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一方名下股權價值怎麼算的
1. 離婚的話股份怎麼分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時是不能直接分割公司的財產,要分割的只是一方或雙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那個股權才是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公司的資產多少及負債多少決定體現著公司的價值,也體現著股東所持有的股權的價值,間接地和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有關。但夫妻離婚時是不能直接處分一方經營的公司的資產的,那會涉及侵犯其他股東的利益,也是違法《公司法》的。
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中一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是要分割的。這種股份同債券、基金等有價證券的分割相對比較簡單。一般採取以下方法分割:
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按雙方協商一致的議案分割。既可以一方持有給另一方補償,也可以按方按份額分割。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於補償數額和分割比較由雙方自定。
2、對於一方持有股票無爭議,但對於補償數額有爭議的,可按市場價確定補償標准。如雙方對一方持有全部股票並無爭議,但對於應支付的補償數額有爭議,可以根據某一基準日的市場價(比如法庭辯論終結日)來確定股票價值,然後計算補償標准。
3、對於不易確定價值的股份,一般法院會採取按比例直接分割的方式。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市場上的價格是公開的,從這個角度講相對比較容易確定其價格,但上市公司的股票浮動及變化幅度也是相當大的,股市上的價格和真實價值未必一致。除非確定接受某一點的價格,否則在變化幅度比較大的時候,由法院直接單方採納某一時段股市上的價值也未必會公平。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其價值確定就更難了,不對公司賬目資料進行專業的審核,基本無法確定股份價值。
所以,如果涉及要分割的股份價值難以確定時,法院一般會採取直接按比例分割股份的方式來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 離婚時的股權怎樣分配
離婚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分配股權處理各自的股份。協商不成,可共同委託評估機構對股份的價值進行評估後由法院作出判決。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無法協商一致的,法院一般會根據出資情況將公司股份判給原持有一方所有,由持有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 離婚後股權怎麼分配
離婚後財產股權應該由雙方協議分割,雙方如果就轉讓份額、轉讓價格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轉讓。如果是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4. 離婚分配股權怎麼分
(一)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認為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分割時應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願意繼續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願意持股,將股份作價一半補償給願意持股方。
4、夫妻都不願意繼續經營的,可以對公司資產進行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後的資產,並注銷公司。
(二)夫妻一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與第三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直接轉讓股權
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給股東配偶的,應經其它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則不同意的股東應購買相應的股權。
2、作價補償
股權在夫妻間不發生轉移,持股配偶一方將本屬於另一方的股份折價後,以貨幣的形式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二條,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5. 離婚時怎麼確定公司股權價值
法律分析:1、以注冊資本金為基礎計算相應股權的價值。該方法是以公司工商登記的注冊資本金為基礎,來確定相應份額的股權的價值。該方法簡單易行,便於操作。2、以公司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為基礎計算股權的價值。3、以審計評估後的價值為基礎計算股權價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6. 離婚後股權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1、夫妻雙方均持有公司股份,在婚姻存續期間成立公司,夫妻雙方均為公司股東,且佔有一定的股份比例。離婚時,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協商不成,可共同委託評估機構對股份的價值進行評估後,由法院作出判決。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雙方可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要將公司股份轉讓給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將公司股份轉讓給第三人的,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必須經過公司一半以上股東的同意方可進行。如果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的,夫妻雙方可分割相應的股權折讓款。如果半數股東既不同意轉讓,又不願意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配偶或第三人可以成為公司新的股東。3、公司股份由第三人持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 夫妻一方離婚股權如何分配
離婚時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的分割方式:若該股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夫妻雙方不能就股份的分割達成協商或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若該股份屬於一方個人所有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不得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8. 離婚股權分割怎麼處理,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1、夫妻雙方均持有公司股份。在婚姻存續期間成立公司,夫妻雙方均為公司股東,且佔有一定的股份比例。離婚時,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協商不成,可共同委託評估機構對股份的價值進行評估後,由法院作出判決。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雙方可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9. 離婚後股權增值怎麼分配
離婚股權增值首先要判斷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一方個人財產,如果是一方個人財產就歸個人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