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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股權變更如何去變更

發布時間: 2022-07-26 08:33:40

⑴ 求問如何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公司股權變更的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有限公司辦理股權變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二)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三)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四)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五)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六)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八)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九)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第四、五項材料。
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⑵ 如何起訴可以對股權變更

起訴可以變更股權。法律規定,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但股權被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的,股東不得自行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⑶ 公司股權變更怎麼操作

一、公司股權變動情況如下
1.所有股東應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簽字,並攜帶身份證原件。
2.准備工商材料:股權轉讓協議、老股東會決議、新股東會決議、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將記錄公司股權變動情況。
4.工商變更後,法人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法定代表人也需要變更。
5.變更稅務登記證(注:股權變更前要進行稅務核算,看財務報表是否有未分配利潤。如果有數字的話,會計下個月做賬的時候要把這些數字沖銷掉,或者繳納25%的個人所得稅)。
可以從工商局地方稅務局或工商局稅務局網站下載採集樣本,以供參考。
二、公司股權變更流程如下
1、資料准備齊全:
(1)舊章程;
(2)擬定新的公司章程;
(3)營業執照正、副本(不能重復);
(4)公章;
(5)各股東的身份證;
(6)需要填寫的信息(見下文)。
2.完整資料(由工商局索取或網上下載),包括:
(1).變更申請(簽字並加蓋公章);
(2).投資者信息表(需加蓋公章);
(3).變更公司董事、監事選舉決議(新股東簽署);
(4).公司股權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由新股東簽署);
(5)公司股權轉讓協議1份(由原股東簽署);
(6)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信息表(身份證簽字並加蓋公章);
(7).公司股權轉讓協議2份(按要求簽署);
(8).公司執行董事聘任經理的決議(簽字);
(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3.帶上資料,拿到工商局,等通知拿到營業執照(領證時帶上變更費110元)。
4.之後到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清江路188號),帶好以下材料:
(一)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一式二份),
(2).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及復印件(2份),
(3)投資者變更為公司股東的,還應提供公司股東稅務登記證復印件(2份),
(4)稅務登記證原件。
股權轉讓是較為復雜的問題,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建議咨詢專業的人士,並謹慎行事。如果您後續還有什麼問題需要了解就留言互動吧。

⑷ 股權轉讓變更流程

股權轉讓可先登陸深圳市場監管委會員網址,使用個人U盾證書登陸後,點擊我要申請--選擇變更登記(備案)補增營業執照-辦理-填寫您要申請的企業信息、提交後預約到窗口辦理。
需要提交的資料有以下幾種: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原件1份); 4.股權轉讓協議,劃轉股權的提交有權審批部門的劃轉文件(原件1份)【見說明】; 5.股權轉讓雙方(轉讓方、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提交經公證的股權轉讓協議的可免核對原件),單位資格證明加蓋公章,註明「與原件一致」。
股東為深圳市商事主體的可以免提交主體資格證明); 6.因股權轉讓而變更為一人(自然人)獨資有限公司的,應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諾書。
7.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導致股東變動的,提交本清單1、2、3項及以下材料: A、自然人股東死亡的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B、股權合法繼承文件(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或者經依法公證的遺囑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C、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申請材料需要其簽名之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名。
法定代理人應當通過生效司法判決或者公證文書等材料予以明確。
說明: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提交以下材料: 1、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權的,提交轉讓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2、股東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能夠提交全體股東簽名的股東會決議的,收取全體股東簽名的股東會決議和股權轉讓協議。
3、股東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無法提交全體股東簽名的股東會決議的,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及以下材料: (1)股東就其股權轉讓事項徵求其他股東同意的書面通知(即"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以及公司出具的確認其他股東已接到該通知的承諾書; (2)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的證明文件,包括: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書面回復;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提交公司出具的"視為該股東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且不購買該轉讓股權的,提交公司出具的"視為該股東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的內容應當包括徵求是否同意轉讓的事項和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的事項。
"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書面回復"和"視為該股東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的內容應當包括同意轉讓的事項和放棄優先購買權的事項。
(3)提交經公證的股權轉讓協議的,可免於提交前述(1)、(2)項材料。

⑸ 公司股權變更該怎麼做,具體流程是什麼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拓展資料
1、股權變更所需資料、時間 1、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之一(多個股東變1個股東或1個股東變多個股東,需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公章; 3、出讓方與受讓方身份證原件(公司股需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之一和公章); 4、新股東的身份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地址)、占股比例(公司股提供公司全名)、電話、郵箱。
《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走全網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公章,法人U盾、新的經營范圍;具體流程是:先在工商網上做好變更資料,下載PDF簽字文件,用法人及經辦人的u盾簽名提交,使用個人帶有USB介面的U盾登錄進去,彈出新界面點擊右上角黃色字體的「我要申請」,然後彈出全部事項,看到下面有商事主體登記變更等字樣,在相對應的位置點擊辦理,選擇需要辦理變更的一項,點擊打開,然後把新的經營范圍寫進去,接下來是選擇章程填寫日期,選擇當天的日期就好,最後一步就是填寫章程,把新章程填寫完後就可以下載資料並簽名提交就好,簽名的時候會用到法人和經辦人的U盾進行簽名即可。等待工商審批。通過後,去稅局做稅務備案。
流程:先在工商網上做好變更資料,下載PDF簽字文件,用法人及經辦人的u盾簽名提交,等待工商審批。審批時間3-5個工作日左右。通過後,去稅局做稅務備案。

⑹ 法院判決股權轉讓如何執行

法律分析:公司法對於股東對外轉讓股權規定了一定的程序,首先股東欲對外轉讓股權,必須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經其他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否則無法轉讓。該法定形式是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次在股東欲對外轉讓股權時,其他的公司的股東有一個優先購買權,這個優先權,其他股東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只有當其它的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後,該股東才能對外轉讓該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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