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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干貨怎麼分配

發布時間: 2022-07-03 13:34:28

⑴ 怎樣進行股權分配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是話語權、控制權、分紅權的依據,是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情況下法律默認股權、表決權與出資比例一一對應,但是股東之間有特殊約定的可以從其約定,公司股權分配可在公司章程中確立。

但是,對於初創公司我們要注意避免以下幾種股權分配方式:

第一, 50%VS50%,一刀切的平均主義;

第二, 51% VS 49%,老大離不開老二的表決方式,不利於重大事項的決定;

第三, 50% VS 25% 、 25%,一旦老二老三聯手,老大無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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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司股權如何分配更合理

公司初期股權分配,無非三個標準的綜合:
1、出資比例;
2、能力和經驗;
3、其他資源投入。 如果有以下三個情況,建議綜合考慮。可以將資金投入,作為一個盤子(例如,70%折算),其他情況具體協商。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是話語權、控制權、分紅權的依據,是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情況下法律默認股權、表決權與出資比例一一對應,但是股東之間有特殊約定的可以從其約定,公司股權分配可在公司章程中確立。
股權投資分配要做到:一個核心:股權分配的核心是要讓各個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裡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兩個關鍵點:一是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因為公司需要有一個能夠拍板的領導者,這樣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司的發展方向,也能激發團隊做大企業的信心和動力。二是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吸引合夥人、融資和人才)。俗話說「財散人聚」,股權就代表著未來的財,散一部分股權,才能聚起來優秀的合夥人和人才。
因為相較於固定的薪資,股權更具有長遠的投資價值。一般來說,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合夥人手中的股權很有可能會翻好幾倍,遠不是固定薪資可以比擬的,創業者可以以此來說服和吸引優秀人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⑶ 股權怎麼分配最合理

股權分配的核心是公平公正,首先將股權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股權分配時注意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項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⑷ 股份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可以把股權首先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為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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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股權分配怎麼做更好,對公司未來的發展有什麼影響

針對初創企業(B輪之前為主),經邦總結出如下8個股權結構設計中值得注意的數值,供創業者參考:
1、創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權較為合適。
A股上市規則規定,如果公司有一個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30%以上股權,可以認定公司有實際控制人。最大創始人持股比例大於其他聯合創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現兩個創始人股權比例太過接近,對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見時產生爭議。
海外很多時候實際控制人不需要持股30%以上,其持股比例可能只有百分之十幾甚至幾,但依然能夠控制公司,因為其可以對股票設置不同類別。比如A類股票持有者1人可以投20票,B類股票持有者1人只能投1票,這樣實際控制人在表決的時候就有更大的話語權。
2、聯合創始人和員工一起持股30%以上。
這樣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聯合創始人個人持股保持與創始人較大差距,也能讓創始團隊總體持股超過60%,保障對公司控制的主動權。
3、投資人股權佔比30%-40%。
除去創始人、聯合創始人和核心員工持有的股權,剩下的為預留給投資人的股權。
4、創始團隊控制公司50%以上股權比較合適。
此時關於公司經營的所有事項創始團隊都可以直接進行決策。比如公司優先發展什麼,計劃做什麼,如果創始人帶領員工持有50%以上的股權,就能對這些經營事項進行決策。
5、創始團隊可以爭取控制公司66.7%以上股權。
此時創始團隊能夠控制公司所有資本類型事項。比如引進新股東,增資減資,股權轉讓,公司合並、分立,章程修訂等跟資本運作相關的重大事項,這些事項都需要三分之二股東投票通過。
假如創始人持股30%以上,聯合創始人和員工持股30%以上,加起來能達到66.7%就非常安全,即使投資人有其他意見,只要公司的人齊心協力,仍然可以執行自己的方向。
6、互聯網公司一般預留10%-15%的期權池。
這是60%互聯網創業公司的選擇。特別是對於那些已經發展到一定階段,但還沒有成熟,大概是A輪到C輪之間的公司。
7、天使輪投資人持股最好不超過20%。
比較典型的天使投資機構,常見的投資比例是20%。這樣的比例保證了天使投資人在以後公司不斷融資的過程中,持股比例不會降得太快,即使再融資幾輪,持股比例稀釋到10%或者5%都非常難,如果公司成長起來,獲得利益依然比較多。
對於創始人,公司第一次融資時股權的價值最低,此時賣掉的股權越多,以後股權價值高了,損失的利益越多。另外應避免天使投資人控股公司。1號店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第一次融資時出讓了80%股權,最終被京東收購,整個過程創始團隊沒有話語權,因為第一次融資出讓了過多的股權。
8、員工持股一般不超過25%。
技術驅動或創意驅動的公司,往往高度依賴人才,這類公司為了招納更有競爭力的員工,為員工預留的期權池一般超過15%。但員工持股比例不能過高,因為員工持股比例增加的同時,創始人持有股份就會變少。
以上就是經邦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⑹ 股權分配怎麼分配才合理

股權分配時,平均主義是一種不健康的結構。一些創始人富於理想主義,總希望有股權,平均分。比較常見的是3個創始人,每人30%多,或者2個創始人,五五分,但這些都是不健康的結構。

原因在於,團隊中沒有一個說話絕對算數,在面臨重大決定時也容易出現問題。所以,在融資前創業公司就需要把公司的結構調整到一個相對健康的狀態。

股權分配向來是企業的頭等機密,一般而言,創業初期股權分配比較明確,結構比較單一,幾個合夥人按照出資多少分得相應的股權。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進有出,必然在分配上會產生種種利益沖突。

因此,合理的股權結構是企業穩定的基石。 家族企業的股份安排秘訣 家族企業主要採用兩大類股權安排,即分散化股權安排和集中化股權安排。

關於公司股權分配的問題,明德資本生態圈算比較專業的,他們不僅自己做投資,還有1800多家合作基金資源,並致力於幫中小企業提升經營水平,推動股權融資。如果你不確定哪個融資平台靠譜,建議來明德資本生態圈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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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股份是如何分配的

法律分析:要確定你們公司的注冊資本和法人代表,然後在公司章程里確定你們商量好的投入比例股份公司股份應當按照創建公司出資金額,還要考慮是否參與經營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術投入等因素,如果有一方參加經營可以適當增加其股份,一方投入技術支持也應當適量增加其股份。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明股權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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