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與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⑴ 增資與股權轉讓的區別
法律分析:兩者之間有以下幾點區別:1、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中資金的受讓方不同。在增資擴股中資金的接受方是標的企業,而非企業股東,資金的性質屬於標的公司的資本金,原股東的權利義務不一定改變;在股權轉讓中資金的接受方是原股東,資金的性質屬於原股東轉讓股權取得的對價,原股東的權利和義務由股權受讓方承繼。2、投資人對公司的權利義務不同。股權轉讓後,投資人取得公司股東地位的同時,不但繼承了原股東在公司的權利,也應當承擔原股東相應的義務;而增資擴股中的投資人是否與原始股東一樣,承擔之前的義務,需由協議各方進行約定。3、出資完成後,公司的注冊資本的變化不同。股權轉讓後,公司的注冊資本並不發生改變;而增資擴股後,公司的注冊資本必然發生變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⑵ 股份轉讓與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1.定義不同;股權轉讓是指股東向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的其他投資人轉讓其股權的行為。股份轉讓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願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其他人,而受讓人依法取得該股權所有權的法律行為。因為股份的外在表現形式是股票,因此,股份轉讓通常是以股票轉讓的方式表現出來的。2.雙方轉讓標的的稱謂不同,因此主體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有區別:(1)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股權實行嚴格的限制轉讓制度。對內主讓與對外轉讓做了明顯的區別:內部轉讓股權比較自由;對外轉讓股權實行嚴格限制,必須經全其他股東的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該股權,在同等情況下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實行轉讓登記制度。(2)股份有限公司轉讓股權現對簡單,實行自由轉讓。無論轉讓給內部股東還是外部投資者,都採取自由轉讓。但是《公司法》也對股份轉讓作了一定的限制:a、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b、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c、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143條規定的除外。d、交易場所,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3.兩者實質不同,因此兩者轉讓的行為不同。(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是不完全獨立的自由轉讓,原因是 除了具有資合性,還具有較強的人合性。也是由於較強的人和性,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具有一定的封閉性,即對內開放,對外限制.(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是獨立的轉讓,其本質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資合性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⑶ 定增和股權轉讓有區別嗎
有區別。
定向增發是公司吸收新的資本進入,公司實收資本和資產都會增加,注冊資本也會增加。
股權轉讓是在現有的股票總額一定的情況下,公司的部分股東向他人轉讓股份,這部分股份只在出讓人和受讓人間流轉,而公司的注冊資本、資產均不變。
⑷ 定向增發跟股權融資有什麼區別
定向增發和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定向增發,也可以成為增資擴股,是公司增加新的注冊資本,吸收新的投資作為資本金進入公司,該公司的實收資本、資產都會有相應的增加,與定向增發的投資者獲得是上市公司的股權。有一些朋友弄不清定增與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下面跟天使客小編來了解一下。
企業引入新股東的增資擴股行為是否屬於股權轉讓行為,地稅局業務負責人介紹,事實上,兩者之間存在較大的差別,主要包括如下差別:
一、增資擴股資金接受方是企業,股權轉讓資金接受方是原股東。在增資擴股中資金的接受方是標的企業,而非企業股東,資金的性質屬於標的公司的資本金,原股東的權利義務不一定改變;在股權轉讓中資金的接受方是原股東,資金的性質屬於原股東轉讓股權取得的對價,原股東的權利和義務由股權受讓方承繼。
二、增資擴股企業注冊資本增加,股權轉讓企業注冊資本不變。增資擴股是企業採取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的方式增加企業的注冊資本。股權轉讓是企業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涉及股權轉讓方與股權受讓方,不會增加企業的注冊資本。
三、增資擴股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不變,股權轉讓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調整。增資擴股中原股東的股權有可能被稀釋,但不調整原股權的計稅基礎,對企業增加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屬於股東新投入的資本金,對股東的投資款不徵收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中原股東讓渡其股東權益給股權受讓方,取得股權轉讓收入扣除股權的計稅成本及相關稅費確認「財產轉讓所得」徵收所得稅,但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同時根據股權轉讓的比例調整原股東股權的計稅基礎。
例如,B企業是A企業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經評估,B公司的凈資產公允價為2000萬元,C公司擬成為B公司的股東,擁有50%的股權,可以採取兩種方式:
(1)股權轉讓。即A企業轉讓其所擁有的B企業50%的股權給C企業,轉讓價為1000萬元;(2)增資擴股。即B企業採取定向增發的方式,注冊資本增加為2000萬元,C出資2000萬元,獲得B企業50%的股權。
假定上述兩種業務的支付形式均為貨幣資金,且忽略交易發生的相關稅費,那麼兩種方式下的會計和所得稅處理如下表所示: 由此可見,引入新股東的增資擴股行為與股權轉讓行為完全不同:增資擴股是企業增加資本金擴大股權,原股東股東權益不變;股權轉讓是企業資本金不變股權不變,原股東讓渡股東權益。因此,要正確認識兩者的區別才能夠准確判定企業股東的納稅義務。
