠進行期貨交易。
(5)目前的期貨商品分為農林產品、金屬、能源、金融產品四大類,根據其自然屬性的不同又可具體分為10個小類,即:穀物、油籽及其產品、畜產品、食品和飲料、纖維、林產品、金屬、能源、外匯與利率產品等、指數。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期貨商品也會不斷地推陳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