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投資公司股權轉讓如何辦理
A. 公司股權全部轉讓怎麼辦理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辦理的手續:
1、轉讓股東會決議,要100%通過;
2、簽訂轉讓意向書;
3、進行財務審計,盤點資產,確認債權債務(函證),確認所有者權益。也可轉讓各方自己清理,達成一致,雙方簽字認可;
4、談判轉讓價格(按公司凈資產轉讓,而不是按注冊資金)和條件,簽訂轉讓協議(合同);
5、交割資產,雙方在資產交接表上簽字確認;
6、向債權人和債務人發出通知(法人變更和承接債權債務等);
7、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法人姓名和投資方);
8、工商登記變更?如果僅是轉讓,不涉及其他變更事項,僅變更股東和法人即可;
9、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變更;
10、開戶銀行留底印鑒變更。
B. 股權轉讓流程
股權轉讓的方式收回投資或解除股東身份,那麼股權轉讓的程序是怎麼樣的呢?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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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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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C. 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如何辦理
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1、公司去工商部門領取公司變更申請書的有關表格(包括股東會決議和章程修正案),根據他們的要求進行手填或列印有關文件並加蓋公章或股東簽字。
2、寫好股東的退股支出單及記賬憑證,如果是轉股,還要寫好股東的入股收款單及記賬憑證。如果是老股東,就不用進行驗資了;如果是轉讓給新的股東,還需要將這部分投入資本進行驗資。
3、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
4、去銀行存入投資款: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錢到銀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賬戶中存入相應的錢。
5、帶上所有表格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6、所有資料提交工商部門,三日後換取新的營業執照。
股權公司又稱「控股公司」、「持股公司」。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以控制和操縱該公司經營業務的一種壟斷枷構。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D.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什麼手續
一、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經過以下手續:
(一)首先需要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欲相關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三)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四)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五) 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稅務部門交納相關稅款,再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二、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E. 投資公司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流程
公司股權轉讓的一般程序是:股東向董事會提出轉讓申請,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討論,經法定人數半數以上的股東同意後方可轉讓,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擬定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到工商局進行注冊變更。
注意事項:1、轉讓定價的公允性; 2、其他股東的收購優先權; 3、轉讓程序的合法性
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4、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5、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6、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7、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8、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9、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10、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F. 投資公司股權轉讓怎麼辦
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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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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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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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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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G. 公司如何進行股權轉讓
一、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二、公司股權轉讓手續辦理方法
股權轉讓手續是需要帶齊相關資料到相關部門辦理的,並且涉及到轉股的問題,對於股東的資質要求也是較為嚴格的,並且知道股權轉讓的手續是相當重要的。
1、公司去工商部門領取公司變更申請書的有關表格(包括股東會決議和章程修正案) ,根據他們的要求進行手填或列印有關文件並加蓋公章或股東簽字。
2、寫好股東的退股支出單及記賬憑證,如果是轉股,還要寫好股東的入股收款單及記賬憑證.如果是老股東,就不用進行驗資了;如果是轉讓給新的股東,還需要將這部分投入資本進行驗資。
3、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
4、去銀行存入投資款: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錢到銀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
5、帶上所有表格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6、所有資料提交工商部門,三日後換取新的營業執照。
三、公司股權轉讓應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5)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簽署)
(7)股權轉讓協議(原件1份,涉及國有產權的,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辦理公證或見證<本款屬於深圳的地方規定>)
(8)股東的資格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H. 公司股權轉讓要辦理什麼手續
公司股權轉讓給個人辦理流程是:1、當事人訂立股權轉讓協議;2、受讓方不屬於該公司股東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3、公司簽發出資證明書,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