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3人合夥如何股權分配
Ⅰ 三個人合夥開公司,股份應該怎麼分配
如果三個人都是現金入股,則按現金投入的比例分配。
如果其中有人以技術或者營銷渠道入股,俗稱乾股,則按照三人協商的乾股占的比例來分配。
例如,三個人,其中一個人投入現金30萬,兩位兩個人各以技術和顯示器的佔10%入股。兩位再投入各20萬,則三個人的股份平均分配各三分之一。
Ⅱ 2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2人合夥開公司股權分配方面,股權平分可能是大部分人最先想到的分配方法,但是,簡單粗暴的股權平分是萬萬不行的。兩人合夥,7:3或者8:2的股權分配是比較好的選擇與安排。
如果是2人合夥開公司,一定要注意保證老大清晰,才能快速決策,避免出現合夥人一旦產生分歧就致使公司運營癱瘓的局面。
如果老大的持股比例過高,比如持股90%,甚至100%,會讓其他合夥人心理上覺得合夥創業這件事不太值,可能導致老大變成「光桿司令」,甚至團隊不穩的後果。
比如,葯給力兩位創始人分別持有34%和28%的股權,都沒有超過50%,《公司法》規定大部分經營事項只要持股比例超過50%的股東同意即可通過,也就是說,葯給力的兩位創始人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共同控制公司。一旦兩人之間出現分歧或糾紛,公司就很可能陷入無法決策,甚至是合夥人撕逼的僵局。
所以,推薦7:3或者8:2的股權分配比例。當然具體股權分配方式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做決定。
Ⅲ 2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在兩人合夥開公司股權的分配問題中,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出資不一樣的話,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具體的分配比例也可以由兩人商量而定。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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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三人合夥股權分配最佳
法律分析:三人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是由三人協商決定的,可以參照出資比例、勞務支出比例來進行分配。分配方案可參考以下方法,股權分配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九條 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夥協議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准,並在登記時提交批准文件。
Ⅳ 三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合理
首先要確定公司的注冊資本和法人代表,然後在公司章程里確定協商好投入比例,按比例分紅;三人組織一次股東會,並做好記錄形成書面的東西,然後簽章、手印確認。三人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是由三人協商決定的,可以參照出資比例、勞務支出比例來進行分配。分配方案可參考以下方法,股權分配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至於經營股權部分,總的比例定好了之後,就可以考慮每個人在團隊中擔任的職責和能力來評估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Ⅵ 三個人合夥開公司怎麼分配股權
1、按股東投入佔比分紅,規定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沒有額外的工資
股東投入資金,根據公司每年的運營業績來分紅,天經地義。但是面對那麼夜以繼日為公司打拚的股東,如果只是以每年的業績進行分紅的話,很顯然有失公平。經營管理公司的股東勞苦功高,可以這樣說公司的正常運轉和後期取得卓越成績都是由他們干出來的。所以,除了每年按股東投入資金佔比分紅外,還可以給予經營管理公司的股東更多的酬勞,即給予其與工作性質相應的年薪作為補貼。這樣既能調動參與經營的合夥人的工作積極性,又能保證公司的健康穩步發展。同時不參與經營的合夥人也能獲得每年的業績分紅。
2、按股東投入佔比分紅,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沒有額外提成
這個與第「1」點有類似之處,唯一不同的是,在對經營管理的股東進行額外的補貼時,主要參考其工作業績,並非按照職位年薪的模式。
這種額外的業績提成機制能讓經營管理的股東更加的積極,在自己本職的崗位做的更出色。而站在不參與經營的股東角度,這種方式更易被接受一點。
3、將經營勞動轉化為股份,對於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減少其股份佔比
更改按照投資金額的股份佔比形式,減少不參與經營管理的股東的股份佔比,這個機制比較敏感,尤其對不參與經營的股東來說,一旦實行了,等同於稀釋了他們當初的投資金額。
但本著公司長期發展考慮,這種方法更加科學,對那些不參與經營的股東也相當有利,一旦企業發生重大的虧損,在承擔企業虧損的責任時,也可按股份佔比實行,減少那些不參與經營的股東的損失。
4、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那就按照你們的出資額在注冊資本裡面的佔比來確定你們每個人的股權數額。
Ⅶ 三人合夥開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a 技術優勢b 業務優勢c 資本優勢請問誰來做法人代表?股份如何分配?比如c投入了10萬,以後解散了這10萬歸誰所有?公司誰說了算?請不要復制粘貼常篇內容,來點實際性的東西,望有經驗的人給點建議,謝謝. 如果是只有C投資資金的話:法人代表應該是C.股份如何分配:要看C對A和B擁有的優勢對公司的發展和運作的重要性來衡量,分配股份的多少.如果進行了股權的分配各人就應該承擔和享受相應的利益及風險.公司誰說了算原則上是有控股權的人,也可以公司董事會決定.本人覺的就上面A.B.C三種人各有的優勢應該B做公司的負責人,因為新開業的公司應該以市場開拓為主.至於公司解散或倒閉應該按照各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來承擔資產和債務. 合夥買賣沒有干 最好提前股份制 按股份比例提成. 公司在注冊的時候有技術股份和現金股份 注冊金為100W,資金股60W,技術股可以作為軟貨幣成為另外的40W股份,這樣,公司的法人就是現金出資人,而具有業務優勢的,可以按照各方協調後獲得公司的部分乾股,這樣公司就成為股份性公司,無論盈利或者虧損還有債務,公司都可以按照股份分成來調解。至於誰說了算,就看公司章程是如何確立的。 暈啊!看上面知道了只有一個人實物投資! 你自己不知道自己值多少錢啊? 投錢的感覺你們值多少錢? 自己協商去啊!這些東西可大可小!
