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後如何申轉
① 公司股份轉讓怎麼辦理流程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一、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形成股權收購或轉讓的決議。
二、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三、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
四、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五、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
六、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七、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② 股權轉讓登記如何辦理
股份轉讓登記,應由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股東的申請,並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變更決議或者決定等所需的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③ 股權轉讓後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所需材料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手續後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所需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4、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4、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④ 股權變更手續如何辦理
公司股權變更如何辦理
一、公司股權變更的具體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3、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
(2)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主要內容:
(1)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
(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
(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
(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
(6)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
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東是企業的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8、《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9、如組織機構有變動,視情況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10、視受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視出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⑤ 股權轉讓辦理程序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要經過申請、審核、許可才會被受理。股權轉讓首先要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材料進行申請,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受理的審核以後決定是否許可,許可後送達營業執照。關於股權轉讓受理的時間方面,如果是現場並且提供審查的資料齊全,應該進行當場受理;如果是寄送材料,收到材料後,五天之內決定是否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一)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公司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文件、材料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二)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文件、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間;(三)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註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⑥ 股權轉讓所得怎麼申報
法律分析:1、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填報《被投資企業股權變動情況報告表》。2、被投資企業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含有股東變動信息的《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及股東變更情況說明。3、扣繳義務人應於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申報之前),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