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回購屬於什麼債務
❶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公司的股權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餘所得後的積累資金或債務融資以一定的價格購回公司本身已經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將其作為庫藏股或進行注銷股份回購與分拆等。股權回購同屬於資本收縮范疇,它是國外成熟證券市場一種常見的資本運作方式和公司理財行為等。
法律分析:公司的股權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餘所得後的積累資金或債務融資以一定的價格購回公司本身已經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將其作為庫藏股或進行注銷股份回購與分拆等。股權回購同屬於資本收縮范疇,它是國外成熟證券市場一種常見的資本運作方式和公司理財行為等。股權回購所謂股份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餘所得後的積累資金(即自有資金)或債務融資以一定的價格購回公司本身已經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將其作為庫藏股或進行注銷,以達到減資或調整股本結構的目的。股份回購與分拆、分立同屬於資本收縮范疇,它是國外成熟證券市場一種常見的資本運作方式和公司理財行為。
第一、私募股權基金進入企業時就應結合該企業自身特點對於回購方加以確定,對於絕大多數股份由少數股東控制的企業而言,要求控股股東回購是比較有可操作性的回購退出方式。同時控股股東可以通過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方式融資,回購款來源保證。相反,如果一個企業的股權相對分散而私募股權基金進入時持有的比例又比較大的時候,選擇控股股東回購則可操作性不強,因此選擇企業減資就相對更為現實。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2014年3月1日施行,國家工商總局)第十二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❷ 股權回購的介紹
股權回購所謂股份回購(Share repu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餘所得後的積累資金(即自有資金)或債務融資以一定的價格購回公司本身已經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將其作為庫藏股(Treasurystock)或進行注銷,以達到減資或調整股本結構的目的。股份回購與分拆、分立同屬於資本收縮范疇,它是國外成熟證券市場一種常見的資本運作方式和公司理財行為。
❸ 投資協議中的約定未來回購pe的股權是債務還是股權
PE在股權投資協議中設定股權回購條款,依據民法規則和《合同法》的本質屬於債的安排,只是債的履行方式為回購股權,股權是期限達致或者條件成就後的交易標的。這是PE退出的一種方式。
❹ 附有回購協議的股權在法律上是認定為股權還是認定為債權
原則上應當是股權,而不是債權。因為本質是股權。
❺ 股權回購是什麼意思
股權回購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權。我國《公司法》對有限公司股權回購有明確的規定。《公司法》允許的股權回購,其目的在於確保異議股東的退出,實現公司持續穩定經營。
我國相關法律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回購只能是購回並注銷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
有限公司股東請求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回購只能是購回並注銷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
我國《公司法》對有限公司股權回購有明確的規定。《公司法》允許的股權回購,其目的在於確保異議股東的退出,實現公司持續穩定經營。
關於回購的價格問題,公司法只規定按合理的價格回購,這是一個原則性規定,該價格應當以協議價為主。如由法院確定價格時應當做到合理合法,並以訴爭事由發生時該回購股權代表的公司凈資產比例的產值來確定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拓展資料:
股權回購是中小股東的一項法定權益:
公司法為了有效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了中小股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是指異議股東在出現法律規定的某些特殊情況下,有權要求公司對其出資的股權予以收購。
異議股東股權回購的程序:
通常而言股權回購對公司、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債權人都會產生較大影響,因此回購一般須經董事會審議、股東會多數表決通過。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異議股東的股權回購權行使包括協議回購和訴訟回購。
1.協議回購:
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會審議《公司法》七十四條規定的決議事項的,對該事項投否定票的股東可以行使股權回購請求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權後應當及時做出相應的變更登記處理,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發生回購事件後的十日內進行注銷登記,對於不能注銷的應當以轉讓的方式進行,如果在三個月內不能處理的則應當予以注銷登記,注銷後還應當進行重新驗資,並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備案。
在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六十天內異議股東同公司協議回購股權,協商成功的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由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股權,協議回購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現,對持有股權的數量和時間不作限制,應當尊重當事人的合意。
2.訴訟回購:
有限責任公司異議股東就股權回購與公司達不成協議的,可以直接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買回股權,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回購是在協議回購失敗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協議回購是訴訟回購的前置程序。
❻ 什麼是股權回購
股權回購是指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法律規定依法回購本公司股份;股權回購必須是因為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等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本公司股份的收購及質押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❼ 股份公司股權回購
法律分析:股份回購是公司為了購回並注銷已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以確保異議股東的退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❽ 什麼是股權回購,股權回購的效力是什麼
你好,所謂股份回購(Share
repu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餘所得後的積累資金(即自有資金)或債務融資以一定的價格購回公司本身已經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將其作為庫藏股(Treasurystock)或進行注銷,以達到減資或調整股本結構的目的。股份回購與分拆、分立同屬於資本收縮范疇,它是國外成熟證券市場一種常見的資本運作方式和公司理財行為。股份回購的動機在於公司為了規避政府對現金紅利的管理,或者是調整公司資本結構以應對其它公司的敵意收購。股份回購作為一種合法的公司行為,它和杠桿收購一樣是一種公司所有權與控制權結構變更類型的公司重組形式。公司在股份回購完成後,可以將回購的股份予以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份作為「庫存股」保留,庫存股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存股日後可用於他用,比如實行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回購只能是購回並注銷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
【意義】
1.對於股東的意義
一般意義上對股東有益,但各種因素很可能因股票回購而發生變化,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2.對於公司的意義
向市場傳遞股價被低估的信號,有利於穩定股價,增加公司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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