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股權劃分
⑴ 公司股權是怎麼確定的
公司股權確認以公司的股東名冊為准。但是股東名冊只對公司內部人員有效力。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⑵ 股權如何劃分
看具體情況,標准應該是錢的多少。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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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的股份可以轉讓,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股份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稅費問題。股份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份轉讓的稅費處理》。
股份的設質是指將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質押,設定質權。股份設質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在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份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和質權人同意的除外。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轉讓股份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股份的注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發行程序減少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公司股份的全部注銷只有在公司解散時才發生。另外,通過股份的回購及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並等方式,也可以達到注銷股份的目的。
⑶ 公司股權如何分配才合理
公司股權分配可以按照股東出資的比例來判定,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進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各個股東之間協商確定,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進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通過收購的方式來不斷提升,甚至可以達到控股的股權比例,但是如果通過收購方式增加股權的,法律另有規定,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對其他股東的股權公告收購不按照持股份額來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⑷ 公司有多個股權人,股權的比例是怎麼劃分的
首先是根據公司內部的股東人員機構,以及是否有在證券市場發行股票來決定;其次是按照股東持股的佔比或者數量來劃分股權;再者是上市公司有收購其它公司的股票,就需根據股東收購資金的出資比例來劃分股權。筆者認為主要可以通過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公司存在多個股權人的時候,具體的股權比例應該如何劃分。
一、根據公司內部的股東人員結構,以及是否有在證券市場發行股票來決定
首先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由於公司的股東人數在50人以內,所以在公司成立後需要結合各位股東的出資金額來合理分配股權。當然對於公司內部的高管階層也應該適當地分配一些公司的股份,以便激勵公司高層管理為公司作出更多的貢獻。所以對於這類形式的公司股權主要集中在公司的創始人和合夥人身上,剩餘的小比例股份需要看公司創始人對於高層管理的股權分配比例。當然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於公司可以在上市之後自由發行公司股票,並且可以對外公開發行股票用於籌集公司發展所需要的資金。所以這時候公司的股權分配總是處於不確定的狀態,畢竟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資本都被發行為等額的市場股票用於籌集資金,所以需要看具體的股東人數和持股的具體佔比來決定股權的比例。
注意事項:對於公司的創始人和合夥人而言,需要結合自身公司的生產需求以及實際發展的方向來決定公司的成立類型。而後在公司成立前,如果創始人或者合夥人想要獲得更多的公司股權,然而自身的投入資金又相對有限的情況下,可以主動提供一些公司發展所需的技術、社會資源等來獲得更多的股權分配,當然需要提前擬好相應的股權分配合同文書以確保到各自的利益。
⑸ 怎樣劃分公司股份
法律分析:如何劃分股份是根據其最初創建公司出資金額來決定的,股權分配一定要把握好一下幾大原則:控股原則、互補原則、預留原則、激勵原則、收放原則股份制公司是按照出資比例來是將100%的股份出資一樣的話是均等分,出資不一樣的話按照出資比例來劃分,應當在合同上寫明,出資方式所佔股權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⑹ 公司股權分配比例如何規定
《公司法》規定:持有33.3%以上股權比例的股東是有否決權的。
從原則上講,創始人或者能緊密聯繫到一起的其他合夥人,所佔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證創始團隊對公司起到絕對的控製作用。
