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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出資不實該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2-06-20 08:42:36

Ⅰ 未實繳出資的股權轉讓

一、未實際繳納出資的股權如何轉讓
股東未實際繳納出資的,股東應當如實繳納出資後,再進行股權轉讓。如果未實際出資轉讓股權的,公司可以向其追繳出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實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財產區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兩大類,實物屬於有形財產的一部分。
3、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和工業產權。知識產權是指民事主體對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知識產權上不斷擴張的開放體系,其范圍主要包括著作權和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商號權。
4、土地使用權
公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需要一定的場所,因此,公司股東可以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

Ⅱ 未實繳出資的股權怎麼轉讓

法律分析:自然人股權轉讓可以自己到場或者公證委託他人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Ⅲ 公司法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限制股東權利召開股東會,若公司章程無特別規定,則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通過,即可對該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的表決權、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自益權作出合理限制。則該股東僅能行使與其實際出資比例對等的股東權利。追究該股東的出資義務及違約責任公司全面出資的股東有權提起訴訟,要求該股東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同時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資協議承擔違約責任。要求該股東將未出資的股權內部轉讓出資到位的股東可以與該股東協商要求其將未出資部分的股權內部轉讓,之後由受讓股權的股東履行出資義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七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規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當釋明,公司應當及時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在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之前,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或者第十四條請求相關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股權轉讓中出讓方需要對出資不實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就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出資不實的股東轉讓股份後,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對出資不實共同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公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徵求意見稿)》 第二十八條 雖然只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足額出資即轉讓股權,受讓人以轉讓標的瑕疵或者受欺詐而主張撤銷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尚不能看出受讓人應承擔什麼責任,但稟著保護公司債權人的目的出發,應當由受讓方與出讓方對出資不實共同承擔責任,並且由於公示公信的原則,受讓方應當承擔第一順序的責任,當然受讓方承擔責任後,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和股權轉讓合同的約定向出讓方追償。

Ⅳ 原股東未實繳出資轉讓股權現法人拿公司去貸款,無法償還,原法人還有責任嗎

股權轉讓時,股東出資期限尚未屆滿,尚不具有出資義務,相應的出資義務應由受讓人承接;原股東對該部分出資所負義務不屬於《公司法》解釋三規定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情形。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因此,無論是認繳制還是實繳制,公司財產均包含公司注冊資本在內;
認繳制下,公司股東雖然享有出資期限利益,但當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認繳出資的股東應向公司履行出資義務,該出資義務不因股權轉讓而消滅,否則將導致股東向償債能力較差的受讓人轉讓股權、逃避出資義務進而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Ⅵ 股東認購的+股權資金不到位+影響公司運營+該怎麼處理

摘要 股東投資金額不到位如何處理

Ⅶ 股權代持糾紛中,出資不實追究誰的責任

股權代持糾紛中,出資不實追究名義出資人的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名義出資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實際出資人進行追償。代持股協議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七條
公司債權人以登記於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其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股東以其僅為名義股東而非實際出資人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義股東根據前款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後,向實際出資人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Ⅷ 未實際出資的股權轉讓後債務承擔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實繳注冊資本是作為投資者的主要義務,也是公司正常經營發展的根基。基於前述法條規定,在公司股東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時,無論是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均可要求該股東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同時公司債權人可要求該股東以未出資本息為限,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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