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的股權如何過戶
Ⅰ 法院拍賣的股票怎麼過戶
買受人本人持身份證原件、拍賣成交確認書原件,及法院出具的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到股票登記機關申請過戶。
具體手續以股票登記機關的規定為准。
Ⅱ 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股東能否轉讓股權
法院可以按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股權。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Ⅲ 通過法院拍賣的股權怎樣在工商過戶
可以持全套拍賣文件直接到工商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工商局需要法院提供配合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股權具有一定人身屬性,獲得拍賣的股權和實際取得股東權利存在差異。如果拍賣股權系少部分股權,控股股東可通過控制公司經營排斥競拍人行使股東權利,在現行法律制度下,沒有控股股東的同意,除上市公司外,特別是有限公司的少數股權獲得保障非常艱難。
Ⅳ 參與司法拍賣的股權過戶怎麼辦
法律分析:對股權作價進行拍賣後,競買人競拍得股權的,法院會通知有關的部門協助競買人進行股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七條 拍賣成交後,人民法院應當向證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由買受人持拍賣機構出具的成交證明和財政主管部門對股權性質的界定等有關文件,向證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Ⅳ 人民法院如何強制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權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股權:
(1)強制轉讓:人民法院依照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2)轉讓股權的程序: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Ⅵ 股權轉讓其他股東不同意如何過戶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其他股東不同意過戶,當事人可以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Ⅶ 公司股權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3、股東會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Ⅷ 有法院判決書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1.由雙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據法院判決書和相應的資料進行過戶。
2.如果對方不主動配合過戶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強制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Ⅸ 法院的判決書可以過戶嗎
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可以直接過戶,自法律文書或者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處分依照民法典規定享有的不動產物權,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條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