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合夥人平均分配股權,比如50%對50%,或者33%、33%、34%這樣的比例。但這樣分股的弊端比較明顯,對於初創企業而言,絕對不能搞股權分配的平均主義。
另外,通過股權分配要幫助公司獲得更多的資源,其一是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為了吸引投資。所以對投資人需要預留出一定的股份。
建議股權分配的比例:原始股佔30%;期權池預留30%;員工認購20%;天使投資人佔20%。
股權分配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盡早落地股權分配規則;
2、建立合理股權分配機制;
3、 合夥人的股權代持;
4、股東股權與公司發展綁定;
5、合理設計創始股東或合夥人報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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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項目應該如何劃分股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股權轉讓限制少,在處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時直接分得股份數額就可以,或者可直接按持有數量比例分配。有限責任公司則由於具有封閉性、股東人數上、下限的規定,決定了涉及分割股權時要考慮公司的法人人格,股東人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股東轉讓出資限制等項問題。這一系列的特徵要求在分割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時不單要維護夫妻的民事權利還要兼顧其他股東和公司人格。
拓展資料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是話語權、控制權、分紅權的依據,是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情況下法律默認股權、表決權與出資比例一一對應,但是股東之間有特殊約定的可以從其約定,公司股權分配可在公司章程中確立。
但是,對於初創公司我們要注意避免以下幾種股權分配方式:
第一, 50%VS50%,一刀切的平均主義;
第二, 51% VS 49%,老大離不開老二的表決方式,不利於重大事項的決定;
第三, 50% VS 25% 、 25%,一旦老二老三聯手,老大無力回天。
資金股權的確定得區分投資者的類型,一般來說個人投資得看投資人的個人特性了,機構投資則更多有一套價值評估的系統。下面我們來談談對個人投資者的對待方法。投資者為什麼要投您的團隊,最重要的一般都是看重人,其次才是項目。因此,我們也應該首先從人的角度來對待投資資金占的股份比例的問題。比如一個投資者的控制欲特別重,很可能您就不要去奢談控股了,而不如把精力轉到如何通過擴大盤子讓團隊的收益增大;如果投資者是特別豪爽的,或許您可以獲得控股權。總的一句話,更多的還是尊重投資人的看法吧。如果真的覺得不合適,看來你選擇的投資人錯了,應該變的是你,而不是他。
至於經營股權部分,總的比例定好了之後,就可以考慮每個人在團隊中擔任的職責和能力來評估了。這個方面可能有爭持的地方,我的建議是設立一些簡單的虛擬股權績效評價系統。就是說在創業過程中讓股東的股權隨著個人績效的變化有一定調整幅度的激勵制度。這個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經營股權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職責、崗位來分的,而不是按照人來分的。
如果您覺得還應該考慮創意角度的股份,那把這個方面單列。讓最開始提出這個創意的人獲得一定的股權回報。
因此,對待股權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沒有必要不好意思細談,股權不談好,在創業過程必然會發生各種問題。讓股權不按照人來分,而是按照客觀的資金、職責、崗位、創意等角度來分,能盡量避免隨意的拍腦袋分配方式帶來的問題。
⑻ 三個人合夥干企業,股權到底該怎麼來劃分
1、「真功夫」
真功夫的糾紛大家應該比較了解,現在對它的生意還不影響,但是很遺憾它還沒IPO。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股權問題引發內部紛爭。
前期潘宇海作為真功夫的創始人,解決了中式快餐沒辦法標准化的難題,使得真功夫得以開始迅速擴張。
但到了後期,負責門店擴張的蔡達標作用更大,雙方因此產生了很多紛爭。蔡達標就把潘玉海趕出核心層。心有不甘的潘宇海搬出舊賬,控訴蔡達標侵佔,把自己的姐夫送了進去,蔡達標因此被判了14年的有期徒刑。這影響了他們的資本運作計劃,在我們看來,是很不應該的。
2、「羅輯思維」
這個大家都很熟悉,我原來認為,羅振宇應該是大股東或者比較重要、核心的股東。結果前幾天看了這個被新炒的舊聞才知道,「羅輯思維」的股權架構是這樣的:
如果我是羅振宇,我也會說,哎,很不公平啊,你看這個號也是我做起來的,主要都是依賴我。所以,歸根結底,還是股權結構導致他們倆分手。
為什麼要設計股權架構?
1、明晰合夥人的權、責、利
合夥創業講究情懷沒錯,但最終也是要實現實際利益,怎麼能夠體現你的利益和價值,很重要一點就是股權、股比。後者是你在這個項目中的作用,以及利益的重要體現。
2、有助於創業公司的穩定
也許我們在創業的時候都是同學、兄弟、閨蜜,大家覺得,什麼股比不股比的,先不說,先做下去,把事情做成了再說。這種情況必定會出現問題,因為在剛開始關系好的時候,大家都不能好好談,出現問題肯定更不能好好談,最終的結果是創業項目受到影響。
3、影響公司的控制權
通過開頭的案例可以看出,都是控制權的問題,如果他們的股比能形成一個核心的控制權,爭議完全可以避免。
4、方便融資
現在投資人跟你談投資的時候,會關注你的產品,關注你的情懷,關注你的進展,也一定會關注你的股權架構合不合理,如果是看到比較差的股權架構,他們是肯定不會投資的。
5、進入資本市場的必要條件
相信每個創業者的創業項目都有IPO這個目標,只要IPO,資本市場就一定要求你的股權結構要明晰,合理。
設計股權架構有哪些原則呢?
