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兩家投資股權怎麼給
❶ 兩個人合夥開店股權應該怎樣分配
法律分析:二人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通常按出資比例進行:參與經營可以增加股份數量,不參與經營的可以減少分配股份數量;如果一方有技術投入,也可以適當增加股權配置;其他需要協商確定的影響因素;也可以股權分置確定後,有必要訂立合同,按規定辦事,以減少後續的分配糾紛。確定貴公司的注冊資本和法定代表人,然後確定貴公司章程中討論的出資比例(如50家公司,比例分別為70%、20%、10%),並按比例分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❷ 兩家合夥開店,讓給另一個人股份應該怎麼算
問題進來這個人是幹嘛的啊!如果是有能力的人來幹活的或者管理人才,你給他乾股百分之五又何妨,主要都會為了店,生意好。如果是來投資的,不做事的人。那就按股權比例分配了。這樣也很合理啊!
❸ 公司運營一年後,有人想投資入股,股份怎麼分配
你不能低於50%的股份。公司重新評估60W,但是你的項目價值多少呢?他能投200萬,說明項目價值500W了。完全可以給他35%左右的股份。
❹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
這需要你們內部協商。
關於投資合夥做生意的事情,建議你最好在合作之前就把相關規則制定好,這樣可以避免很多麻煩,更不會在創業後期出現所謂的扯皮現象。關於你問的這個問題,我會從下面幾點做詳細解答。
你們可以參考投資比例來做股權分配。
這個道理非常簡單,如果你們投資的總額為100萬,其中一人佔比80萬,另一人佔比20萬。你們可以直接用投資比例來分配股權,前者佔比80%,後者佔比20%。這是最直接了當的一種方式,大股東所佔的股權更高一些,小股東屬於輔助地位。
綜上所述,希望我這個回答可以幫助到你,歡迎留言互動。
❺ 合作投資怎麼分配股權
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多。
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比如說三個人合夥,出資一樣,那麼每個人是佔33.3%的股份,如果其中一個人是技術入股,那麼可以採取幾種方案,比如說出資還是一樣的,但會將這個人的技術折成股份,比如說他就變成了40%,另外兩個人30%。
還有一種方案是這個技術的人直接將技術按照價值摺合成現金,相當於他少出一部分資金,然後另外兩個人多出一些資金等等,分配的形式以大家協商為准,這個由於具體的情況不同,所以不能千篇一律。
商定好初步的股權分配之後,還要確定好增資、退出等等的股權變更協定,比如說將來生意好了,另外兩個合夥人想要買這個技術股東的股份,怎麼定價,將來生意不好了,有人想退出,股權折價等等,這些都是最好從一開始就寫在紙面上,以免日後的麻煩。
所有這些都商定好之後,一定要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上,所有股東簽字確認,有幾個股東就有幾份,全部都簽好字並且設立好賬戶以及到賬的最後期限,因為如果資金不到賬,後續的事情就沒有辦法進行下去了。
如果條件允許,更為穩妥的方法是去公證處將幾方的合同進行公證,這樣避免了將來如果出現合作不愉快,因為合同問題引起的爭執。
❻ 投資10萬,兩個和伙人各投2萬,什麼事情都不管,怎麼分股份
合夥人股權分配系列問題由15個常見問題組成:
1、我想創業,去哪裡找合夥人?
2、什麼樣的人才能成為公司合夥人?
3、哪些人不應該成為合夥人?
4、合夥人股權分配常見的10個坑
5、合夥協議和公司章程有什麼區別?
6、合夥人之間股權比例怎麼設置?
7、什麼時候簽署合夥人股權分配協議比較合適?
8、合夥創業,大家應該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嗎?
9、如何確定資金和人力占股的比例?
10、創業者可以給那些很牛逼的兼職人員發大量股權嗎?
11、創業初期,需要給投資人預留股權嗎?
12、合夥人退出時,該如何確定退出價格?