Ⅷ 三個人合夥干企業,股權到底該怎麼來劃分
1、「真功夫」
真功夫的糾紛大家應該比較了解,現在對它的生意還不影響,但是很遺憾它還沒IPO。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股權問題引發內部紛爭。
前期潘宇海作為真功夫的創始人,解決了中式快餐沒辦法標准化的難題,使得真功夫得以開始迅速擴張。
但到了後期,負責門店擴張的蔡達標作用更大,雙方因此產生了很多紛爭。蔡達標就把潘玉海趕出核心層。心有不甘的潘宇海搬出舊賬,控訴蔡達標侵佔,把自己的姐夫送了進去,蔡達標因此被判了14年的有期徒刑。這影響了他們的資本運作計劃,在我們看來,是很不應該的。
2、「羅輯思維」
這個大家都很熟悉,我原來認為,羅振宇應該是大股東或者比較重要、核心的股東。結果前幾天看了這個被新炒的舊聞才知道,「羅輯思維」的股權架構是這樣的:
如果我是羅振宇,我也會說,哎,很不公平啊,你看這個號也是我做起來的,主要都是依賴我。所以,歸根結底,還是股權結構導致他們倆分手。
為什麼要設計股權架構?
1、明晰合夥人的權、責、利
合夥創業講究情懷沒錯,但最終也是要實現實際利益,怎麼能夠體現你的利益和價值,很重要一點就是股權、股比。後者是你在這個項目中的作用,以及利益的重要體現。
2、有助於創業公司的穩定
也許我們在創業的時候都是同學、兄弟、閨蜜,大家覺得,什麼股比不股比的,先不說,先做下去,把事情做成了再說。這種情況必定會出現問題,因為在剛開始關系好的時候,大家都不能好好談,出現問題肯定更不能好好談,最終的結果是創業項目受到影響。
3、影響公司的控制權
通過開頭的案例可以看出,都是控制權的問題,如果他們的股比能形成一個核心的控制權,爭議完全可以避免。
4、方便融資
現在投資人跟你談投資的時候,會關注你的產品,關注你的情懷,關注你的進展,也一定會關注你的股權架構合不合理,如果是看到比較差的股權架構,他們是肯定不會投資的。
5、進入資本市場的必要條件
相信每個創業者的創業項目都有IPO這個目標,只要IPO,資本市場就一定要求你的股權結構要明晰,合理。
設計股權架構有哪些原則呢?
1、最差的股權架構是均等
為什麼?因為不同的合夥人對項目的貢獻是不一樣的。雖然你出一百我出一百這種出資構成是一樣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每個人擅長的點不一樣,他對企業,對創業項目的貢獻度是不一樣的。
如果股權一樣,貢獻度不一樣,在創業的早期可能還OK,項目沒做成就拉倒,項目做成了肯定會有矛盾。下圖中的這幾個案例就是教訓。
可能有很多人會問,我現在就是這種均等的情況,我該怎麼辦?這個時候,海底撈就是你的老師。
2、好的股權結構標准
簡單明晰。在創始的階段,創業公司一般比較草根,合夥人不是特別多。比較合理的架構是三個人。
有些人會問,投資人在投資的時候會看你的創業團隊,那合夥人是不是一定要有完整的組合?這不一定。投資人在投資的時候,首先關注的是你的產品和CEO的理念,你有沒有CTO,COO,這些都不重要,所以,不能為了追求創始合夥人的人數而刻意增加。
一定要有帶頭大哥。也就是核心股東。一定要有一個人,能夠拍板說這個事情就這么定了。
資源互補
股東之間要信任
- 股權蛋糕該如何切?
這個問題,創業團隊在早期首先想到的是,我們來分一下,你多少我多少,你30%我70%,或者是我60%你40%。其實這是不對的,在設計股權架構時,我們得先把別人的切掉,也就是預留一部分股權,最後的才是自己的。
1、預留股權激勵
現在大家都去創業,招人就非常難。如果你在招人的時候沒有跟人家講,我給你多少的股權或者股權激勵,一般他是不會輕易來的
2、為吸收新的合夥人預留
上面講到,不能為了刻意追求合夥人的結構硬拉一個人來做CTO,如果項目已經開始,但還差一個CTO,或者CFO,這種情況下一定要預留股權出來,用來吸收新的合夥人。
有種做法是放在帶頭大哥的名下,但我不建議這樣做。因為未來融資時股權是要稀釋的。
所以一般來說,預留的部分可以放在股權激勵池裡,新的人進來之後再分配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