以上就是天使客小編對「定向增發和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的介紹,希望能解除大家的困惑。股權轉讓和定向增發的核心在於公司財產是否增加的問題,定向增發是一種融資方式,公司注冊資本會擴張,而股權轉讓的核心是權益轉讓,股本並沒有增加。
⑸ 新三板定向增發和新三板做市轉讓的區別
新三板定向增發和新三板做市轉讓的區別:
(1)做市轉讓時有做市商的,交易也是做市交易;
(2)協議轉讓是2個人協商進行股權轉讓的,價格以協商交易為准。
(3)做市的股票交易相對沒做市的協議交易較為頻繁。
提到定向增發,剛開始玩股票的朋友可能並不知道股票定增是什麼意思,因為這樣導致錯過很多賺錢機會,甚至走了不少彎路。
今天,我就給大家講講股票定增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全都是干貨,在看懂股市的同時,多了一個幫助賺錢可以參考的因素。
在最初研究股票定增之前,先給大家遞上近期機構值得重點關注的三隻牛股名單,無時無刻皆有被刪去的可能性,能夠盡快領取再看的:【緊急】3隻機構牛股名單泄露,或將迎來爆發式行情
一、股票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先了解一下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股票增發是股份制公司完成上市後,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那股票定向增發就是上市公司針對少數特定投資者增加發行並打折出售新的股票。只是這些股票,在二級市場市上是不售賣給散戶的。
對股票定增也有了一定的認識,大家言歸正傳,緊接著來看看股票定增的情況,分析一下它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認為股票定增是利好現象,但在這期間也可能會有利空的情況發生,許多因素都會影響我們的分析判斷。
股票定增,憑什麼說它一般為利好現象呢?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定向增發有利於公司發展:
1. 它很有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大大增長上市公司的業績;
2. 有可能會有戰略投資者的到來,給公司未來的發展提供一個很好的基礎。
要是確定股票定增可以為上市公司帶來不少好處,可為何出現了利空的情況?不要著急,我們繼續辨析。
要是發現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一定有好發展的項目定向增發,是能夠得到投資者的喜愛的,這會帶來股價上漲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上市公司為那些項目時間過長或者不清楚前景的項目進行增發的話,這樣一來,很多消費者都會提出質疑,讓股價出現下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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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會優於公司現有資產。增發是能夠給公司每股價值帶來大幅提升。並非如此,如若帶來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者置換的資產不好,其很有可能是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一貫做法,會造成重大利空。
在定向增發階段內,有操控股票價格的行為,就會發生短期「利好」或「利空」的情況。好比相關公司可能用壓低股價的方法,以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利空就這樣構成了;相反,若是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再次下跌,而且低於增發底價,並且市場上可能會出現大股東拉升股價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定向增發難免不會變成短線利好。
所以全面來考慮,大部分出現下股票定增的情況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同樣需要防範風險,盡量參考各種信息從多角度出發綜合考量分析,避免掉入「投資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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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的區別與聯系有哪些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將其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現實中往往出現將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混淆的情況,其實兩者之間有以下幾點區別:
1、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中資金的受讓方不同。股權轉讓的資金由被轉讓公司的股東受領,資金的性質是股權轉讓的對價;而增資擴股中的獲得資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東,資金的性質是公司的資本金。
4、增資擴股後公司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不變,股權轉讓後公司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會發生改變。因為增資擴股一般會導致原股東股權的稀釋,但不影響原股權的計稅基礎,對企業增加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屬於股東新投入的資本金,對股東的投資款不徵收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中原股東獲得轉讓資金後,扣除股權的計稅成本及相關稅費確認「財產轉讓所得」徵收所得稅,但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同時根據股權轉讓的比例調整原股東股權的計稅基礎。
⑺ 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的區別
法律分析: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的區別有:1、資金受讓方不一樣。增資的受讓方是公司,轉讓的受讓方是原股東。2、增資就是增加註冊資本,而轉讓不會增加註冊資本。3、增資後,新股東和原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是否一樣,需要做另外的約定。而轉讓的新股東與原股東一致,不但繼承了原股東在公司的權利,也應當承擔原股東相應的義務。4、增資需要開股東大會,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轉讓則是半數的股東同意即可,只需書面通知,不用開股東會。5、增資一般體現出公司的實力,告訴別人公司在發展。而轉讓一般體現在團隊建設上,展示實力。6、增資進來的錢不用交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原股東需要交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⑻ 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的區別