13、股權發放後,發現合夥人拿到的股權與貢獻不匹配,怎麼辦?
14、退出機制怎麼談,不傷合夥人之間的感情?
15、限制性股權的成熟方式一般有哪些?
1.我想創業,去哪裡找合夥人?
如果在熟人關系裡找,最好的合夥人應該是前同事,同學次之,朋友再次之,親戚最末。
從前同事關繫到創業的合夥人關系是工作關系平移,之前大家是同一個戰壕里的戰友,現在換了個坑繼續戰斗,其磨合成本是最低的。每個單位都有其狗血的劇情和不堪的過去,如果經歷過那些辦公室的勾心鬥角之後,還是認為對方是可以合作的,那麼這種階級友誼能大大降低建立互信的時間成本。
同樣,同學有過共同求學的經歷,例如共同完成一次小組作業等,這與工作關系最為接近,也比較容易完成向創業團隊的工作關系轉換。
朋友分為工作關系的朋友和私人關系的朋友,這兩種情況下,都沒有在同一屋檐下共事的經歷,而且從甲方或乙方變成合夥人,或從酒肉朋友變成合夥人,都還是有個適應過程。
親戚就不用說了,天生就有的親屬關系大家不會去珍惜,會想當然認為是應該的;再加上錯綜復雜的親情關系(夫妻老婆店擺個小攤還行,不適合規模化運營),會讓商業合作關系變得復雜化。
如果陌生人里找合夥人(多半還是經熟人介紹的),這有個熟悉和建立信任的過程,不確定性會更大一些,好或不好全憑人品和運氣了。
如果找不到合夥人呢?除非你天生是霸道總裁的料,否則,建議還是不要創業了。現在忽悠不到合夥人,將來肯定也忽悠不到客戶。
2.什麼樣的人才能成為公司合夥人?
公司股權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夥人團隊(創始人與聯合創始人)、員工與外部顧問(期權池)與投資方。其中,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貢獻者與股權持有者。
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有3-5年全職投入預期的人,是公司的合夥人。
這里主要要說明的是合夥人是在公司未來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能全職投入預期的人,因為創業公司的價值是經過公司所有合夥人一起努力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後才能實現。因此對於中途退出的聯合創始人,在從公司退出後,不應該繼續成為公司合夥人以及享有公司發展的預期價值。
合夥人之間是[長期][強關系]的[深度]綁定。
3.哪些人不應該成為合夥人?
(1)資源承諾者
很多創業者在創業早期,可能需要藉助很多資源為公司的發展起步,這個時候最容易給早期的資源承諾者許諾過多股權,把資源承諾者變成公司合夥人。
創業公司的價值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實現,因此對於只是承諾投入資源,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人,建議優先考慮項目提成,談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權綁定。
(2)兼職人員
對於技術NB、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兼職人員,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顧問標准發放少量股權。如果一個人不全職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創始人。任何邊干著他們其它的全職工作邊幫公司幹活的人只能拿工資或者工資「欠條」,但是不要給股份。
如果這個「創始人」一直干著某份全職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風投,然後辭工全職過來公司幹活,他(們)和第一批員工相比好不了多少,畢竟他們並沒有冒其他創始人一樣的風險。
(3)天使投資人
創業投資的邏輯是:a.投資人投大錢,佔小股,用真金白銀買股權;b.創業合夥人投小錢,佔大股,通過長期全職服務公司賺取股權。
簡言之,投資人只出錢,不出力。創始人既出錢(少量錢),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資人股票購股價格應當比合夥人高,不應當按照合夥人標准低價獲取股權。
