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東是什麼股權
『壹』 什麼是股權
股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地位並可向公司主張某種權益或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利。股權的主體是股東,不論自然人還是法人都可以成為股東。股權作為一項權利,可以從不同角度作出不同的分類:(1)根據股權設立目的的不同,可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自益權是專為該股東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股息和紅利的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等;共益權是為股東的利益並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請求召集股東會的權利,請求判決股東會決議無效的權利、賬簿查閱請求權等。(2)根據股權的行使是否達到一定的股份數額為標准,可分為單獨股東權和少數股東權。單獨股東權是股東一人即可行使的權利,一般的股東權利都屬於這種權利;少數股東權是不達到一定的股份數額就不能行使的權利,如按《公司法》第39條的規定,請求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權利,必須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方可行使。(3)根據股權主體有無特殊性,可分為普通股東權和特別股東權。普通股東權是一般股東所享有的權利;特別股東權是特別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如優先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
『貳』 股權有哪幾種類型
股權的五種類型包括:國有股、公眾股、法人股、職工股、外資股。國有股是國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公眾股也就是公眾持有數量佔了總股本的多數。法人股是企業法人或個人持有為主的股份公司,這是民營企業的普遍類型。職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權分布在職工手上,比如華為,這種在A股並不多見。
拓展資料:
(一)自益權和共益權
這是根據股權先例目的的不同而對股權的分類,即自益權是專為該股東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股息和紅利的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等;共益權是為股東的利益並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請求召集股東會的權利,請求判決股東會決議無效的權利、賬薄查閱請求權等。
(二)單獨少數股東權
這是根據股權的行使是否達到一定的股份數額為標准而進行的分類,即單獨股東權是股東一人即可行使的權利,一般的股東權利都屬於這種權利;少數股東權是不達到一定的股份數額就不能行使的權利,如按《公司法》第104條的規定,請求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權利,必須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方可行使。少數股東權是公司法為救濟多數議決原則的濫用而設定的一種制度,即盡量防止少數股東因多數股東怠於行使或濫用權利而受到侵害,有助於對少數股東的保護。
(三)普通特別股東權
這是根據股權主體有無特殊性所進行的分類,即前者是一般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後者是特別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如優先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 公司法7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叄』 什麼是普通股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參與公司經營的表決權。普通股股東一般有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有表決權和選舉權、被選舉權,可以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 (2)參與股息紅利的分配權。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沒有上下限,視公司經營狀況好壞、利潤大小而定,公司稅後利潤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積金並支付優先股股息後,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給普通股股東。但如果公司虧損,則得不到股息。 (3)優先認購新股的權利。當公司資產增值,增發新股時,普通股股東有按其原有持股比例認購新股的優先權。 (4)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權利。 (5)公司破產後依法分配剩餘財產的權利。不過這種權利要等債權人和優先股股東權利滿足後才輪到普通股。 什麼是普通股 普通股是隨著企業利潤變動而變動的一種股份,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業資金的基礎部分。普通股的基本特點是其投資收益(股息和分紅)不是在購買時約定,而是事後根據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業績來確定。公司的經營業績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經營業績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點概括為如下四點: (1)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2)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棗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佔1%,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那麼你就有權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在發行新股票時,具有優先認股權的股東既可以行使其優先認股權,認購新增發的股票,也可以出售、轉讓其認股權。當然,在股東認為購買新股無利可圖,而轉讓或出售認股權又比較困難或獲利甚微時,也可以聽任優先認股權過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認股權時,一般規定股權登記日期,股東只有在該日期內登記並繳付股款,方能取得認股權而優先認購新股。通常這種登記在登記日期內購買的股票又稱為附權股,相對地,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的股票就稱為除權股,即股票出售時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包括老股東),便無權以低價購進股票,此外,為了確保普通股權的權益,有的公司還發認股權證棗即能夠在一定時期(或永久)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目普通股份的憑證。一般公司的認股權證是和股票、債券一起發行的,這樣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資者。 綜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兩個特點不難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餘資產分配可能大起大落,因此,普通股東所擔的風險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東當然也就更關心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而普通股的後兩個特性恰恰使這一願望變成現實棗即提供和保證了普通股東關心公司經營狀況與發展前景的權力的手段。然而還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資股和優先股向一般投資者公開發行時,公司應使投資者感到普通股比優先股能獲得較高的股利,否則,普通股既在投資上冒風險,又不能在股利上比優先股多得,那麼還有誰願購買普通股呢?一般公司發行優先股,主要是以「保險安全」型投資者為發行對象,對於那些比較富有「冒險精神」的投資者,普通股才更具魅力。總之,發行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目的在於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興趣的人的資本。 普通股和優先股哪個好 1.普通股 普通股是隨著企業利潤變動而變動的一種股份,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 份,是股份企業資金的基礎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點是其投資收益(股息和分紅)不是在購買時約定,而是事後根據股票發行公 司的經營業績來確定。公司的經營業績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經營業績差,普通股 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 ,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點概括為如下四點: (1)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 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 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 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 (2)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 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 。