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股權轉讓與不動產轉讓
A. 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有什麼不同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是,股權轉讓的權利屬於股東,而資產轉讓的權利屬於公司。股權是股東享有股東權利的依據,其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而資產的表現形式可以是公司的機器設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是什麼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具有下列區別:
1、二者的轉讓客體內容不同;
2、轉讓的來源不同;
3、轉讓的主體范圍不同;
4、法律規定的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其他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C. 股權轉讓和土地轉讓的區別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和土地轉讓的區別是:1.構成要件不同;2.由不同的法律所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D.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及稅收有何差異
1、轉讓的客體不同。
資產轉讓的客體為資產,股權轉讓的客體為股份。
2、來源不同。
資產來源於三個方面,即股東(出資人)對於公司投入的資本金、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和通過舉債所獲得的資金來源。
股權則不同,它只存在於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業就不存在股份。
3、交易的主體不同。
資產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權的所有者是股東。
4、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不同。
一旦轉讓活動被認為是資產轉讓,就應繳納增值稅,而如果被認定為股權轉讓,則不需繳納增值稅。
5、獲得的權利不同。
資產收購獲得是對企業全部資產的實質性經營權,即資產收購交易完成後,收購企業對向被收購企業已收購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存貨等可直接或派人組織實施生產經營活動,並對所經營的資產享有絕對的處置權。
而股權收購購買的是對被收購企業資產的擁有或控制權,收購企業不直接參與被收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其財產也沒有直接的處置權。
6、承擔風險的方式不同。
資產收購完成後收購企業直接組織或參與被收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承擔和處理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活動,如采購風險、銷售風險、資產儲備風險、運輸風險、決策風險、投資風險、納稅風險等等。
股權收購只承擔投資收益風險,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上也遠遠不如實施資產收購的企業。
7、在利益分配中所處的地位不同。
資產收購完成後收購企業是被收購企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同時也是被收購企業經營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權收購完成後,收購企業不直接參與管理,除持股比例達到一定比例並出任董事長外,一般均是被動地接受經營成果的分配。
8、會計核算運用的科目不同。
對於資產收購不論是採取股權支付、還是非股權支付或者採用兩者相結合的支付方式,對收購的資產都應按資產收購清單中的交易資產名稱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而股權收購不論是採取股權支付、還是非股權支付或者採用兩者相結合的支付方式,對收購的股權一律通過「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核算。
所繳的稅種區別:
股權轉讓需要交的稅:
增值稅:免繳。此行為屬於非增值稅征稅范圍。
企業所得稅:轉讓方按股權轉讓收益的原則納稅。
土地增值稅和契稅:不繳土地增值稅,因為不屬於轉讓不動產行為。不繳契稅
資本轉讓需要交的稅:
增值稅:①符合轉讓企業全部產權的條件時,不繳納增值稅。②不符合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條件時應稅貨物的轉讓,要繳納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需區分整體資產轉讓還是非整體資產轉讓兩種情況。
在整體資產轉讓時,①如果接受企業支付的交換額中,非股權支付額不高於所支付的股權的票面價值20%的,轉讓企業可暫不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②否則轉讓企業須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土地增值稅和契稅:轉讓房屋要涉及土地增值稅問題,受讓方要涉及契稅問題。
E. 股權轉讓跟產權轉讓的區別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跟產權轉讓的區別:股東是企業的所有者,股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股東,客體是企業股份或權益;企業是資產的所有者,資產轉讓的主體是企業,客體是企業的資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F. 原創:產權轉讓和股權轉讓的區別
你好,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產權轉讓是指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有償轉讓。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1、如何正確區分股權轉讓與產權轉讓?
(1)股東是企業的所有者,股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股東,客體是企業股份或權益;企業是資產的所有者,產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客體是企業的資產。
(2)轉讓股權時,涉及三個獨立主體:即為被轉讓企業的股東(轉讓方)、被轉讓企業(客體)和受讓企業(購買方);而轉讓資產則僅涉及兩個獨立主體:轉讓資產的企業(轉讓方)與受讓資產的企業(購買方),與轉讓資產的企業股東沒有直接關系。
(3)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時,被轉讓企業(轉讓的客體)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轉讓前後被轉讓方法人地位始終保留並且屬於被轉讓方的資產不變;否則是轉讓資產的行為。
2、公司股權轉讓跟產權轉讓在稅收方面的區別
(1)轉讓股權涉及的稅收規定主要有哪些?