這種狀況最容易出現在組建團隊開始創業時,創始團隊和投資人根據出資比例分配股權,投資人不全職參與創業或只投入部分資源,但卻占據團隊過多股權。
(4)早期普通員工
給早期普通員工發放股權,一方面,公司股權激勵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勵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給單個員工發5%的股權,對員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勵效果,甚至認為公司是在忽悠、畫大餅,起到負面激勵。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後期(比如,B輪融資後)給員工發放激勵股權,很可能5%股權解決500人的激勵問題,且激勵效果特好。
4.合夥人股權分配常見的10個坑
過去創業者一人包打天下,不需要考慮合夥人股權問題。但是,我們已經進入了合夥創業的新時代,合夥創業成為互聯網時代成功企業的標配。創業者必須學習和重視股權分配的常識。
產品出點問題,可以通過快速迭代解決。技術或運營出點問題,影響也只是短期發展。如果合夥人股權出了問題,經常是不可逆的「車毀人亡」。
關於合夥人股權分配,前人踩過的坑大部分都在這里了,希望下個踩坑的不是你。
(1)團隊中沒有大家都信服的老大
企業的股權架構設計,核心是老大的股權設計。老大不清晰,企業股權沒法分配。創業企業,要麼一開始就有清晰明確的老大,要麼磨合出一個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權戰爭,緣於老大不清晰。比如,真功夫。
企業有清晰明確的老大,並不必然代表專制。蘋果、微軟、Google、BAT、小米……這些互聯網企業都有清晰明確的老大。
老大不控股時,這些企業都通過AB股計劃、事業合夥人制等確保老大對公司的控制力。創業團隊的決策機制,可以民主協商,但意見分歧時必須集中決策,一錘定音。
在公司的股東會與董事會層面,老大隻有對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會淪為賭徒手裡不斷轉售的紙牌。老大在底層運營層面適度失控,公司才能走出老大的短板與局限性。有些聲稱試驗失控的創始人,也未必敢在公司股權層面冒險失控。
(2)只有員工,沒有合夥人
在過去,很多創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
在現在,新東方三駕馬車、騰訊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羅漢……我們已經進入了合夥創業的新時代。創始人單打獨斗心力難支,合夥人並肩兵團作戰共進退才能勝出。創始人需要尋找在產品、技術、運營或其它重要領域可以獨當一面的同盟軍。
「初創企業合夥人的重要性勝過風口的商業模式」,並不為過。在實踐中,有很多創業者問如何做「員工」股權激勵,但很少有創業者問如何做「合夥人」股權設計。
即便有些創業者意識到合夥人的重要性,但你見到他們公司的股權架構時就會發現,上邊還是慈禧,下邊還是義和團。他們認為的重要合夥人,很少持股。
合夥創業,合夥人既要有軟的交情,也要有硬的利益,才能長遠。只講交情不講利益,或只講利益不講交情,都是耍流氓。
(3)團隊完全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
如果把創業看成一場遠距離拉力賽,賽車手最後可以勝出的原因,至少包括跑道的選擇、賽車手的素質與跑車的性能。
跑車賴以啟動的那桶汽油,肯定不是勝出的唯一重要因素。創業企業合夥人的早期出資,就好比是那桶汽油。
在過去,如果公司啟動資金是100萬,出資70萬的股東即便不參與創業,占股70%是常識;在現在,只出錢不幹活的股東「掏大錢、佔小股」已經成為常識。
在過去,股東分股權的核心甚至唯一依據是「出多少錢」, 「錢」是最大變數。在現在,「人」是股權分配的最大變數。
我們見到,很多創業企業的股權分配,都是「時間的錯位」:根據創業團隊當下的貢獻,去分配公司未來的利益。創業初期,不好評估各自貢獻,創業團隊的早期出資就成了評估團隊貢獻的核心指標。這導致有錢但缺乏創業能力與創業心態的合夥人成了公司大股東,有創業能力與創業心態、但資金不足的合夥人成了創業小夥伴。