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 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 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 ,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棗每年一次的股 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 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 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 股,而你擁有100股,佔1%,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 那麼你就有權 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在發行新股票時,具有優先認股權的股東既可以行使其優先認股權,認購新增發的股票,也 可以出售、轉讓其認股權。當然,在股東認為購買新股無利可圖,而轉讓或出售認股權又比較 困難或獲利甚微時,也可以聽任優先認股權過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認股權時,一般規定股權登 記日期,股東只有在該日期內登記並繳付股款,方能取得認股權而優先認購新股。通常這種登 記在登記日期內購買的股票又稱為附權股,相對地,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的股票就稱為除 權股,即股票出售時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不再附有認股 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包括老股東),便無權以低價購進股票,此外 ,為了確保普通股權的權益,有的公司還發認股權證棗即能夠在一定時期(或永久)內以一定價 格購買一定數目普通股份的憑證。一般公司的認股權證是和股票、債券一起發行的,這樣可以 更多地吸引投資者。 綜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兩個特點不難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餘資產分配可能大起大落, 因此,普通股東所擔的風險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東當然也就更關心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 前景,而普通股的後兩個特性恰恰使這一願望變成現實棗即提供和保證了普通股東關心公司經 營狀況與發展前景的權力的手段。然而還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資股和優先股向一般投資者公開 發行時,公司應使投資者感到普通股比優先股能獲得較高的股利,否則,普通股既在投資上冒 風險,又不能在股利上比優先股多得,那麼還有誰願購買普通股呢?一般公司發行優先股,主 要是以「保險安全」型投資者為發行對象,對於那些比較富有「冒險精神」的投資者,普通股 才更具魅力。總之,發行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目的在於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興趣的資本。 2.優先股 優先股是「普通股」的對稱。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 權的股份。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優先股股東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 (少數可贖回的優先股例外)。優先股的主要特徵有三:一是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 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 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二是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 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 債權人,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股息領取優先權。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 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 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 。(2)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 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 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 參與分配。 優先股的種類很多,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 主要分類有以下幾種: (1)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累積優先股是指在某個營業年度內,如果公司所獲的盈利不 足以分派規定的股利,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來付給的股息,有權要求如數補給。對於非累 積的優先股,雖然對於公司當年所獲得的利潤有優先於普通股獲得分派股息的權利,但如該年 公司所獲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規定的股利分配時,非累積優先股的股東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後年度 中予以補發。一般來講,對投資者來說,累積優先股比非累積優先股具有更大的優越性。 (2)參與優先股與非參與優先股。當企業利潤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還可以跟普通 股共同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參與優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參與利潤分配的 優先股,稱為「非參與優先股」。一般來講,參與優先股較非參與優先股對投資者更為有利。 (3)可轉換優先股與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的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 優生股轉換成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否則,就是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是近年來日益 流行的一種優先股。 (4)可收回優先股與不可收回優先股。可收回優先股是指允許發行該類股票的公司,按原來的 價格再加上若干補償金將已發生的優先股收回。當該公司認為能夠以較低股利的股票來代替已 發生的優先股時,就往往行使這種權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優先股。 優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種:(1)溢價方式:公司在贖回優先股時,雖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進行 ,但由於這往往給投資者帶來不便,因而發行公司常在優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筆「溢價」。(2) 公司在發行優先股時, 從所獲得的資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立「償債基金」,專用於定期地 贖回已發出的一部分優先股。(3)轉換方式: 即優先股可按規定轉換成普通股。雖然可轉換的 優先股本身構成優先股的一個種類,但在國外投資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種實際上的收回優先 股方式,只是這種收回的主動權在投資者而不在公司里,對投資者來說,在普通股的市價上升 時這樣做是十分有利的。 普通股與特別股有何區別 特別股主要指的是優先股。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四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 (2)、利潤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 (4)、剩餘資產分配權。 優先股:指公司在籌集資金時,給予投資者某些優先權的股票。 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方面,優先股享有固定的股息,不隨公司業績好壞而波動,並且可以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第二方面,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有先於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 因此與普通股相比較,優先股票有如下四方面的特點: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優先。 (3)、剩餘資產分配優先發。 (4)、一般無表決權。 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發行過優先股
『肆』 什麼叫普通股票
明在一公司中擁有所有權和投票權的金融證券。所持有的份額體現相應的投票權和對公司資產、凈收益的所有權。
普通股的股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業主類別,享有以下權利:
(1)對企業的經營參與權。普通股的股東一般有出席股東會議權、 表決權、選舉權,可以選出公司的董事會或監事會,從而對公司的經營有一家的發言權。
(2)盈餘分配權和資產分配權。普通股的股東在把公司紅利分派給優先股的股東之後,有權享有公司分派的紅利;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時,有權在公司的財產滯了其他債權人的請求權之後,參與分配公司的財產。
(3)優先認股權和股份轉讓權。在優先認股權制度下,現有的股東有權保持對企業所有權的現有百分比。如果公司增發普通股票,現有股東有權優先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維持其在公司的權益比例,等等。同時,普通股股東對公司經營狀承擔的風險較其他種類股票的股東大。一個典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只有一種普通股,如果有兩種以上普通股,並在選舉權、盈利和資產分配權、認股權等方面有所差別,則實際上其中一部分普通股已等同於優先股。
