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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貨進入交割月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2-06-23 16:49:04

❶ 【期貨ABC】之10:個人投資者持倉能否進交割月

首先大連商品交易所明確規定:個人投資者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大商所對個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制平倉。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個人投資者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仍未能平倉的,首先由會員代為履約,會員仍未能履約的,則按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交所允許個人投資者持倉進入交割月,但明確規定在臨近交割期時,會員及投資者的持倉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調整為交割單位的整倍數。在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前,會員及投資者銅、鋁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5手的整倍數;進入交割月後,會員及投資者新開、平倉也應是5手的整倍數。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前,會員及投資者燃料油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10手的整倍數;進入交割月前第一月後,會員及投資者新開、平倉也應是10手的整倍數。
上交所還規定: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投資者不允許交割(見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第四條)。
鄭商所對個人投資者持倉進入交割月沒有限制,交易上也無特殊規定。

❷ 期貨主力交割,散戶什麼時候自己要平倉出來

上海期貨交易所自然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進入交割月後有手數限制如銅、鋁、鋅、鉛期貨為5手的整倍數);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依然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

(2)上海期貨進入交割月怎麼辦擴展閱讀:

以1705合約為例清倉: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月5日(5月第5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但進入5月份要注意滿足不同種類期貨的手數要求。

大連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由於自然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格也不具備交割席位,進入交割月沒有平倉又不能實現交割,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且金額不低。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自然人客戶還是提前平倉換月。

❸ 期貨到期了怎麼辦

期貨到期後處理方法是進行交割。有兩種交割方式:

一、實物交割

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訂的規則和程序,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二、現金交割

指到期未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

投資者進行證券委託買賣以後,應及時辦理交割手續,如發現有疑問,可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3天),向證券營業部提出質疑。對於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如果證據確鑿,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證券營業部進行賠償。

(3)上海期貨進入交割月怎麼辦擴展閱讀:

股指期貨的到期風險

股票買入後,投資者可以短期持有,也可以長期投資。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有到期日,投資者不能無限期持有,必須根據市場變動情況,決定是提前平倉,還是等待合約到期進行現金交割。

在持倉過程中,最好設置止損點,而不要採取拖延戰術,這樣做有可能使虧損越來越大,甚至在到期日之前出現爆倉。因此,投資者交易股指期貨時,必須注意所持倉合約的到期日。

股指期貨的到期風險包括以下兩種:

1、投資者對股指期貨的長期走勢判斷准確,但短期內還未實現盈利的時候,合約就到期了。

2、投資者在持倉過程中曾經有盈利機會,但投資者沒有及時平倉,合約到期時由於價格變動,賬戶變盈為虧。

❹ 期貨合約到期怎麼辦

期貨合約到期要平倉,留到最後交易日交易所會幫你強制平倉。

目前個人客戶不允許實物交割,一般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以前,就應平倉(或被強行平倉)。

法人客戶的持倉,會被逐漸增加保證金(一般會加大到合約價值的30%),如果到期的合約不交割,會被視為違約,交易所會對該客戶的持倉單拍賣,拍賣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如果拍賣不成,交易所對該客戶施行違約罰款,罰款額約為合約價值的20%。

拓展資料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手續費: 相當於股票中的傭金。對股票來說,炒股的費用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及其他費用。相對來說,從事期貨交易的費用就只有手續費。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

期貨的演算法:

倉位金:總資金*(X%-Y%)。

單筆最大允許虧損額<=總資產*Z%。

單手開倉價:(現價*交易單位*保證金)+手續費。

默認手數(最大開倉):倉位金/單手開倉價。

每筆最大止損點數:最大允許虧損額/開倉手數/交易單位/最小變動價位。

期貨品種波動一個價位的值:最小變動價*交易單位*開倉手數。

❺ 個人客戶持倉能否進交割月

個人客戶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大商所對個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制平倉。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仍未能平倉的,首先由會員代為履約,會員仍未能履約的,則按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交所與鄭商所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期貨公司建議個人客戶應盡量避免持倉進入交割月,更不要進入交割程序。因個人實施實物交割將面臨諸多履約風險,如處理不當會受到交易所的違約處罰。

股指期貨,就是以股市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雙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後的股市指數價格水平,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票指數期貨是指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在具體交易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價值是用指數的點數乘以事先規定的單位金額來加以計算的,如標准·普爾指數規定每點代表250美元,香港恆生指數每點為50港元等。股票指數合約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為循環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進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後交易日的收盤指數為准進行結算。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其風險是通過對股市走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操作來相互抵銷的。它與股票期貨交易一樣都屬於期貨交易,只是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是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而且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買進賣出。

❻ 期貨交割流程

期貨交割的流程如下:
1、由買方申報意向;
2、由賣方交標准倉單;
3、交易所分配分配標准倉單;
4、買方交款、取單;
5、賣方收款;
6、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拓展資料