我們建議,全職核心合夥人團隊的股權分為資金股與人力股,資金股佔小頭,人力股要佔大頭。
人力股要和創業團隊四年全職的服務期限掛鉤,分期成熟。對於創業團隊出資合計不超過100萬的,我們建議,資金股合計不超過20%。
(4)沒有簽署合夥人股權分配協議
許多創業公司容易出現的一個問題是在創業早期大家一起埋頭一起拼,不會考慮各自佔多少股份和怎麼獲取這些股權,因為這個時候公司的股權就是一張空頭支票。
等到公司的錢景越來越清晰時,早期的創始成員會越來越關心自己能夠獲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這個時候再去討論股權怎麼分,很容易導致分配方式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預期,導致團隊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的發展。
所以,在創業早期就應該考慮好股權分配,簽署股權分配協議。
(5)合夥人股權沒有退出機制
合夥人股權戰爭最大的導火索之一,是完全沒有退出機制。比如,有的合夥人早期出資5萬,持有公司30%股權。干滿6個月就由於與團隊不和主動離職了,或由於不勝任、健康原因或家庭變故等被動離職了。
離職後,退出合夥人堅決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①《公司法》沒規定,股東離職得退股;②公司章程沒有約定;③股東之間也沒簽過任何其他協議約定,甚至沒就退出機製做過任何溝通;④他出過錢,也階段性參與了創業。
其他合夥人認為不回購股權,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於事先沒有約定合夥人的退出機制,對合法回購退出合夥人的股權束手無策。
對於類似情形,我們通常建議:
① 在企業初創期,合夥人的股權分為資金股與人力股,資金股佔小頭(通常佔10-20%之間),人力股佔大頭(80%-90%之間),人力股至少要和四年服務期限掛鉤,甚至核心業績指標掛鉤;
② 如果合夥人離職,資金股與已經成熟的人力股,離職合夥人可以兌現,但未成熟的人力股應當被回購;
③ 鑒於咱們中國人「談利益,傷感情」的觀念,我們建議,合夥人之間首先就退出機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溝通理解到同一個波段,做好團隊的預期管理,然後再做方案落地。
(6)外部投資人對公司控股
對股權缺乏基本常識的,不僅僅是創業者,也包括大量非專業機構的投資人。比如,我們看到,有投資人投70萬,創始人投30萬,股權一開始簡單、直接、高效、粗暴地做成70:30。
外部投資人控股存在很多問題,不利於公司的長期發展。
首先創始團隊沒有足夠的工作動力,感覺是在為別人打工,其次沒有預留足夠股權利益空間吸引優秀的合夥人加入,最後這類股權架構讓投資機構避而遠之,影響公司的下一步融資。
(7)給兼職人員發放大量的股權
我們看到,很多初創企業熱衷於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職人員撐門面,並發放大量股權。
但是,這些兼職人員既多少時間投入,也沒承擔創業風險。股權利益與其對創業項目的參與度、貢獻度嚴重不匹配,性價比不高。這也經常導致全職核心的合夥人團隊心理失衡。
對於外部兼職人員,我們建議以微期權的模式合作,而且對期權設定成熟機制(比如,顧問期限,顧問頻率,甚至顧問結果),而不是大量發放股權。經過磨合,如果弱關系的兼職人員成為強關系的全職創業團隊成員,公司可以給這些人員增發股權。
(8)給短期資源承諾者發過多股權
很多創業者在創業早期需要藉助很多資源為公司的發展起步,這個時候最容易給早期的資源承諾者許諾過多股權,把資源承諾者變成公司合夥人。
但是,創業公司的價值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實現,資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對資源的利用。對於只是承諾投入資源,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人,更適合優先考慮項目提成,談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權綁定。
