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股權後如何分配
A. 股權投資分配標準是什麼
股權投資分配標准原則上應由創始人協商予以確定。股權投資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約定時注意各個創始人情緒,以公平公正為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 公司融資投資人股權是怎樣分配
法律分析:公司融資投資人股權一般是根據投入的份額來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實物,那可以根據評估價格、投資者的公認來確認份額。這樣的股權分配一般都是投資者根據自己投資的比例所具備的發言權來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C. 投資人股權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1、一般是按照出資比例對股權進行分割;
2、出資相同則均等分;
3、出資不相同則出資多的占的股份多。若是有技術入股或是專利入股的,則需要把其技術折算為資金,再重新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D. 資金入股如何分配股權
按照出資比例來進行分配。
回答過題主的問題之後,下面帶大家深入探討一下配股的問題!
不少股民心情很好以為有配股就是會送一堆股票。殊不知配股是上市公司換種方式圈錢的方式,這是好是壞?讓我給你們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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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股是什麼意思?
配股是上市公司為滿足自己發展所需,向原股東進一步發行新股票,從而進行資金籌集的行為。換句意思來說,公司的錢有些不夠,想要把自己人的錢湊在一起。原股東可以自行選擇認購或者不認購。
譬如,10股配3股,就是每10股有權按照配股價申購3股該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還是壞事?
配股是不是好的呢?這就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去分析。
通常來講,配股的價格會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進行確定,也就是配股價格低於市價。因為新添加了股票數,除權是有必要的,則股價會依據一定比例去降低。
其實對未參與配股的股東而言,股價降低是對他們有不好的影響的。
參與配股的股東覺得,股價雖然下跌了,但其股票數量增多,總權益基本沒改變。
此外,有關於股票除權以後,最主要的就是牛市,很有可能會出現填權這種情況,股票恢復到原價,甚至是要比原價高的多,這樣的情況下,獲得收獲也是有可能的。
打個比方來說,在前一天某隻股票收盤的時候價格是十元,配股比例為10∶2,配股價為8元,那麼除權價為(10×10+8×2)/(10+2)=14元。除權隨後的第二天,要是股價上漲且漲到16元,然而參與配股的股東在市場差價上每隻股就可以獲得(16-14=2)元。我們光看這一點來說,也不差。
那麼對於股票分紅配股以及股東大會舉辦的各項重要信息,如何記錄呢?想要把握股市信息最好的辦法就是擁有這個投資日歷:A股投資日歷,助你掌握最新行情
三、 遇到要配股,要怎麼操作?
再換個角度考慮問題,其實配股,我們不能肯定的說它好,或者說它壞,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就在於,公司怎麼去分配利用配股的錢。
企業經驗不善或者要倒閉的前兆常被認為是配股存在問題,有時預兆著更大的投資風險,所以遇到配股時,還是關鍵看清楚這個股票好不好,該公司的發展是什麼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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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投資股權分配
絕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權企業股權結構的三種模型:第一種,絕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權,合夥人佔18%的股權,預留團隊股權15%;該模式適用於創始人投錢最多,能力最強的情況。在股東內部,絕對控股型雖說形式民主,但最後還是老闆拍板,擁有一票決定/否決權。第二種,相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51%的股權,合夥人加在一起佔34%的股權,員工預留15%的股權。這種模型下,除了少數事情需要集體決策,其他絕大部分事情還是老闆一個人就能拍板。第三種,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34%的股權,合夥人團隊佔51%的股權,激勵股權佔15%。這種模型主要適用於合夥人團隊能力互補,每個人能力都很強,老大隻是有戰略相對優勢的情況,所以基本合夥人的股權就相對平均一些。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F. 投資股權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股權分配的核心是要讓各個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裡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G. 公司投資股份如何分配
可以把股權首先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為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
【拓展資料】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通常按出資比例進行。適時考慮是否參與經營管理、一方是否有技術投入等因素。參與經營的可適當增加股份,不參與經營的可適當減少股份分配;一方有技術投入的也可適當增加股份分配;其他影響因素需協議確定。股權分置確定後,有必要訂立合同,按規定辦事,以減少後續的分配糾紛。確定公司注冊資本和法定代表人,然後在公司章程中確定出資比例,按比例分紅。
股權分配遵循原則
股權分配都遵循三個原則:公平、效率、控制力。
1.公平原則是指持股比例與貢獻成正比;
2.效率原則是指有助於公司獲得發展所需資源,包括人才、資本、技術等;
3.控制力是指創始人對公司的掌控度。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H. 股權投資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股權投資的分配大部分採用的是三種分配法,分別為平均分配、絕對控制以及差異化分配股權。股權的平均分配如果意見不統一的時候決策的效率比較低,優點是可以共同承擔風險,共同享受利益;絕對控制的優點為決策是高效的,但是風險比其它兩種方法是更大的;差異化分配股權是結合了兩種方法的優點,現在的市場普及率是最高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第二項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