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限制性股權激勵怎麼操作
㈠ 經典的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模式是怎麼樣的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常見的激勵方式為授予股票,股票的價值則是員工所獲得價值,如騰訊每年的激勵方式,只是大多數股票授予都附帶一定的條件,所以也稱為限制性股票,即員工完成一定的條件後,才能解鎖獲得股票。
從公司角度上看,限制性股票能夠提高激勵的有效性,所激勵的員工必須滿足公司所提出的條件,這些條件往往與業績、戰略目標掛鉤,員工如果真的能夠獲得股票激勵,公司也會因為條件完成從而提升了價值。
並且由於公司上市後的發展,不會像上市前那樣爆炸性地增長,若是給到期權,增值部分沒有那麼明顯,限制性股票因為是股票的價值,對比而言,員工能對激勵有更直接的感知。
我們知道,企業的股權再怎麼算,總量就是100%,若用以激勵員工的股權比例高達50%,將極大程度影響創始人、股東對企業的控制權,從而影響企業日常決策和戰略定位發展。如果股權激勵比例較大,可以選擇虛擬股激勵作為激勵工具,以穩定控制權。
虛擬股激勵,並不直接給到員工期權或者股票,而是讓員工享有股份的經濟收益權,包括利潤分紅和股份增值,但員工並不享有與股票相關的投票權、所有權。這樣的操作與華為相同,既能夠讓員工充分享受企業發展增值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又能夠將控制權牢牢掌握在決策層手中。
㈡ 老闆想給員工做激勵股權,怎麼操作比較好
股權激勵的模式也並非是統一的,以下有十種常用的股權激勵模式:
1、股票期權: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使用特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份的計劃。
特點:購買的權利,股票期權是使用最廣的股權激勵計劃。
2、績效股份計劃:一種根據事先確定的內部或者外部績效目標的達成情況而授予的股票授予計劃。必須在一定時期內(三至五年)達到這些目標,激勵計劃的接受者才有資格獲得這些股票。
特點:將績效目標和股票價格分紅有機結合。
3、限制性股票獎勵:限制性股票獎勵是僱主授予雇員的股票獎勵,但員工所持有股票的權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並且存在喪失的風險。
特點:一是有時間限制,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留住員工。限制包括服務期或者僱傭關系維持時間的限制,在限制消失之前,員工不能將股票進行抵押、出售或者轉移。然而,員工可以在受限期間獲得股息和投票權。
一旦限制消失,員工會獲得所有的非受限的股份,同時可以將其進行抵押、出售或者轉移。員工如果沒有遵守這些限制性要求,就會失去相應的股份。二是與限制性股票單位相比,屬於先給股票。
4、限制性股票單位:股票單位是在授予時發行潛在股票的協議,在員工達到授予計劃的要求時才可能會有實際上的股票授予。
特點:未來一定時間內可以購買的約定。未來三年再給你股票。
5、加速績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與傳統基於時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獎勵相伴而生的是基於績效授予的方式,通常被稱為「加速績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在這種類型的計劃中,時間限制可以延伸到更長的10年而不是3年,以提升保留人才的功能。
特點:更長的時間,強化了提前確定的績效標准限制的激勵特徵。
6、股票增值權:股票增值權是一種長期激勵工具,通過股票增值權計劃,公司授予其高管一種獲得預期股份未來增值等額的獎勵的權利。
特點:不必購買或者增發股票,可以從公司股票增值中獲取利益。
7、影子股票:公司授予高管的一種基於公司股份登記價值、公允市場價值或者公式價值等增值安排。
特點:不實際擁有公司股票,一般也沒有投票權利,但是有資格接受分紅或者其他等價物。
8、績效單位計劃:指員工在獲得相應的績效單位之前必須在特定的時間內(一般3-5年)達到事先確定的外部或者內部績效目標的一種激勵計劃。
特點:績效單位的價值和股票價格沒有什麼關聯,獎勵都是以現金的方式支付。
9、員工股票購買計劃:員工通過在特定的時間階段委託公司進行薪酬扣除以購買公司股份。員工股票購買計劃允許員工以折扣價購買公司股票,通常通過工資抵扣的方式購買。
特點:福利計劃,使員工能夠分享組織的績效成就。
10、員工股票所有權計劃:員工股票所有權計劃是一種限制性固定繳費計劃,該計劃能夠使參與者從組織退休或者離職時獲得累積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所有權計劃中,僱主每年都會繳納固定的費用,費用累積成為員工的福利,但是這種福利額度事先無法確定。
特點:在離職後繼續持有公司股份而不是將其出售。
當然,沒有通用的股權激勵方案,但我們可以根據以上十條股權激勵形式,結合不同公司的不同情況加以改善應用。
㈢ 公司股權激勵方法
1
乾股關鍵詞:免費,分紅
定義:根據崗位或人員,直接給予一定數量的股份(一般初步只給予分紅權,根據時間、業績條件進行工商注冊轉為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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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一般無業績要求;不局限於經理人;分紅比例與崗位掛鉤
適用范圍:可以作為試水;為其他股權激勵的補充或組合使用
2
期權關鍵詞:權利,未來
定義: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行權價)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此過程稱為行權),也可以放棄購買股票的權利,但股票期權本身不可轉讓
特點:可以無償授予,也可以收取期權費;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約束機制不健全,可能導致經理人的短期行為
適用范圍:企業處於競爭性行業;企業成長性好、具有發展潛力;人力資本依附性強
3
業績股票(股份)關鍵詞:目標,回報
定義:在年初確定年度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在年末實現了公司預定的年度業績目標,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股票,或獎勵其一定數量的獎金來購買本公司的股票