(9)沒有給未來員工預留股權
公司的發展離不開人才,股權是吸引人才加入的重要手段。創始人最初分配股權時就應該預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權池用於持續吸引人才和進行員工激勵。
原始創業股東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權池的股份可以由創始人代持。
(10)配偶股權沒有退出機制
全職直接參與公司運營管理的核心團隊,是創業合夥人。容易被忽視的是,創業合夥人的配偶,其實是背後最大的隱形創業合夥人。
關於配偶股權,一方面,很重要。中國的離婚率近年有上升趨勢,創業者群體的離婚率可能高於平均水平。
根據中國法律,婚姻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夫妻間另有約定。創業者離婚的直接結果是,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土豆創始人王薇因為配偶股權糾紛,影響了土豆的最佳上市時機,為此付出了巨大的成本。
創投圈還專門為此設計了「土豆條款」,簡單粗暴地要求創業者配偶放棄就企業股權主張任何權利;但另一方面,很敏感。處理不當,股權沒分完,婚先離了。
為了既保障公司股權與團隊的穩定性,又兼顧配偶合理的經濟利益,穩固創業者後方的和諧家庭關系,我們專門開發了「七八點配偶股權條款」,一方面,約定股權為創業者個人財產,另一方面,創業者同意與配偶分享股權變現利益,做到錢權分離。
根據統計數據,有高達60.03%的創業企業沒有就配偶股權做到錢權分離。如果婚姻出現變數,創業者只能願賭服輸。
互聯互通社區
互聯互通社區-股權智庫,由互聯互通社區股權激勵板塊延申而來。包含常識必讀、股權問答、激勵方案、名企案例、初創企業、股權模板等內容。
❼ 兩個人合作成立公司,一個只投資不管理,另一個只管理不投資,怎麼分配股份
兩個人合作成立公司,一個只投資不管理,另一個只管理不投資,根據這種情況,最佳分配比例為49:51來分配公司股份。
而以誰的名義擔任公司法人,就分配給51%的股份,比如投資人是公司法人,其就佔有公司51%的股份。
類似這樣的情況沒有什麼具體的限制,比如可以30:70的比例分配,或是40:60的比例分配,也可以49:51等等,具體根據兩個人的意願進行協商。
沒有固定的分配方法,看是他資金重要,還是你有技術,管理重要,這是一個兩個人博弈的過程。有的大公司投資人投2000萬美元得20%的股份,有的投50萬卻可以拿60%的股權。兩人可以協商。
一種經驗法則是「三三制」:1/3的股權給創始人,1/3的股權給員工,1/3的股權給投資者。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常見的分配比例逐漸改變了,員工的份額某種程度上有所降低。在我們的公司和進行的研究中,我們發現,投資者少則獲得了25%的股權(獨立創始人在A輪或B輪融資中獲得的比例),多則獲得了40%的股權(如果你遇到了兩個重量級的投資人分別要求獲得20%的股權,同時他們有資格獲得這樣的比例)。員工的持股比例為25%~35%。剩餘的部分就屬於創始人——通常是兩人或三人的團隊。
關於「創始人」,有一點需要明確:僅僅因為你在公司成立之時就進入公司工作並不會讓你成為「創始人」。你更有可能是一位核心員工,可以盡可能地爭取更多股份,但是,你並不是創始人。這種區分在投票權和優先償付條款、股權稀釋保護條款中非常重要。而加入一家新公司(早期階段)的風險是最高的,因此,你應該獲得與職業風險相對應的股權作為補償。同時,這一階段的股權也是最充足、最便宜的——創始人擁有的股權比資本多,因而在股權分配上更慷慨。而在這之後的公司發展歷程中,只有副總裁一類的高管人員才有可能得到重大的股權激勵,原因在於這一階段的股票已經具有相當的價值而風險已經降低。
❽ 如果兩家上市公司合並,股民的股票一般怎麼處理
