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股權有什麼重點
『壹』 出售長期股權投資需要注意什麼
一、採用成本法在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損益,並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借: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 (實際收到的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 (賬面余額)
投資收益 (差額)
二、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照該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照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處置時還應當採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按結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比例結轉原記入「其他綜合收益」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其他綜合收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同時,還應按照結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比例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貳』 買賣股權要注意什麼股權取得需要哪些條件
股權取得需要以下條件:1、股東依法享有可以轉讓的股權;2、股權轉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3、雙方當事人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辦理變更登記和相應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