特點:業績未達成、違規行為或中途主動離職,取消剩餘部分;可設置風險抵押金,每年實行一次,能夠發揮滾動激勵、滾動約束的良好作用;但公司的業績目標確定的科學性很難保證,容易導致公司高管人員為獲得業績股票而弄虛作假
適用范圍:業績穩定;處於成熟、穩定期;公司現金流充足
4
限制性股票關鍵詞:限制
定義:所謂限制性有兩種含義,一是股票的獲得條件(業績限制),二是股票的出售(禁售期限制)
特點:激勵相關人員將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某個或某些長期戰略目標中,由於限制期的設置,可保證相關人員的穩定性;計劃開始時,即享有分紅權
適用范圍:進入穩定期的公司;可以將其組合使用(例:對10個關鍵人才實施期權,其中2個追加限制性股票);作為主要使用時,適合商業模式轉型企業、創業期、快速成長期;可作為金色降落傘計劃
5
期股關鍵詞:即期享受,分期付款
定義:激勵對象掏錢首付獲得期股資格,然後分期付款獲得最終股份
特點:價格固定,以授予期為准;在償還完所有購股款項之前,只有分紅權、無所有權;
適用范圍:公司處於發展階段,有相對穩定的利潤
6
虛擬股票關鍵詞:虛擬,目標
定義: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如果實現公司的業績目標,則被授予者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但沒有所有權和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公司時自動失效。
特點:實質上是一種享有企業分紅權的憑證,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權利,因此,虛擬股票的發放不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股本結構;激勵對象分紅意願強烈,導致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比較大
適用范圍:不想控制權失去,可以採用乾股+虛擬股票;公司現金流充裕;不推薦單獨使用
7
股票增值權(賬面價值增值權)關鍵詞:增值部分收益
定義: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上升或公司業績上升,經營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獲得這種由股價上揚或業績提升所帶來的收益
特點:模式簡單易於操作,股票增值權持有人在行權時,直接對股票升值部分兌現;無需解決股票來源問題;股票增值權的收益來源是公司提取的獎勵基金,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較大;
適用范圍:對於非上市公司,可以選用賬面價值增值權:凈值=(公司資本金+法定公積金+資本公積金+特別公積金+累積盈餘-累計虧損)/股份總額;不推薦單獨使用,一般配合其他激勵方式
8
股權延遞支付關鍵詞:享受權利,分次獲得
定義: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一攬子薪酬收入中有一部分屬於股權收入,股權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分次、分批給予
特點:約束性比期權強;捆綁期長;激勵力度較期權弱;延期內享有分紅權
適用范圍:公司在成熟期,業績穩定
9
儲蓄-股票參與計劃關鍵詞:福利,人人有份
定義:允許激勵對象預先將一定比例的工資(常見稅前工資額的2%—10%)存入專門為本公司員工開設的儲蓄賬戶,以一定折扣折算成股票
特點:無論股價上漲還是下跌,都有收益,當股價上漲時盈利更多,因此福利特徵較為明顯;為企業吸引和留住不同層次的高素質人才並向所有員工提供分享公司潛在收益的機會創造了條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公司高管人員和一般員工之間的利益不均衡問題;與其他激勵模式相比,激勵作用相對較小;收益組成:實際價格-折扣購買價+期間股票升值部分
適用范圍:成熟型公司;抵禦惡意收購;國企改制
㈣ 股權激勵怎麼弄
寶劍贈英雄
從市場表現來看,股權激勵屬於「寶劍贈英雄」———公司經營得好,管理層等人員自然可以得到認可和獎勵,而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自然會想法讓上市公司的業績表現達到設定的目標。
大致來看,業績的提升至少有以下三種途徑:其一,在股權激勵機制的刺激下,管理層及核心團隊的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不斷提高產品的市場佔有率,使公司獲得高速的發展。其二,由於控股股東的主要管理人員也被納入了激勵對象,因此上市公司很容易得到支持,一旦控股股東注入優質資產,就能極大地提升公司的估值水平。其三,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前隱藏利潤,而在實施之後再將利潤轉移回來。無疑,這三種方式都將以激勵的形式明確市場對公司的預期,其股價走強也就在情理之中。
大幅度的股權激勵,對於上市公司管理層來說力度不小,同時也會為他們帶來巨大動力。而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中長期的激勵機制,會使上市公司更多地關注公司的中長期發展。目前的股權激勵方案主要是按凈資產收益率來評價管理層的經營成果,雖然大多沒有直接與股價掛鉤,但是收益增加後,資產質量將改善,將會刺激股價上漲,企業經營者、股東的長遠利益、公司的長期發展結合在一起,將促使公司經營者在謀求公司與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獲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1、 背景資料:
這是一家綜合類的上市公司,其業績較為平穩,現金流量也較為充裕。正值公司對內部管理機制和行業及產品業務結構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和重組創新,企業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調整。為了保持業績穩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經邦咨詢考慮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實行業績股票計劃,既是對管理層為公司的貢獻做出補償,同時也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有利於公司管理制度的整體設計及與其它管理制度之間的協調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運行的成本。
