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主張借款期間股權全部轉讓
A. 貸款可以轉讓股權嗎
公司貸款期間股權可以轉讓。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轉讓股權,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 借款時約定不還錢就轉讓股權,股權轉讓糾紛如何處理
像你所描述的情況不還錢就要把股權轉讓,在法律上來說應該屬於是股權質押的范疇。
如果質押條件成立,欠款人是需要把股權轉讓出去的,但是公司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C. 股權轉讓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轉讓中的債權債務糾紛,按轉讓協議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轉讓協議只在出讓人和受讓人之間有效。如公司轉讓已經通過公司債務人的,對公司債務人有效。公司轉讓經公司債權人同意的,對公司債權人有效。
D. 股權轉讓協議實為借款協議的股權轉讓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協議實為借款協議的股權轉讓無效,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後股權受讓方應將股權恢復登記至出讓方名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E. 我是公司股東,目前公司在銀行貸款了,但是要轉讓給別人,我要怎麼做
1找到願意接受股權的人,談好價格,
2去工商局,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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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備股權轉讓所需要的材料。1、《公司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具體要求怎麼填寫,裡面都會載明。2、《指定(委託書)》,這個工商局也會提供。3、股權轉讓協議,在工商局網站上可以下載。4、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5、修改過的公司章程,由新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7、同意股東轉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股東之間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可不用提交決議)。8、稅務局開具的完稅憑證。
F. 股權轉讓時的債務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標的公司欠股東借款的債權。標的公司在存續期間,因經營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機構貸款有難度等原因,由股東以借款形式提供資金支持。現股東轉讓公司股權,可同時以債權人的身份提出受讓條件,即股權捆綁債權一並轉讓,要求受讓方在受讓公司股權支付價款的同時,向標的公司提供資金償還欠原股東的債務。也就是說,受讓方成為新股東的同時,成為對標的公司借款的債權人。(二)股東欠標的公司借款的債務。股東佔用標的公司資金的情形時有發生,但在股權轉讓時應當了斷。此款項的法律關系中,標的公司是債權人,股東是債務人。股東轉讓公司股權時,應當明確告知意向受讓人存有債務清償問題,處理的辦法是事先作出承諾,並在結算轉讓價款時一並償還。(三)與原股東相關的債務風險。股權轉讓前,標的公司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由股東提供擔保,或股東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由標的公司提供擔保。現股東轉讓公司股權時,貸款清償尚未到期,作為股權交易的雙方應當約定,經徵得金融機構同意,或解除原股東擔保,由新股東對標的公司貸款承擔擔保責任;或解除標的公司擔保,由原股東另尋他人承擔擔保責任,以規避原股東、標的公司或然的債務風險。(四)與轉讓股東無關聯的債權債務。標的公司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也會產生一系列的債權債務,並與股東無關聯關系。如標的公司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以標的公司財產作抵押);經營活動中往來的應收應付款項;標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規定、履行合規決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擔保等。對債權而言,標的公司是權利主體和行為主體;對債務而言,標的公司是承債主體和清償主體,可以獨立於股東依法合規地進行處置,與股權轉讓不構成相互制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條 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並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第五百五十四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G. 銀行的借款人,欲將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第三方,銀行有無權利要求該股權轉讓需經過銀行同意
該借款人向銀行借款的時候是否是以公司名義借款,或者是以公司股權作為抵押;如果存在以上兩種行為之一的話,銀行根據貸款合同的相關條款確實有這個權利;如果該借款人只是以個人名義借款,且提供的擔保跟公司股份沒有任何關系的話,銀行就沒有這個權利了;所以關鍵要看貸款合同。
H. 銀行貸款可以轉讓公司的股權嗎
公司貸款期間股權可以轉讓。公司依法設立的,股東依法享有股東權利,可以將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轉讓給股東或者第三人。但是向第三人轉讓股權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I. 小貸公司股權轉讓流程怎樣的
法律分析:(一)小額貸款公司按照規定要求,做好股權變更申請資料的准備。
(二)小額貸款公司向所在縣(區)級人民政府遞交股權變更申請。
(三)所在縣(區)級人民政府進行盡職調查後形成初審意見並提交至所在設區市金融辦。
(四)所在設區市金融辦進行復審並形成復審意見,並將復審通過的申請材料(一正本,兩副本)報省金融辦進行備案,復審未通過的,申請材料退回所在縣政府。
(五)省金融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備案審核,如材料符合備案條件則通過備案;如材料不符合備案條件,則將材料退回小額貸款公司所在設區市金融辦。
(六)小額貸款公司憑省金融辦同意備案的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變更手續,並將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各級監管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J. 股東做股權轉讓借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一)標的公司欠股東借款的債權。標的公司在存續期間,因經營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機構貸款有難度等原因,由股東以借款形式提供資金支持。(二)股東欠標的公司借款的債務。股東佔用標的公司資金的情形時有發生,但在股權轉讓時應當了斷。(三)與原股東相關的債務風險。股權轉讓前,標的公司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由股東提供擔保,或股東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由標的公司提供擔保。(四)與轉讓股東無關聯的債權債務。標的公司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也會產生一系列的債權債務,並與股東無關聯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條 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並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第五百五十四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