在A股市場,在股票重組之前,除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外,其他投資者將不了解股票重組的任何信息。因此,投資者在上市公司股票重組時不得不等待上市公司重組結果的公布。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時間會根據上市公司的不同情況而有所不同,執行進度報告。自相關審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60日內,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實施未完成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期限屆滿後的下一個工作日報告實施進度並公告。
在持續上漲的過程中,持有的股票有一天突然大幅開盤,隨後大量訂單不斷流出。此外,開盤後一小時內,幾次漲勢都無法突破高開盤價。此時,我們應該高度警惕,這很可能是高開出貨的主力軍。如果此時你不能及時離開市場,那麼在股票收盤時會有一條實際的負線或中等負線。如果你第二天再次低開,大約8%的利潤將消失。炒股需要投資者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否則炒股很容易失敗,造成資金損失。如果出現熊市或錯誤決策,投資者甚至可能會賠錢。
❾ 兩個股東怎麼分配股份
合夥創業的公司,成立之初到工商注冊的股東數以2-3個居多,由於工商登記注冊後的合夥人就是注冊股東了,大家的股比也都有了法律效應。
所以,在登記注冊之前最好是合理設計公司的股份結構,將資金、人力、資源、股權激勵、股權融資及退出機制等等都做好系統的規劃,避免為今後的發展埋下隱患。
如果是已經登記注冊過的,也需要針對實際問題重新做出股權系統規劃,調整過去的股份結構,然後及時到工商部門進行變更。
在聊如何分配股份比較合理之前,我們先匯總一下最常見最不合理的股份分配方式有:
①、2個股東的公司平分股份,即各50%
②、3個股東的公司各三分之一,即各33.3%
③、3個股東的公司按4:3:3
④、無論是2個或3個股東的公司,都沒有一個注冊股東的股份是超過50%(最好是或者達到66.7%)的。3個股東的公司里,創始股東自己的股份加上另一股東的表決權授權合計都沒有超過50%(最好是或者達到66.7%)的,即創始人加上授權股也沒有掌握相對控股權(最好是絕對控股權)。
一般情況下,正規的融資平台都會提供融資咨詢服務,如果企業家自己缺少資金資源,找不到投資人的話,建議你帶著項目去不同的平台上試試,比如明德資本生態圈、鯨准、創業邦等等。
網上選平台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很多平台動則交幾萬塊錢的費用,卻沒有結果。如果把握不準建議來明德資本生態圈試試,明德資本本身就是做投資的,這跟很多平台不一樣,很多平台只是做中介的。
另外,明德還有1800多家合作基金資源,線下活動的對接率比較高,每一期活動都有幾百人參加,近百位投資人會到現場,不少企業獲得了融資,在業內算很靠譜的了,有融資意向的企業家可以試著聯系下。
如果你還有有關股份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的在線咨詢按鈕,直接跟老師對話交流。
❿ 兩個人合夥開店,股份,分紅怎麼分配
回答:對於合夥開店,
按道理,股份應該是一人一半的方式合夥,2個人,以公平起見的方式。
避免起爭執。
股份一般誰的經濟條件和投入資金更多,
誰也就得大部分股份。
資金決定股份。
出錢投入少的做小股東。
合夥開店,除了股份這個問題,
一個出了錢,
另外一個不可能什麼都不幹,
這樣功勞全是對方的,
自己心裡更不可能舒服,
憑什麼?
另外一方,肯定是出力,
資源和人脈,作為統籌和管理店鋪內所有的具體事物。
開店的分紅,是以什麼為前提?
大家同心協力,賺到錢是前提,
要是虧本和賠錢了,那是無法產生分紅的。
賺錢之後,大家都皆大歡喜,
分紅大家都滿意。
但是,因為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
對於分紅的分配,
涉及到了利益,關繫到一個人的性格,是為自己和家庭獨享
還是利益均分。
讓雙方都有收獲,而沒有私心。
這個需要起一個股份和分紅協議。
規定好誰的股份出多少,
具體的開店細則劃分,
還有賺錢之後分紅如何算
先把丑話說在前頭,
為了避免利益糾紛,防止以後有人以後翻臉不認帳。
合夥生意不好做,
同心很重要,
相互協調和溝通各自不同的分工要明確。
開店如果賠錢和虧本就要及時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