我國商品期貨交易,全部採用實物交割方式。實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兩種。
集中交割
集中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為例:
鄭州商品交易所一號棉花交割程序:
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第10個交易日):
閉市後,交易所按「按數量取整、最少配對數」的原則通過計算機對交割月份持倉合約進行交割配對。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通知日):
買賣雙方通過會員服務系統確認《交割通知單》。會員未收到《交割通知單》或對《交割通知單》有異議的,應在通知日17時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則視為對《交割通知單》的認可;
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交割日):
上午9時之前,買方會員應當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賣方會員應當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結算部。買賣雙方應當在規定時間到交易所結算部辦理具體交割及結算手續,同時,買方會員把投資者名稱和稅務登記證號等事項提供給賣方會員;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發票的傳遞、餘款的結算,會員均應當蓋章和簽字確認;
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交割程序:
實物交割的日期:合約到期月份的16日至20日(節假日順延)為實物交割期。
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的12:00前,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名、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賣方交標准倉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在18日16:00之前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標准倉單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交易所。如18日為法定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若是20日,則賣方必須在12:00前完成交割;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根據已有資源,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交款後取得標准倉單;
賣方收款: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滾動交割
滾動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為例:
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進入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憑標准倉單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抵押手續,以頭寸形式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必須到交易所辦理撤銷標准倉單抵押後,方可提出交割申請。
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❼ 怎樣可以進入期貨交割月

期貨交割月份又稱合約月份,是指由商品交易所對某種商品期貨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買方客戶或賣方客戶在期貨合約到期時應按照合約規定的數量和質量交付貨款接收貨物或交付貨物接收貨款,以履行期貨合約。是期貨合約交易條件之一。

各交易所的進入交割月的條件:期貨交易所種只有上期所個人客戶可以進入交割月,其餘的交易所都需要是機構客戶才能進入交割月。

所以進入交割月的方法就是:

  1. 個人客戶交易上期所的期貨合約

  2. 開通一個機構客戶的賬戶進行期貨交易


❽ 期貨投資中,自然人都不能進入交割月嗎

期貨投資中,自然人是不能 進入交割月的。期貨不存在交割,到期後只能平倉。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
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
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大部分人認為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這是不正確的看法,可以同時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場。

❾ 期貨合約自然人為什麼不能持有到交割月

1、因為期貨交易是一種合約,需要在固定的月份時間里需要進行交割。在期貨市場中,絕大部分都是自然人投資者。與企業投資者,也就是所謂的機構投資者在交易方面有著比較大的區別。
2、交割月合約的成交非常的不活躍,波動也不穩定,投資者想要平倉在前期可能相對容易,但是越往後會越不容易平倉。一旦違反了交易所關於持倉進入交割月的規定(以下重點講解),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平倉盈虧歸期貨交易所,虧損自行承擔。
3、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之後,交易量會逐漸縮小,不容易平倉,因為在裡面的空頭以及多頭不多了。所以,比較靠譜的做法就是在進入交割月之前就主動平倉。
4、期貨有五大交易所,例如鄭商所、大商所、中金所、上期所、能源中心,但除了中金所支持自然人投資者持倉到交割月之外,其它四個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期貨均不支持自然人投資者持倉到交割月,需要在最後交易日之前主動平倉。否則在最後交易日那天,持倉訂單會被強制平倉。
拓展資料:
一、我國期貨交易所關於平倉的規定
1、上海期貨交易所
(1)規定:個人投資者可以持倉進入交割月,但是有相應的手數限制。
(2)舉例:假如投資者魏先生在2018年12月持有一手螺紋鋼RB1901合約,自然該合約的交割月份就是2019年1月。
2、大連商品交易所和鄭州商品交易所
(1)規定:對於這兩家交易所個人投資者是不能持倉進入交割月的,需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份的前一交易日將相關合約持倉進行平倉處理。
(2)舉例:假如投資者李女士於2018年12月買入開倉2手豆粕M1901合約,由於豆粕是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品種,而大商所規定個人投資者不能持倉進入交割月,所以李女士最晚在2018年12月28日收盤之前將手中持有的這2手M1901合約進行平倉處理。如果在經期貨公司電話提醒後李女士沒有及時平倉,那麼在2019年1月2日(當月第一個交易日)交易所就會對李女士的持倉進行強行平倉處理,結果依然是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由李女士自行承擔。
3、中國金融交易所
(1)規定:股指期貨個人投資者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約最後交易日當天,若最後交易日未平倉,則該持倉將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盤後按照當天的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撮合進行現金交割。需要注意的是,最後交易日收盤前未平倉進入到交割,交割手續費為開倉手續費的數倍。

❿ 期貨交易中的交割月份如何理解

只能在合約規定的日期進行交割,其它時間不行,而且一般散戶不允許實物交割,合約到期會強平掉該筆交易,會員才可以進行實物交割。
期貨合約代碼後面的四位數字表明了該期貨品種合約的交割時間:前兩位數字是交割的年份,後兩位數字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貨滬銅1112合約表明該期貨品種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金屬銅合約,交割的時間是2011年12月份。(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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