2、業績股票計劃內容:
1)授予對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
2)授予條件:根據年度業績考核結果實施獎罰。考核合格,公司將提取年度凈利潤的2%作為對公司高管的激勵基金,購買本公司的流通股票並鎖定;達不到考核標準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並要求受罰人員以現金在6個月之內清償處罰資金。
3、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這是一家綜合類的上市公司,其業績較為平穩,現金流量也較為充裕,因此比較適合實行業績股票計劃。
2)激勵對象:該方案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既是對管理層歷史貢獻的補償,又能激勵管理層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另外,這樣的激勵范圍因為涉及人數不多,使公司的激勵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勵范圍比較合適。
3)激勵作用:該公司激勵方案確定的激勵力度為不大於當年凈利潤的2%,雖然公司的凈利潤基數較大,但分攤到每一個被激勵對象後與實施業績股票激勵制度的上市公司總體比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凈利潤為1.334億元,按規定可提取266.8萬元的激勵基金,激勵對象如果按15人計算的話,平均每人所獲長期激勵僅為17.8萬元。在該公司的主營業務以傳統產品為主的時候,由於傳統行業的企業對人才的競爭不像高科技企業那麼激烈,因此激勵力度偏小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不會太明顯。但近年來,該公司已逐步向基礎設施公用事業轉移,並在原有產業中重點投資發展一些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場潛力較大的高科技產品,實現產品的結構調整和高科技創新,而高科技企業對人才的爭奪將會比傳統企業激烈得多,此時的激勵力度應隨之調整。
另外,在該方案中,所有的激勵基金都被要求轉化為流通股,這可以強化長期激勵效果,但同時短期激勵就無法強化了。因此可以考慮將激勵基金部分轉化為股票,而部分作為現金獎勵留給個人,這樣就可以比較方便的調節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的力度,使綜合的激勵力度最大化。
股票來源不管是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還是全體非流通股股東,這些激勵方式都被稱為控制股東激勵。此類方案有不少弊端,比如,可能會強化控制股東對公司事務的不正當干預;可能會造成新的公司內部秩序失衡; 缺乏足夠的穩定性。即使控制股東准備嚴格遵守承諾,但也不能排斥控制股東的債權人就預留的股權提出異議或者權利主張。所以,筆者比較認同向激勵對象在市價基礎上進行定向增發的方式。
激勵對象購買股票的資金來源一直比較敏感,空手套白狼的行為屢見不鮮,也為上市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所憎惡。對此,《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上市公司不得為激勵對象依股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靠管理層相對有限的年薪來購買為數不菲的股權確實讓人擔心會發生道德風險。以萬科為首以提取激勵基金並委託信託機構在二級市場上收購公司股票的方式雖然引起了市場不小的反響,但因為不涉及管理層資金來源問題,為不少公司效仿。先後有幾家公司公布了與萬科類似的激勵方案。
㈤ 小公司如何實行股權激勵
小公司實行股權激勵可通過期權、期股模式和虛擬股模式等方式進行。且上市公司可以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但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上市公司可以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的,各期激勵計劃設立的公司業績指標應當保持可比性,後期激勵計劃的公司業績指標低於前期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應當充分說明其原因與合理性。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本條第二款所稱股本總額是指股東大會批准最近一次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已發行的股本總額。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獲得的轉讓等部分權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㈥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四種主要模式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四種主要模式有:分紅、限制性股票、增值型股票、期權股
1、 分紅權
分紅權是很多成長性企業採用的股權激勵模式,他還有一個更讓人熟知的名字叫著乾股。 我們經常有聽到別人說,老闆給他多少多少乾股,指的就是給他多少比例的分紅權,他並不享有真正的股權或股份,只是按照協議享受利潤分紅, 使用這種激勵模式一般不需要員工出錢,分企業當期的利潤,很多企業在實際操作中規定第二年6月份才分紅,當年跳槽就沒有了,起到留人的作用。 分紅權是最簡單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一種模式,也是成長型性企業用的最多的一種模式。 2、增值權
這種方式適合盈利比較穩定的企業,利潤幾百萬到一千多萬,這時要談理想,談願景,企業發展要成為行業的領先企業,未來要上市;這時候利潤就不能全部分掉,要預留作為未來發展的需要; 前面談到的分紅權,一旦企業效益不好的時候,人才就很容易走,而採取增值權的方式,可以達到人走的時候很心痛的目的。 虛擬股票用的比較廣為人知的就是華為的虛擬受限股模式:參與了華為配股的員工可以享受凈資產增值收益,中間臨陣脫逃的,增值部分就沒有了,離職成本比較高。 比如A公司100萬資本,利潤100萬 分紅:利潤*30%*股數/總股本 增值:1元/股+0.7元/股(預留利潤)=1.7元/股,股份增值了!
