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股權什麼意思
① 股權和股份是什麼意思
一,定義不同
股份和股權最大的差別就是定義不同。擁有股權的人都是大股東,公司創立之初的投資人。這些股東可以參與公司的重要決策,公司盈利的時候股東可以獲得大部分分紅。但是擁有股份的人不一定能夠參加公司重大項目的決策。擁有股份的人在公司發展得好的時候,股票上漲的時候,這些股份擁有者可以通過購買或者售賣股票賺差價。因此,擁有股權的股東能夠參與到公司的發展規劃當中來,但是擁有股份的人就不一定能夠涉足公司的各項管理。
四,時間不同
股票通常是公司發展初期資金匱乏,為了籌集資金來對公司進行建設,公司的主要領導在股票市場發行的。買了股票的股民就是擁有公司股權。而股權是公司有一定規模之後,公司的最初投資者也就是一些合夥人和大股東根據持股比重原則持有的。所以,股權和股份有著本質上的差異。擁有股權,就代表著對公司有一定的擁有權。擁有股份,就相當於公司的決策者。簡而言之,擁有股權的人在公司里擁有話語權。一些大股東甚至能夠決定公司的所有發展規劃。
② 公司股權結構是什麼意思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義務)。基於股東地位(身份)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
1.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
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
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
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2.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
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
③ 什麼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基於股東地位而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股權結構的形成 當社會環境和科學技術發生變化時,企業股權結構也相應地發生變化。由此,股權結構是一個動態的可塑結構。股權結構的動態變化會導致企業組織結構、經營走向的管理方式的變化,所以,企業實際上是一個動態的、具有彈性的柔性經營組織。 股權結構的形成決定了企業的類型。股權結構中資本、自然資源、技術和知識、市場、管理經驗等所佔的比重受到科學技術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沖擊。隨著全球網路的形成和新型企業的出現,技術和知識在企業股權結構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大。社會的發展最終會由「資本僱傭勞動」走向「勞動僱傭資本」。人力資本在企業中以其獨特的身份享有經營成果,與資本擁有者共享剩餘索取權。這就是科技力量的巨大威力,它使知識資本成為決定企業命運的最重要的資本。 企業股權結構的這種變化反映出一個問題:在所有的股權資源中最稀缺、最不容易獲得的股權資源必然是在企業中占統治地位的資源。企業的利益分享模式和組織結構模式由企業中占統治地位的資源來決定。 在世界全球化進程中,人力資本或知識資本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使得傳統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理念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戰,這已成為未來企業管理領域研究的新課題。 股權結構是可以變動的,但是變動的內在動力是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生產方式的變化,選擇好適合企業發展的股權結構對企業來說具有深遠意義。 股權結構的分類 股權結構有不同的分類。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 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 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的關系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一)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內部機制的影響 1、股權結構和股東大會 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相互匹配,大股東就有動力去向經理層施加壓力,促使其為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而努力;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不相匹配,控制股東手中掌握的是廉價投票權,它既無壓力也無動力去實施監控,而只會利用手中的權利去實現自己的私利。所以對一個股份制公司而言,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著股東是否能夠積極主動地去實施其權利和承擔其義務。 2、股權結構與董事會和監事會 股權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董事會的人選,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股東大會決定的董事會能夠代表全體股東的利益;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由於占絕對控股地位的股東可以通過壟斷董事會人選的決定權來獲取對董事會的決定權。因而在此股權結構模式下,中小股東的利益將不能得到保障。股權結構對監事會影響也如此。 3、股權結構與經理層 股權結構對經理層的影響在於是否在經理層存在代理權的競爭。一般認為,股權結構過於分散易造成「內部人控制」,從而代理權競爭機制無法發揮監督作用;而在股權高度集中的情況下,經理層的任命被大股東所控制,從而也削弱了代理權的競爭性;相對而言,相對控股股東的存在比較有利於經理層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進行更換。 總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下,股東、董事(或監事)和經理層能各司其職,各行其能,形成健康的制衡關系,使公司治理的內部監控機制發揮出來;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下,則相反。 (二)股權結構對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 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為內部治理機製得以有效運行增加了「防火牆」,但即使外部治理機制制訂得再完善,如果股權結構畸形,公司外部治理機制也會形同虛設。但有被認為,很難說明公司內外部的治理機制誰是因,誰為果。比如,在立法形式上建立了一套外部市場治理機制,隨著新股的不斷增發或並購,股權結構可能出現過度分散或集中,就易造成公司管理層的「內部人控制」現象,使得公司控制權市場和職業經理人市場的外部市場治理機制無法發揮作用;另一個例子是,由於「內部人控制」現象,公司的經營者常常為了掩蓋個人的私利而需要「花錢買意見」,這就會造成注冊會計師在收益和風險的夾縫中進退維谷,使得外部社會治理機制也會被扭曲。
