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期貨股權 » 什麼情況下股權轉讓視同資產轉讓

什麼情況下股權轉讓視同資產轉讓

發布時間: 2022-05-29 15:36:22

1.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是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股權轉讓的主體只能是公司股東;資產轉讓的主體是公司本身。

二、轉讓的客體不同。股權轉讓所轉讓的客體是股權;資產轉讓所轉讓的客體是公司資產。

三、法律依據不同。股權轉讓除依據合同法外,還要依據公司法,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且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而資產轉讓一般情況下依據合同法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股權轉讓等不等於資產轉讓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不等於資產轉讓。資產轉讓的客體為資產,股權轉讓的客體為股份。資產收購獲得是對企業全部資產的實質性經營權;而股權收購購買的是對被收購企業資產的擁有或控制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有什麼區別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1、交易主體不同。資產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權的所有者是股東;2、轉讓的客體不同。資產轉讓資產,股權轉讓股份;3、來源不同。資產來源於即股東投入的資本金、公司積累的和舉債所獲得的資金。股權只存在於公司中;4、獲得的權利、承擔風險的方式以及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4. 股權轉讓包括資產嗎

股權轉讓不包括公司資產。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將其股東依法轉讓人他人的行為,轉讓的是個人的財產,公司的資產為公司所有,不能為股東個人所支配,不屬於轉讓的范圍。資產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權的所有者是股東。公司有權轉讓屬於自己的資產,而不能轉讓屬於公司股東的股權,否則就是侵犯股東權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股權轉讓等於資產轉讓嗎

法律分析:不屬於。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一、轉讓的客體不同。資產轉讓的客體為資產,股權轉讓的客體為股份。二、來源不同。資產來源於三個方面,即股東(出資人)對於公司投入的資本金、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和通過舉債所獲得的資金來源。三、交易的主體不同。資產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權的所有者是股東。三、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不同。一旦轉讓活動被認為是資產轉讓,就應繳納營業稅,而如果被認定為股權轉讓,則不需繳納營業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6.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是什麼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具有下列區別:
1、二者的轉讓客體內容不同;
2、轉讓的來源不同;
3、轉讓的主體范圍不同;
4、法律規定的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其他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 股權的轉讓等於資產轉讓嗎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不等於資產轉讓。資產轉讓的客體為資產,股權轉讓的客體為股份,資產收購獲得是對企業全部資產的實質性經營權,而股權收購購買的是對被收購企業資產的擁有或控制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8. 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有什麼不同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是,股權轉讓的權利屬於股東,而資產轉讓的權利屬於公司。股權是股東享有股東權利的依據,其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而資產的表現形式可以是公司的機器設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9.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有哪些

法律分析:首先,二者的主體不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權的享有者是股東,而非公司,股權轉讓的主體只能是公司股東,同樣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完成出資後,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公司對資產享有所有權,而非股東,故資產轉讓的主體是公司本身。其次,轉讓的客體不同。股權轉讓所轉讓的客體是股權,資產轉讓所轉讓的客體是公司資產。再次,法律依據不同。股權轉讓除依據民法典外,還要依據公司法,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且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而資產轉讓一般情況下依據民法典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10. 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的區別

法律分析:轉讓的客體不同,資產來源於三個方面,即股東(出資人)對於公司投入的資本金、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和通過舉債所獲得的資金來源。股權則不同,它只存在於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業就不存在股份。交易的主體不同,資產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權的所有者是股東。公司有權轉讓屬於自己的資產,而不能轉讓屬於公司股東的股權,否則就是侵犯股東權利的行為。一旦轉讓活動被認為是資產轉讓,就應繳納營業稅,而如果被認定為股權轉讓,則不需繳納營業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熱點內容
合夥開公司股權和股份該如何 發布:2025-05-19 17:45:57 瀏覽:506
容客科技股票 發布:2025-05-19 17:09:52 瀏覽:551
如何做好金融領域創新 發布:2025-05-19 17:09:51 瀏覽:14
大量貨幣都買什麼東西 發布:2025-05-19 17:08:58 瀏覽:496
股市炒黃金最少要多少錢 發布:2025-05-19 17:06:36 瀏覽:798
股市最近有什麼好股 發布:2025-05-19 16:57:11 瀏覽:835
股市今後如何演繹 發布:2025-05-19 16:50:23 瀏覽:599
金融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選哪個 發布:2025-05-19 16:40:35 瀏覽:491
為什麼報考金融專業好 發布:2025-05-19 16:35:26 瀏覽:501
股票交易手續費有沒有封頂 發布:2025-05-19 16:30:46 瀏覽: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