3、實股(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簡單來說就是當期給你股權股份,但是你要賣的話是有條件限制的,這個條件一般指公司業績條件,如果沒有達到條件,就按約定的來處理,比如由公司按原價格回購注銷等等。 由於是限制性股票給的是當期股權,是實股,需要去工商辦理登記注冊的,他會享有所有關於股東的許可權,所以在實際操作中要非常謹慎。 一般來說企業在發展階段有兩個時期可以考慮給: 第一就是在創業期,這時企業的首要任務就是活下來,主要你上這條船就給你股權,這樣給員工創業時期的安全感 第二就是IPO階段,如果公司的市值還很小,盡量不要給實股,因為還沒有到論功行賞的時候,可以考慮給期權。
4、期權激勵
這個模式大部分適用於上市公司。所謂期權,就是約定什麼時候給,給多少,按什麼價格買? 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權的權利。 激勵對象有權行使這種權利,也有權放棄這種權利,但不得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和償還債務。
拓展資料:
1、股權激勵在我國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應用了,當時叫員工持股,很多國有企業做股份制改造用的比較多,後來有些地方強制員工入股,在98年的時候員工持股就被證_會叫停。到了05年新公司法修訂,06年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隨後很多上市公司都開始搞股權激勵。
2、為什麼我們感覺越來越多的企業都在實施股權激勵呢?其實這是做老闆的被逼的,我們都知道這兩年實體經濟在往下掉,成本越來越高,加工資加不起,給獎金給不了,跟互聯網這些新興企業比,人才留不住,經營壓力很大。這時候老闆們就想著用其他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3、傳統的績效考核再完善,員工也是為工資和獎金而工作,你花了很多錢激勵員工,員工也會認為這是他付出之後應該得到的!股權激勵再簡單,員工也是為一份利潤的分紅而努力,因為股權賦予了員工一種當「小老闆」的感覺!
簡單來說,錢的出處不一樣,說法不一樣,造成了員工工作心態的巨大差異!
4、股權激勵的本質是分利潤,工資獎金分的是當期的利潤,當前的錢,而股權激勵除了分當期利潤(也就是分紅)外,還分未來的利潤滾存(也就是企業增值的部分)。
㈦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8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進一步促進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實行股權激勵的,適用本辦法;以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實行股權激勵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得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實行股權激勵中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第四條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和其他相關規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第五條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意見的證券中介機構和人員,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保證所出具的文件真實、准確、完整。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權激勵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活動。第二章一般規定第七條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上市後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條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和監事。外籍員工任職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的,可以成為激勵對象。
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為激勵對象。下列人員也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一)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二)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三)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條上市公司依照本辦法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權激勵的目的;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三)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擬授出權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涉及的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設置預留權益的,擬預留權益的數量、涉及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
(四)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者按適當分類)的姓名、職務、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五)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權的授權日、可行權日、行權有效期和行權安排;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者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七)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
(八)上市公司授出權益、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程序;
(九)調整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方法和程序;
(十)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參數取值合理性、實施股權激勵應當計提費用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十一)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十二)上市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並、分立以及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
(十三)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相關糾紛或爭端解決機制;
(十四)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的其他權利義務。
㈧ 如何做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的實施流程如下:
1、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2、公告董事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意見;
3、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㈨ 小公司如何簡單的實施股權激勵
小公司實行股權激勵的方式有期權、期股模式和虛擬股模式。上市公司可以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但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上市公司可以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的,各期激勵計劃設立的公司業績指標應當保持可比性,後期激勵計劃的公司業績指標低於前期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應當充分說明其原因與合理性。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本條第二款所稱股本總額是指股東大會批准最近一次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已發行的股本總額。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獲得的轉讓等部分權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