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將股權激勵質押
㈠ 股權激勵的股票質押貸款是不是可以申請的
股權激勵的股票一般不可以質押貸款。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獲得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可以出質的權利須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可以轉讓的股權。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獲得的轉讓等部分權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㈡ 股權激勵的四種主要模式是哪四種
1. 分紅權
分紅權是很多成長性企業採用的股權激勵模式,他還有一個更讓人熟知的名字叫著乾股。我們經常有聽到別人說,老闆給他多少多少乾股,指的就是給他多少比例的分紅權,他並不享有真正的股權或股份,只是按照協議享受利潤分紅,分紅權是最簡單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一種模式,也是成長型性企業用的最多的一種模式。
2. 增值權
這種方式適合盈利比較穩定的企業,如果企業要成為行業的領先企業,未來要上市,這時候利潤就不能全部分掉,要預留作為未來發展的需要。
3. 實股
簡單來說就是當期給員工股權股份,但是員工要賣的話是有條件限制的,這個條件一般指公司業績條件,如果沒有達到條件,就按約定的來處理,比如由公司按原價格回購注銷等等。
4. 期權激勵
這個模式大部分適用於上市公司。激勵對象有權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權,當公司股票價格高於授予期權所指定的價格時,激勵對象可以賣出股票獲利,期權在國內有非常多的實踐基礎,是除了分紅外最多使用的工具。
㈢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四種主要模式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四種主要模式有:分紅、限制性股票、增值型股票、期權股
1、 分紅權
分紅權是很多成長性企業採用的股權激勵模式,他還有一個更讓人熟知的名字叫著乾股。 我們經常有聽到別人說,老闆給他多少多少乾股,指的就是給他多少比例的分紅權,他並不享有真正的股權或股份,只是按照協議享受利潤分紅, 使用這種激勵模式一般不需要員工出錢,分企業當期的利潤,很多企業在實際操作中規定第二年6月份才分紅,當年跳槽就沒有了,起到留人的作用。 分紅權是最簡單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一種模式,也是成長型性企業用的最多的一種模式。 2、增值權
這種方式適合盈利比較穩定的企業,利潤幾百萬到一千多萬,這時要談理想,談願景,企業發展要成為行業的領先企業,未來要上市;這時候利潤就不能全部分掉,要預留作為未來發展的需要; 前面談到的分紅權,一旦企業效益不好的時候,人才就很容易走,而採取增值權的方式,可以達到人走的時候很心痛的目的。 虛擬股票用的比較廣為人知的就是華為的虛擬受限股模式:參與了華為配股的員工可以享受凈資產增值收益,中間臨陣脫逃的,增值部分就沒有了,離職成本比較高。 比如A公司100萬資本,利潤100萬 分紅:利潤*30%*股數/總股本 增值:1元/股+0.7元/股(預留利潤)=1.7元/股,股份增值了!
3、實股(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簡單來說就是當期給你股權股份,但是你要賣的話是有條件限制的,這個條件一般指公司業績條件,如果沒有達到條件,就按約定的來處理,比如由公司按原價格回購注銷等等。 由於是限制性股票給的是當期股權,是實股,需要去工商辦理登記注冊的,他會享有所有關於股東的許可權,所以在實際操作中要非常謹慎。 一般來說企業在發展階段有兩個時期可以考慮給: 第一就是在創業期,這時企業的首要任務就是活下來,主要你上這條船就給你股權,這樣給員工創業時期的安全感 第二就是IPO階段,如果公司的市值還很小,盡量不要給實股,因為還沒有到論功行賞的時候,可以考慮給期權。
4、期權激勵
這個模式大部分適用於上市公司。所謂期權,就是約定什麼時候給,給多少,按什麼價格買? 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權的權利。 激勵對象有權行使這種權利,也有權放棄這種權利,但不得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和償還債務。
拓展資料:
1、股權激勵在我國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應用了,當時叫員工持股,很多國有企業做股份制改造用的比較多,後來有些地方強制員工入股,在98年的時候員工持股就被證_會叫停。到了05年新公司法修訂,06年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隨後很多上市公司都開始搞股權激勵。
2、為什麼我們感覺越來越多的企業都在實施股權激勵呢?其實這是做老闆的被逼的,我們都知道這兩年實體經濟在往下掉,成本越來越高,加工資加不起,給獎金給不了,跟互聯網這些新興企業比,人才留不住,經營壓力很大。這時候老闆們就想著用其他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3、傳統的績效考核再完善,員工也是為工資和獎金而工作,你花了很多錢激勵員工,員工也會認為這是他付出之後應該得到的!股權激勵再簡單,員工也是為一份利潤的分紅而努力,因為股權賦予了員工一種當「小老闆」的感覺!
簡單來說,錢的出處不一樣,說法不一樣,造成了員工工作心態的巨大差異!
4、股權激勵的本質是分利潤,工資獎金分的是當期的利潤,當前的錢,而股權激勵除了分當期利潤(也就是分紅)外,還分未來的利潤滾存(也就是企業增值的部分)。
㈣ 股權激勵的股票是否可以質押貸款
股權激勵的股票原則上不能質押貸款。根據相關規定,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獲得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可以出質的權利須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可以轉讓的股權。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獲得的轉讓等部分權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㈤ 如何做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的實施流程如下:
1、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2、公告董事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意見;
3、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㈥ 公司的股權激勵股可以申請質押嗎
股權激勵的股票可以質押貸款。可以依法轉讓的股權可以用來質押貸款,股權激勵的股權交易通常受到限制。可以質押的權利有: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股份或者依法可轉讓的股份;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獲得的轉讓等部分權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㈦ 怎麼進行股權激勵
法律分析:進行股權激勵,首先要選好激勵對象,應從戰略高度對人才給予高度的重視,使激勵對象能夠為公司的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其次激勵股票應分階段授予,每個階段可以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比例的股票。再次作為附加條件,激勵對象每年必須完成相應的考核指標,並設置未完成目標和嚴重失職的股權處理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㈧ 股票質押需要注意哪些
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需要注意:
1、質押的股票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
2、出質人有權將股份進行出質;
3、股票質押的時間和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