1、最差的股權架構是均等
為什麼?因為不同的合夥人對項目的貢獻是不一樣的。雖然你出一百我出一百這種出資構成是一樣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每個人擅長的點不一樣,他對企業,對創業項目的貢獻度是不一樣的。
如果股權一樣,貢獻度不一樣,在創業的早期可能還OK,項目沒做成就拉倒,項目做成了肯定會有矛盾。下圖中的這幾個案例就是教訓。
可能有很多人會問,我現在就是這種均等的情況,我該怎麼辦?這個時候,海底撈就是你的老師。
2、好的股權結構標准
簡單明晰。在創始的階段,創業公司一般比較草根,合夥人不是特別多。比較合理的架構是三個人。
有些人會問,投資人在投資的時候會看你的創業團隊,那合夥人是不是一定要有完整的組合?這不一定。投資人在投資的時候,首先關注的是你的產品和CEO的理念,你有沒有CTO,COO,這些都不重要,所以,不能為了追求創始合夥人的人數而刻意增加。
一定要有帶頭大哥。也就是核心股東。一定要有一個人,能夠拍板說這個事情就這么定了。
資源互補
股東之間要信任
- 股權蛋糕該如何切?
這個問題,創業團隊在早期首先想到的是,我們來分一下,你多少我多少,你30%我70%,或者是我60%你40%。其實這是不對的,在設計股權架構時,我們得先把別人的切掉,也就是預留一部分股權,最後的才是自己的。
1、預留股權激勵
現在大家都去創業,招人就非常難。如果你在招人的時候沒有跟人家講,我給你多少的股權或者股權激勵,一般他是不會輕易來的
2、為吸收新的合夥人預留
上面講到,不能為了刻意追求合夥人的結構硬拉一個人來做CTO,如果項目已經開始,但還差一個CTO,或者CFO,這種情況下一定要預留股權出來,用來吸收新的合夥人。
有種做法是放在帶頭大哥的名下,但我不建議這樣做。因為未來融資時股權是要稀釋的。
所以一般來說,預留的部分可以放在股權激勵池裡,新的人進來之後再分配給他。
⑼ 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怎麼確定
一個企業的根本是股權,大多數企業老闆都自以為企業要做大做強才思考怎麼分配!卻不知道,企業的快速創新轉型,需要利用股權吸引人才和資本拉動創新一定會涉及到股權設計!更不幸的是很多知名企業家因股權分配不科學,被逐出企業,鋃鐺入獄!黃光裕,吳長江, 潘宇海 郭建新 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
有的老闆會說,等我的企業有價值了,我再做股權設計,等企業做大,掙錢再給員工分股權,很多企業家都陷入這種誤區,今天談股權不是單純的將股權激勵,(單純的談怎麼分錢),事實上有很多企業,你給員工分股權,員工還不敢要,有沒有?你給他股權,你讓他花錢買,他卻懶得買,不願意賣,為什麼?
企業創新需要注入人才及資本拉動。股權分配需要科學化,系統化,否則將給企業埋下無數隱患!因為企業沒有價值,但是反過來,企業的價值怎麼來?它需要有資本,資本怎麼來需要有人才,因為只有資本和人才的進入這個企業才能真正的創新,創新是需要用錢燒出來的,美國的企業為什麼創新速度快?
一、股權激勵的目的
2、公平不等於平均
公平分配股權,不等於平均分配股權。因為各個創始人的貢獻及其市場價值,很難說是完全一樣的。既然每個人的貢獻不一樣,那麼平均地分配股權就是不公平的。
平均分配股權,很多時候並不是真正的商業決策,而更多的只是人情上的妥協。因為大家不好意思協商和量化各自的貢獻,或者漫天要價而不能理性地看待各自的貢獻,為了能把團隊拼湊起來,而湊合出來的一個股權結構。這種股權結構從一開始就是「湊合」,那將來必然會再次引發爭執。大部分時候,關於股權的爭執,要麼會讓某些遭受不公的創始人正當利益受損,那麼更會讓企業被完全拖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