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的流程怎麼走
㈠ 公司股權轉讓要走哪些程序啊
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有:
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達成合意即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3、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股權轉讓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條 股東依法轉讓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的轉讓,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㈢ 股權轉讓怎麼辦理流程
股權轉讓辦理流程:
1、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辦理流程,股權轉讓雙方達成轉讓協議、變更股東名冊等材料;
2、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辦理流程,、股權轉讓經公司半數以股東同意、股權轉讓雙方達成轉讓協議、變更股東名冊等材料並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㈣ 股權轉讓流程有哪些
公司股權轉讓流程有:
1、內部轉讓的流程有,協商一致、訂立合同、轉移股權等;
2、外部轉讓的流程有,召開股東大會、轉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轉讓股權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㈤ 股權轉讓的流程是怎樣的
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程序:
1、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2、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㈥ 股權轉讓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辦理流程為:1、當事人應當簽訂股權轉讓協議;2、股權轉讓後,公司必須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然後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3、公司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對股東名冊作出修改;4、最後再去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未辦理登記的,新股東就不可以對抗善意的第三人,以免原股東再次轉讓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㈦ 股權轉讓的流程
法律分析:股東股權轉讓的程序如下:1、與受讓的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2、對外轉讓股權,書面通知其它股東,獲得其它股東過半數同意;3、履行協議後,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4、辦理變更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同意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㈧ 股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股權轉讓辦理流程是:
1、當事人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書面合同;
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
3、辦理股權過戶手續,受讓方依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4、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