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股權如何變更工商登記
㈠ 工商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法律分析: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到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註:如果變更未涉及到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信息,則無需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公司股權變更工商變更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變更工商變更流程是:
1、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文件;
3、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㈢ 工商登記股權變更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股權變更所需資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3、公司關於變更事項的決議或決定(公司決定由法定代表人簽署,蓋公章)(原件1份));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由股東簽署,加蓋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原件1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㈣ 股權變更工商登記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指立法部門為了保護股權變更前後的所有股東合法權益以及公司外部債權人等相應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要求相關義務人在公司股權轉讓後履行的變更登記行為。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㈤ 公司股權變更工商變更流程
法律分析: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㈥ 工商變更股權如何做流程
一、帶齊公司股權變更的資料,到公司注冊地工商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二、之後去當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到時需要帶上的材料,辦理稅務變更。公司股權變更的資料如下1、所有股東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簽字,帶好身份證原件2、准備工商材料:股權轉讓協議、老股東會決議、新股東會決議、新公司章程3、工商局會經公司股權變更進行備案4、工商變更好以後如涉及法人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也需要變更。5、變更稅務登記證(註:變更股權前要進行稅務核算,看看財務報表未分配利潤是否有,如有數字讓會計在下個月做賬時充掉,要不然繳納個人所得稅25%)可到當地工商局稅務局或工商局稅務局網站下載領取樣本,可做參照。6、帶上資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領營業執照。之後去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到時需要帶上的材料:(1.)變更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份)、(2).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和復印件(2份)、(3).投資者變更為法人股東的還應提供法人股東的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2份)、(4).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32條
㈦ 公司股權變更,工商局要辦理哪些手續
公司股權變更,工商局要辦理變更登記,申請人需要攜帶相關的資料才能變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商登記後才能對抗第三人。但不是生效要件。質權則是登記之後才能設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㈧ 法院判決股權確認案怎樣變更工商登記
判決書出來後拿著判決書,自己的身份證以及申請書就可以去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