法律分析:
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兩者投資人的權利和義務不同:增資擴股的,投資人不一定承擔原股東的義務,還要看雙方的約定;而股權轉讓之後,投資人在取得股權的同時也承擔原股東的義務。
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⑼ 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的區別
1、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中資金的受讓方不同。股權轉讓的資金由被轉讓公司的股東受領,資金的性質是股權轉讓的對價;而增資擴股中的獲得資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東,資金的性質是公司的資本金。
2、投資人對公司的權利義務不同。股權轉讓後,投資人取得公司股東地位的同時,不但繼承了原股東在公司的權利,也應當承擔原股東相應的義務;而增資擴股中的投資人是否與原始股東一樣,承擔之前的義務,需由協議各方進行約定。
3、出資完成後,公司的注冊資本的變化不同。股權轉讓後,公司的注冊資本並不發生改變;而增資擴股後,公司的注冊資本必然發生變化。
4、增資擴股後公司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不變,股權轉讓後公司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會發生改變。因為增資擴股一般會導致原股東股權的稀釋,但不影響原股權的計稅基礎,對企業增加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屬於股東新投入的資本金,對股東的投資款不徵收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中原股東獲得轉讓資金後,扣除股權的計稅成本及相關稅費確認「財產轉讓所得」徵收所得稅,但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同時根據股權轉讓的比例調整原股東股權的計稅基礎。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⑽ 定向增發和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中國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作用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7.非公開發行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由於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提出非公開增發計劃、並且已經被大投資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會有較好的成長性。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種類
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於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
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持份轉讓,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中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一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轉讓,實際包括已繳納資本然而並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也包括那些雖然認購但仍未繳付股款因而還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是指以股票為載體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多是以書面形式來進行。有的國家的法規還明文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甚至以特別的書面形式(公證)來進行。但以非書面的股權轉讓亦經常發生,尤其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轉讓,通過非書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進行。
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即時股權轉讓,是指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或者受讓款的支付即進行的股權轉讓。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條件的股權轉讓,為預約股權轉讓。中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為規避此項法律規定,發起人與他人簽署於附期間的公司設立1年之後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與他人簽署附期限的股權轉讓協議,即屬於預期股權轉讓。
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與公司非參與的股權轉讓
公司參與股權轉讓,表明股權轉讓事宜已獲得公司的認可,因而可以視為股東資格的名義更換但已實質獲得了公司的認同,這是公司參與股權轉讓最為積極的意義。但同時還提醒大家,中國諸多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現象中,未經股權轉讓各方邀請或者未經股權享有人授權公司代理的情形時有發生。
有償股權轉讓與無償股權轉讓
有償股權轉讓無疑應屬於股權轉讓的主流形態。但無償的股權轉讓同樣是股東行使股權處分的一種方式。股東完全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股東的繼承人也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取得股東的股權。在實踐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東單方以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的,受贈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棄的意思表示,受贈人接受股權贈與,股權發生轉讓;受贈人放棄股權贈與,股權未發生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