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股權被稀釋怎麼辦申訴
『壹』 我股權被惡意稀釋了怎麼辦
尊敬的律師:
我是一家國際旅行社(股份制)的創始人,考慮到自己年齡已過退休年齡,將企業交給培養的接班人。以後又將控股權轉讓給他,想讓他把企業發揚光大。等他位置坐穩後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擠出公司,公司不按排我的辦公室,現在他想乘風投進來前要我退出20%的股份,並且是評價收購,他對我叫嘯,如不退出,他可以把帳做平,讓我永遠封不到紅利。我堅持不退,他現在又准備公司充資,稀釋我的股權。我說擴資是按比例擴資,如果公司真的經營需要資金,我也會按比例進資。他又委託說客嚇唬我,說我的資金進去回把我資金玩掉的,他可以亂投資,然後說經營失敗,你投進的錢就會被他玩掉。他用這樣的辦法企圖讓我不投以達到稀釋我股權的目的。請問律師,我怎麼辦?該怎樣保護自己。
『貳』 股權糾紛怎麼起訴
股權轉讓糾紛起訴書必須符合一般民事起訴書的基本要求:首先必須有明確的被告人。這里的清晰度是能夠確定的。其次要求必須明確。對於股權轉讓糾紛,其實質是股權買賣合同糾紛。最後可以根據訴訟需要將涉案公司列為第三人,因為在轉讓過程中會有公司合作或參與的痕跡,有利於法院查明事實。
股份和股權一樣嗎?
股份和股權是不一樣的。股份和股權的區別如下:
1、兩者的定義不同
(1)股份代表的是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其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
(2)股權則是股東基於其擁有的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2、兩者的收益方面不同
(1)股份是以差價獲得收益,所受到價格波動影響較低、
(2)股權是以時間和企業公司的高速成長獲得利益,所受企業凈資產增長的影響較高。
3、兩者的流動性不同
(1)股份的流動性很好,只要股市不發生暴跌,隨時可以賣出。
(2)股權的流動性不強,很難順利的買賣,買入容易,賣出難。
總結:公司股權糾紛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也無法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叄』 股權糾紛在訴訟期間,公司卻被當地法院裁決破產重整了怎麼辦,勝訴後還能要回股權嗎
可以要回股權的
『肆』 股權轉讓糾紛怎麼辦
一、公司股權轉讓行為糾紛介紹
1、股權轉讓合同的違約之訴,主要是轉受讓雙方當事人就股權轉讓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之履行和權力之實現而發生的爭執;
(二)因假冒公司股東簽名非法轉受讓公司股權而引發的訴訟,主要指公司股東簽名被他人冒用,導致其股權被轉讓並喪失股東身份的訴訟。
(三)因公司增資擴股而引發的訴訟,主要包括公司為引進外部資金,控制公司的股東或公司管理人員以公司名義,與公司部分股東或公司股東外第三人簽署出資或投資協議,以改變公司股權結構的行為。表面上看,此類行為雖不直接發生股權轉讓,但是增資擴股往往會導致公司其他股東權益被稀釋,公司控制權發生轉移的結果,這在許多地方等同於公司股東權益被轉讓,所以,我們在此將其列入公司股權轉讓糾紛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了對公司股權進行錯誤登記或應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而不予登記或擅自將公司股東權益進行變更登記等行為而引發的訴訟。
二、股權轉讓協議糾紛怎樣處理
(一)無效的股權轉讓合同處理辦法
概括來講,一個有效的股權轉讓合同應滿足以下條件:股權轉讓合同的主體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股權轉讓合同約定轉讓的股份或股權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權轉讓的方式應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簽訂合同的情形;當事人不存在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股權轉讓合同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種情況的,一般都應當認定股權轉讓合同無效。
(二)處理股權轉讓糾紛應該注意的情形
上述的這些情形也是目前在公司股權轉讓實踐中,比較突出且具有較大爭議的問題。其他情形,如因涉及國有資產、外商投資管理、證券市場監管而由法律法規予以特別限制的情形,雖也是認定股權轉讓合同效力時必須予以重視和考慮的,但這些情形的行政性、政策性色彩更為濃厚,因此,更多更常見的應該是考慮上述的幾種情形。
首先我們了解股權轉讓協議糾紛的類型是很關鍵的,只有了解這個問題,針對不同的轉讓協議糾紛類型,才能夠使得股權轉讓協議糾紛得到正確的處理。由於股權轉讓是一件相對復雜的問題,會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困難,需要我們謹慎。
『伍』 股權被稀釋該如何掌握控制權
只要在給予激勵對象的過程中採用虛擬股份激勵,那就可以盡可能的減少股份的稀釋,總的老說就是要保持一個適當的激勵度。
『陸』 股權糾紛,明顯有理卻被法院判輸,怎麼辦
「案子在審理過程中一會兒輸,一會兒贏,同一家法院會就同一事實先判贏後判輸,」你說的不夠清楚。但是如果省高院還是解決不了問題的話,可以到北京找到最高院。
『柒』 求助!!關於公司股權稀釋的問題
這個問題很好解決
如果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通過規定的人數,那麼就可以通過增發的形勢進行擴容
如通過
那麼將按照比例進行配股,大股東有選擇接受與不接受
如果接受那麼他所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變,不接受就稀釋了
『捌』 有限公司股權在不知情被稀釋了怎麼辦
您說的稀釋應該是指通過增資的方式,如果增資屬於公司重大事項,應該你有權利要求增資,否則,做出增資的決議無效。
『玖』 股權稀釋是什麼意思如何操作如何防止被稀釋
當公司具有復雜的股權結構,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轉換的優先股以外,還有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的時候,由於可轉換債券持有者可以通過轉換使自己成為普通股股東,認股權證持有者可以按預定的價格購買普通股,其行為的選擇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變小。通常稱這種情況為股權稀釋,即由於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減少的現象稱為股權的稀釋。
由於我國目前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屬於簡單股權結構,中國證監會目前還未對復雜結構下的每股收益的具體計算方法做出規定,原則上規定發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種類股票的公司應該按照國際慣例計算該行指標,並說明計算方法和參考依據。
如何避免:
眾所周知,很多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發生了股權稀釋的現象,因此後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業在融資之處就已經有詳細的方案可預防出現這種現象,如何在融資中避免股權稀釋呢,我們以卡聯科技與LP簽訂的「反稀釋條款」來說明,具體內容:
增資完成後,如果卡聯科技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不應低於本次投資完成後的估值,以確保PE所持的公司權益價值不被稀釋。
如公司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低於公司投資後估值的,PE有權調整其在公司的權益比例,以保證權益價值不被稀釋;如果公司以低於本次投資後的估值再次增加註冊資本的,則李兵和張捷將向PE進行現金補償。
『拾』 股東會決議從新劃分股權,被稀釋股權的股東不簽字同意怎麼辦
按照股東章程 看看這種重大事件 需要超過多少股東權利投票同意 才可以實施,如果投票權利不足以阻止事件進行 則可以按照章程中 老股東優先受讓權 進行同步增持 這個關鍵是原來的章程是如何規定的 如果沒有規范的章程而在前期盲目投資 現在被稀釋 找律師也估計難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