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如何執行過戶
A. 股票市場股權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股份過戶需要的手續有:
1、依法作出變更股權的決議或決定;
2、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B. 公司股權怎麼執行
法律分析:股權強制執行的方式:執行權益收益。股東對公司的出資目的是獲得一定的投資回報。在經營期間,公司應按一定數額和比例向股東分配所取得的利潤,即股利。法院認定被執行人有應付公司的股利和股利收入,尚未支付的,責令凍結所得,執行利潤的股東的責任明顯低於公司持有的股權價值的,責令凍結,而股利分紅可以滿足債權,公司可以向執行人發出協助通知書,要求直接支付;強制股權轉讓。債務人有其他財產或者債權執行時,不得先執行或者同時執行,只有前兩人在前兩項完成後仍不能完全履行義務的情況下,才能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C. 如何進行股權轉讓
進行股份轉讓的方式是:1、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股份轉讓;2、轉讓記名股票的,可以採取背書方式;3、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一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D. 怎樣進行非轉讓股票的股權過戶
投資者進行股份非法轉讓過戶如下:如果是遺產繼承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這時可以選擇通過證券公司進行辦理手續,中證登接收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後,進行形式審核,材料齊備並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E. 公司股權如何強制執行有什麼法律規定嗎
股權執行法律有以下規定:
1、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人民法院凍結股權的,該股權不得轉讓,公司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八條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
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F. 公司如何進行股權轉讓
一、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二、公司股權轉讓手續辦理方法
股權轉讓手續是需要帶齊相關資料到相關部門辦理的,並且涉及到轉股的問題,對於股東的資質要求也是較為嚴格的,並且知道股權轉讓的手續是相當重要的。
1、公司去工商部門領取公司變更申請書的有關表格(包括股東會決議和章程修正案) ,根據他們的要求進行手填或列印有關文件並加蓋公章或股東簽字。
2、寫好股東的退股支出單及記賬憑證,如果是轉股,還要寫好股東的入股收款單及記賬憑證.如果是老股東,就不用進行驗資了;如果是轉讓給新的股東,還需要將這部分投入資本進行驗資。
3、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
4、去銀行存入投資款: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錢到銀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
5、帶上所有表格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6、所有資料提交工商部門,三日後換取新的營業執照。
三、公司股權轉讓應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5)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簽署)
(7)股權轉讓協議(原件1份,涉及國有產權的,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辦理公證或見證<本款屬於深圳的地方規定>)
(8)股東的資格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G. 個股股權怎麼轉讓
一、股權如何轉讓給股東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股東內部轉讓股權只需要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依法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登記變更即可。同時向公司作出說明,這個時候公司需要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二、股權轉讓的行為有哪些
1、出售股權;
2、公司回購股權;
3、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並向投資者發售;
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交易;
6、以股權抵償債務;
7、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股東之間是可以相互轉讓股權的,這也是對維護公司的穩定具有很多的好處的,也是被大多數股東認可的一種行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華律網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條
[1]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2] 《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H. 法院拍賣的股權如何過戶
法律分析:可以持全套拍賣文件直接到工商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工商局需要法院提供配合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七條 拍賣成交後,人民法院應當向證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由買受人持拍賣機構出具的成交證明和財政主管部門對股權性質的界定等有關文件,向證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權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