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證明股權已經轉讓他人
1. 股權轉讓的時間該怎麼確認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的時間為公司將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時。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記載於股東名冊的新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2. 股權轉讓證明如何格式
需要,並且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必要時委託律師協助辦理.
3. 股權轉讓出資證明書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4. 股權轉讓稅務局要出一份證明,證明是以平價轉讓的,應怎麼寫
您好,如果是在有限責公司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所以如果發生股權轉讓,對於公司唯一股東來說,要承擔的風險與責任重大,所以合同書是非常重要的,以下就是一份:
▲一人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範本,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一人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範本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鑒於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鑒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股權。鑒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股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5. 怎麼處理股權轉讓出資證明書
法律分析: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6. 股權轉讓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變更營業執照。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7. 房地產股權轉讓成功如何證明
房地產轉讓成功,可以拿到產權證書,也可以到產權交易中心查詢到轉讓的房地產相關信息,如果是受讓者的名字,那就沒問題了,股權轉讓則要看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有限公司,則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登記。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在股權登記部門進行託管,就在該部門拿到股權清冊,如果沒有託管,就要拿到公司關於同意股權轉讓的股東大會決議,和公司出具的股東清冊,就可以證明。
8. 股權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股權關系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股權關系證明要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進行開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是委託他人進行代為辦理的情況,應該提交本人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9. 個人股權轉讓流程及材料
法律分析:1、股權轉讓協議(合同)原件,
2、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的有效身份證照或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除公司(企業)章程和驗資證明外,其他能夠證明股權原值的資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業)章程和驗資證明的出示),
4、受託人有效身份證照原件(委託代辦時出示),
5、完稅憑證原件(已經解繳稅款的出示),
6、結婚證原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夫妻關系的出示),
7、戶籍證明、戶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證明資料原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關系的出示),
8、能夠證明贍養、撫養關系的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贍養、撫養關系的出示),
9、中介機構評估核實的凈資產評估報告的原件(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股權轉讓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出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10. 怎麼判斷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股權轉讓協議有效的條件如下: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2、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3、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4、其他法定生效條件等。
一、怎麼判斷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1、股權轉讓協議有效的條件如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
(2)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3)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
(4)其他法定生效條件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注意事項有:
1、查明出讓方是否為股權所有人,了解該公司的股權結構、經營狀況、財產財務情況等;
2、取得其他股東半數同意證明和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仔細查看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完備;
4、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