『伍』 股東和股權什麼區別
定義不同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在《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多用股權,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權通常指因出資而享有的股東權利,也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出資比例;而股份則僅存在於股份有限公司,屬於可以計量的股票數。
拓展資料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陸』 「普通股」是什麼意思
具體可以查看以下網址
http://ke..com/view/34928.htm
普通股:( ordinary share、common stock)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參與公司經營的表決權。普通股股東一般有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有表決權和選舉權、被選舉權,可以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
(2)參與股息紅利的分配權。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沒有上下限,視公司經營狀況好壞、利潤大小而定,公司稅後利潤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積金並支付優先股股息後,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給普通股股東。但如果公司虧損,則得不到股息。
(3)優先認購新股的權利。當公司資產增值,增發新股時,普通股股東有按其原有持股比例認購新股的優先權。
(4)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權利。
(5)公司破產後依法分配剩餘財產的權利。不過這種權利要等債權人和優先股股東權利滿足後才輪到普通股。
編輯本段定義
普通股是隨著企業利潤變動而變動的一種股份,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業資金的基礎部分。普通股的基本特點是其投資收益(股息和分紅)不是在購買時約定,而是事後根據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業績來確定。公司的經營業績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經營業績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編輯本段特點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點概括為如下四點:
(1)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2)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棗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佔1%,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那麼你就有權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在發行新股票時,具有優先認股權的股東既可以行使其優先認股權,認購新增發的股票,也可以出售、轉讓其認股權。當然,在股東認為購買新股無利可圖,而轉讓或出售認股權又比較困難或獲利甚微時,也可以聽任優先認股權過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認股權時,一般規定股權登記日期,股東只有在該日期內登記並繳付股款,方能取得認股權而優先認購新股。通常這種登記在登記日期內購買的股票又稱為附權股,相對地,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的股票就稱為除權股,即股票出售時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包括老股東),便無權以低價購進股票,此外,為了確保普通股權的權益,有的公司還發認股權證棗即能夠在一定時期(或永久)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目普通股份的憑證。一般公司的認股權證是和股票、債券一起發行的,這樣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資者。
綜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兩個特點不難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餘資產分配可能大起大落,因此,普通股東所擔的風險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東當然也就更關心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而普通股的後兩個特性恰恰使這一願望變成現實棗即提供和保證了普通股東關心公司經營狀況與發展前景的權力的手段。然而還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資股和優先股向一般投資者公開發行時,公司應使投資者感到普通股比優先股能獲得較高的股利,否則,普通股既在投資上冒風險,又不能在股利上比優先股多得,那麼還有誰願購買普通股呢?一般公司發行優先股,主要是以「保險安全」型投資者為發行對象,對於那些比較富有「冒險精神」的投資者,普通股才更具魅力。總之,發行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目的在於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興趣的人的資本。
『柒』 關於普通股的基礎介紹:普通股有什麼特點
你好,普通股是「優先股"的對稱,是隨企業利潤變動而變動的一種股份,是公司資本構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業資金的基礎部分。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點概括為如下四點:
(1)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 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 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 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
(2)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 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 。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 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 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 ,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棗每年一次的股 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 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 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 股,而你擁有100股,佔1%,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 那麼你就有權 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在發行新股票時,具有優先認股權的股東既可以行使其優先認股權,認購新增發的股票,也 可以出售、轉讓其認股權。當然,在股東認為購買新股無利可圖,而轉讓或出售認股權又比較 困難或獲利甚微時,也可以聽任優先認股權過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認股權時,一般規定股權登 記日期,股東只有在該日期內登記並繳付股款,方能取得認股權而優先認購新股。通常這種登 記在登記日期內購買的股票又稱為附權股,相對地,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的股票就稱為除 權股,即股票出售時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不再附有認股 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包括老股東),便無權以低價購進股票,此外 ,為了確保普通股權的權益,有的公司還發認股權證棗即能夠在一定時期(或永久)內以一定價 格購買一定數目普通股份的憑證。一般公司的認股權證是和股票、債券一起發行的,這樣可以 更多地吸引投資者。
綜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兩個特點不難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餘資產分配可能大起大落, 因此,普通股東所擔的風險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東當然也就更關心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 前景,而普通股的後兩個特性恰恰使這一願望變成現實棗即提供和保證了普通股東關心公司經 營狀況與發展前景的權力的手段。然而還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資股和優先股向一般投資者公開 發行時,公司應使投資者感到普通股比優先股能獲得較高的股利,否則,普通股既在投資上冒 風險,又不能在股利上比優先股多得,那麼還有誰願購買普通股呢?一般公司發行優先股,主 要是以「保險安全」型投資者為發行對象,對於那些比較富有「冒險精神」的投資者,普通股 才更具魅力。總之,發行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目的在於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興趣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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