④ 什麼是股權 股權是什麼意思
股權的定義: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
股權的內容:
投資受益權
投資受益權是股東按照出資或所持股份向公司要求分配盈餘的權利,這是股東的基本權利。我國《公司法》第4條規定了股東按照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受益權。
表決權
表決權是股東按照其持股比例對公司的重大事項行使決策權。
選舉管理的權利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並不參加公司的管理,公司的管理是由董事會實施的,所以選舉董事是股東控制公司的重要手段。
公司經營建議權或質詢權
我國《公司法》第110條規定,股東有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但是我國《公司法》對這一股東權有待作出更明確的規定使其具備操作性。
知情權
我國《公司法》第110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報告、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股份或出資的轉讓權
盡管對於不同形式的公司的出資或股份的轉讓有不同的法定條件,但是股東原則上具有轉讓出資的權利。
剩餘資產分配權
股東的剩餘資產分配權,是指股東對公司清算時的剩餘資產有分配的權利。
優先認股權
股東的優先認股權包括對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和發行新股的優先認購權。
訴權
訴權是指股東的權利受到損害時,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保障其股權。股東在公司法律制度下的訴權有兩種:直接訴訟和派生訴訟。
股權的分類:
自益權和共益權
單獨股東權和少數股東權
普通股東權和特別股東權
⑤ 股權是什麼意思,簡單一點說能讓人明白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5)一個公司股權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國有企業股權變動注意事項
1、凈資產審計的范圍
根據上海市國資委《上海市國有企業一般股權變動事項財務審計工作規則》和《上海市國有企業改制財務審計管理暫行辦法》,企業改制的審計范圍是三年加一期的財務報表;一般股權的審計范圍為二年加一期的財務報表;無償劃轉或協議轉讓的審計范圍為一年加一期的財務報表。
2、評估報告備案/核准
評估報告的有效期為一年,必須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轉報備案/核准部門,涉及房地產資產的評估報告在評估基準日後4個月內必須轉報。
市屬一級單位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市屬一級單位備案;上海市政府批準的重大經濟事項涉及的評估項目由市國資委核准;由市國資委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市國資委備案。
3、進場交易
國有股權出讓的,必須在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20個工作日,如果只有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則直接進行產權交割。如果產生2個以上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則進入競價程序,產生最終的受讓人,再進行產權交割。
4、受讓非國有股權
國有企業如果受讓非國有股權,必須進場交易,但該非國有股權無需公開掛牌20個工作日,在場內直接完成產權交割。
⑥ 什麼是股權
股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地位並可向公司主張某種權益或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利。股權的主體是股東,不論自然人還是法人都可以成為股東。股權作為一項權利,可以從不同角度作出不同的分類:(1)根據股權設立目的的不同,可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自益權是專為該股東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股息和紅利的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等;共益權是為股東的利益並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請求召集股東會的權利,請求判決股東會決議無效的權利、賬簿查閱請求權等。(2)根據股權的行使是否達到一定的股份數額為標准,可分為單獨股東權和少數股東權。單獨股東權是股東一人即可行使的權利,一般的股東權利都屬於這種權利;少數股東權是不達到一定的股份數額就不能行使的權利,如按《公司法》第39條的規定,請求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權利,必須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方可行使。(3)根據股權主體有無特殊性,可分為普通股東權和特別股東權。普通股東權是一般股東所享有的權利;特別股東權是特別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如優先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
⑦ 股權是什麼意思
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
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拓展資料
股權的轉讓流程:
1.前往工商局辦證大廳,找相關負責人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填寫公司變更表格,並帶好相關資料到工商局進行營業執照的變更;
3.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變更;
4.持稅務變更單到稅務局變更稅務登記證;
5. 持銀行變更單到開戶行變更銀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