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股權到期後如何分配
㈠ 股權轉讓後原股東能否分配轉讓前利益
股東轉讓股權後,對轉讓前的未分配利潤要區分對待。
如果股權轉讓前,公司股東會已經做出了利潤分配方案,那麼股權轉讓後,原股東享有該筆利潤的債權請求權,並應當要求公司在決議載明的時間或公司章程的規定時間內完成利潤分配,新股東是可以受償該部分利潤的。
如果轉讓前公司股東會未作出利潤分配方案,那麼股權轉讓後,原股東即喪失了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東也無法主張受償該利潤。
【法律依據】
《公司法司法解釋五》第四條,分配利潤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作出後,公司應當在決議載明的時間內完成利潤分配。
決議沒有載明時間的,以公司章程規定的為准。決議、章程中均未規定時間或者時間超過一年的,公司應當自決議作出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利潤分配。
㈡ 股權怎麼分配方案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分配應該按照創建公司是每個人的出資金額或者出資方式來認定,有人為技術入股應當適當增加股份,有人為資金入股,應當出資份額,份額大的應適當增加股份,參加經營的也應當適當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後要在合同上寫明股份比例,每個人的出資方式和所應當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㈢ 股權轉讓合同到期了怎麼弄
法律分析:1、公司股東股份轉讓分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轉讓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轉讓分為對內部股東的股權轉讓和對外股權轉讓 股東內部轉讓只需要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依法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登記變更即可;股東股份對外轉讓的,需要經過原股東同意,原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3、股份公司的股份轉讓分為記名股票轉讓和不記名股票的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