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期間怎麼操作股權糾紛再審
A. 民事案件二審終審不服怎麼辦
民事案件二審終審不服,通過以下方式繼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申請再審:當事人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要求重新審理案件。再審是指在原審判決有錯誤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通過再審程序,要求對原審判決進行更正或者改判。再審由審判長或者院長指定由本院其他合議庭組成的合議庭進行審理;
2、提起上訴:當事人可以向更高一級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對原審判決進行復審。上訴是指當事人對原審判決不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審理案件。上訴期為15日,自收到二審判決書之日起計算。
民事案件包括以下類型的案件:
1、合同糾紛:包括違約、侵權、欺詐等合同糾紛;
2、侵權責任糾紛:包括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侵權責任糾紛;
3、親屬關系糾紛:包括離婚、撫養、繼承等親屬關系糾紛;
4、不動產登記糾紛:包括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登記糾紛;
5、勞動爭議:包括勞動合同糾紛、工傷賠償、社保繳納等勞動爭議;
6、知識產權糾紛: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糾紛;
7、債權債務糾紛:包括債權債務關系、票據、信用證、匯票等債務糾紛;
8、公司股權糾紛:包括公司股東之間的糾紛、公司經營管理糾紛等。
綜上所述,民事案件是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婚姻家庭關系以及其他民事關系而發生的爭議,經過法院審理後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調解書的案件。民事案件范圍比較廣泛,涉及到社會生活和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是司法實踐中比較常見的類型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