營業稅:免繳。依據《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第二條規定: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增值稅:免繳。此行為屬於非增值稅征稅范圍。
企業所得稅:轉讓方按股權轉讓收益的原則納稅。依據《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第二條第一款: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和契稅:不繳土地增值稅,因為不屬於轉讓不動產行為。不繳契稅,依據《關於股權變動導致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更名登記不征契稅的批復》(財稅2003184號)。
(2)轉讓公司產權涉及的稅收規定主要有哪些?
營業稅:① 轉讓企業產權時涉及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轉讓不繳納營業稅。《關於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規定:根據《營業稅暫行條 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 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不應徵收 營業稅。②非轉讓企業產權時涉及的銷售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應納營業稅。
增值稅:① 符合轉讓企業全部產權的條件時,不繳納增值稅。依據《關於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規定: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 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增值稅。②不符合轉讓企業全 部產權條件時應稅貨物的轉讓,要繳納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需區分整體資產轉讓還是非整體資產轉讓兩種情況。
在整體資產轉讓時,①如果接受企業支付的交換額中,非股權支付額不高於所支付的股權的票面價值20%的,轉讓企業可暫不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②否則轉讓企業須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土地增值稅和契稅:轉讓房屋要涉及土地增值稅問題,受讓方要涉及契稅問題。
現舉例說明。A公司由潘湖公司與蜀渝公司兩家公司投資設立,雙方各佔50%的股權。A公司的資產構成:貨幣資金2000萬元;廠房一棟,原價為3000 萬元,已折舊1000萬元,凈值2000萬元,評估價格為2500萬元(土地增值稅中扣除項目),公允價值為3000萬元。存貨一批原價為1000萬元, 公允價為3000萬元。凈資產5000萬元的構成:股本為30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2000萬元。契稅稅率為3%,A公司、潘湖公司與蜀渝公司的企業所 得稅稅率均為33%。為討論方便,忽略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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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的區別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有:
1、轉讓主體不同,股權轉讓的主體是公司股東,資產轉讓的主體是公司;
2、轉讓方式不同,股權轉讓應當遵守法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資產轉讓應當遵守民法典的規定,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H. 如何正確區分股權轉讓與產權轉讓
股權轉讓和產權轉讓的區別如下:
(1)股東是企業的所有者,股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股東,客體是企業股份或權益,企業是資產的所有者;產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客體是企業的資產。
(2)轉讓股權時,涉及三個獨立主體:即為被轉讓企業的股東(轉讓方)、被轉讓企業(客體)和受讓企業(購買方);
而轉讓資產則僅涉及兩個獨立主體:轉讓資產的企業(轉讓方)與受讓資產的企業(購買方),與轉讓資產的企業股東沒有直接關系。
(3)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時,被轉讓企業(轉讓的客體)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轉讓前後被轉讓方法人地位始終保留並且屬於被轉讓方的資產不變;否則是轉讓資產的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I. 股權轉讓和股份轉讓有哪些區別
1、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2、股份轉讓:一般指公司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成為公司股東;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股份轉讓一般包括股份回購和並購。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以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准。
應答時間:2021-08-0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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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怎樣正確區分股權轉讓與產權轉讓
股權轉讓和產權轉讓的區別如下:
(1)股東是企業的所有者,股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股東,客體是企業股份或權益,企業是資產的所有者;產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客體是企業的資產。
(2)轉讓股權時,涉及三個獨立主體:即為被轉讓企業的股東(轉讓方)、被轉讓企業(客體)和受讓企業(購買方);
而轉讓資產則僅涉及兩個獨立主體:轉讓資產的企業(轉讓方)與受讓資產的企業(購買方),與轉讓資產的企業股東沒有直接關系。
(3)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時,被轉讓企業(轉讓的客體)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轉讓前後被轉讓方法人地位始終保留並且屬於被轉讓方的資產不變;否則是轉讓資產的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