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股權變更後如何辦理產權
Ⅰ 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流程
開發商依法辦理房產證的流程如下:1、開發商完成竣工驗收後將產權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等材料提交給權屬登記部門;2、權屬登記部門對開發商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後,對符合條件的開發商發放大產權證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Ⅱ 開發商辦理產權證流程是怎樣的
開發商辦理產權證流程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商品房產權過戶手續,開發商首先應向房地產產權管理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備案並提供相關法律文件;其次就是購房者和開發商應在房屋交付使用後3個月內按規定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流程
1.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 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4.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5.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2)開發商股權變更後如何辦理產權擴展閱讀
購房者購買房產後不能及時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原因一般說主要在於開發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房產本身就屬於不可能辦理商品房產權證的「非法」房地產項目,主要是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方式),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依法取得商品房產權證。主要包括:
1.農村集體土地上開發經營的房地產。
2.聯建的房地產。聯建是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資金,雙方聯合開發建設自用住宅。
3.開發商其他不規范行為。如:某些企事業單位由於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無法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合法手續,其所建立房屋自然無法辦理商品房產權證。
二、房地產項目立項雖以商品房立項,但是由於開發商前期資料不全、未及時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等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總之,此類情況是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因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或現房銷售的法定條件,「五證」不全,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進行非法銷售,致使購房者無法取得商品房產權證。
三、房屋建築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不具備《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定的條件,房屋建築工程不能進行竣工驗收登記備案以取得《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登記備案表》,購房者也無法順利取得房屋產權證。
四、開發商為籌集資金已將國有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而開發商未經抵押權人(銀行)同意銷售該土地上的商品房,一旦開發商不能及時償還工程貸款,必然影響到購房者取得房屋產權證。
Ⅲ 企業變更產權登記如何辦理
企業申辦產權登記變更應由產權人填寫申請書、交驗有關證明、提出主張變更登記的申請;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進行實地勘察、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審查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繪制權證;收繳登記費收繳入庫,發放產權證。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Ⅳ 公司股權轉讓後如何辦理才合法
公司股權轉讓,如果是依法轉讓的,是有效的。如果是股東之間互相轉讓的,只需依法訂立股權轉讓協議,辦理股東變更的手續;如果是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要獲得其他股東半數以上的同意,或者由其他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股權變更後如何處理
股東變更的處理方式:首先,公司內部做出變更決議。然後由公司或其委託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工商登記,符合條件的,即可予以變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Ⅵ 股權變更後,土地證和房產證要重新辦理嗎
不用,企業名稱沒有改變,只是股東結構發生變化,只要到當地工商局變更營業執照就可以了。
Ⅶ 公司股東變更,公司房產屬於交易嗎
不屬於房產交易。因為房產是在公司的名下,所以房屋屬於公司,而不屬於公司的股東。公司的股東變更,而公司的性質等並沒有變更,相應的公司的房產也不會進行變更,還是屬於公司,所以說,公司的股東變更,公司的房產不變,依然屬於公司,不需要交交易稅。
Ⅷ 公司股東變更房產證需變更嗎
股權變更後,作為資產的土地證和房產證當然都要變更到產權人的名下。否則,這個資產永遠是別人的。
土地證和房產證屬於不動產,需要變更雙方都帶上身份證,私人章,房產證、土地證和變更合同書一起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繳稅。
要帶上上述材料先去開發商處更名,能改過來就行了。如不能改,就等交房時,去房產交易中心更名。
Ⅸ 股權變更後應該怎樣處理呢
股權變更後應該由公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應當注銷。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應當作相應修改,公司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