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應該選擇什麼股權結構
㈠ 股權結構有哪幾種類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第一是指股權集中度,從這方面可將股權結構分為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第二是指股權構成,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以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進行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
㈡ 股權架構怎麼合理
股權分配是公司穩定的基石.一般而言,創業初期股權分配比較明確,結構比較單一,幾個投資人人按照出資多少分得相應的股權。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進有出,必然在分配上會產生種種利益沖突。同時,實際中,存在許多隱名股東、乾股等特殊股權,這些不確定因素加劇了公司運作的風險.當公司運作後,各種內部矛盾凸現,在矛盾中股東維護自身利益的依據就是股權比例和股東權利.所以,實踐中許多中小投資者忽視股權比例和股東權利的調整,最後在公司內部矛盾中陷於進退兩難的境地.而這種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風險損失的邊緣.因此,本人認為:合理的股權結構是公司穩定的基石。
一、股權結構不是簡單的股權比例
許多投資者都知道,股權比例是取得公司管理權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權結構設計理解為簡單的股權比例或投資比例,下面的探討就沒有實際意義了.
股權結構設計是以股東股權比例為基礎,通過對股東權利,股東會及董事會職權與表決程序等進行一系列調整後的股東權利結構體系。
二、股權比例與公司管理公司決策
股權是一種基於投資而產生的所有權.公司管理權來源於股權或基於股權的授權.公司決策來源於股權,同時又影響公司管理的方向與規模.
有些投資者僅僅是投資而不參與公司管理,有些投資者同時參與公司管理.而股東只要有投資,就會產生一定的決策權利,差別在於決策參與程度和影響力.所以,股東的意見能否形成影響公司管理運作的決策意見是非常重要的,而取得決策權的首要基礎是股權比例.取得決策權的股東就是法律上的控股股東.
公司法關於控股股東的含義,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㈢ 投資股權分配
絕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權企業股權結構的三種模型:第一種,絕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權,合夥人佔18%的股權,預留團隊股權15%;該模式適用於創始人投錢最多,能力最強的情況。在股東內部,絕對控股型雖說形式民主,但最後還是老闆拍板,擁有一票決定/否決權。第二種,相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51%的股權,合夥人加在一起佔34%的股權,員工預留15%的股權。這種模型下,除了少數事情需要集體決策,其他絕大部分事情還是老闆一個人就能拍板。第三種,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34%的股權,合夥人團隊佔51%的股權,激勵股權佔15%。這種模型主要適用於合夥人團隊能力互補,每個人能力都很強,老大隻是有戰略相對優勢的情況,所以基本合夥人的股權就相對平均一些。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㈣ 股權結構有哪幾大分類
股權結構的分類有三種:
1、一元股權結構
一元股權架構這種是指股權的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均一體化。
2、二元股權結構
二元股權架構是指股權在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之間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將股東權利進行分離設計。
3、4X4股權結構
4X4股權架構這就是在二元股權架構的基礎上,將公司的股東分為四個類型,創始人、合夥人、員工、投資人,針對他們的權利進行整體性安排,以實現前面提到的五大目標。
拓展資料
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
一、股權集中度
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二、股權構成
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
(資料來源:股權結構——網路)
㈤ 怎樣設計 股權結構
一、股權結構的原則layout:
公平,貢獻和股比要有正向相關。可以根據崗位職責重要性去區分。
效率,根據個人的資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配股權,資源互補、優劣互補,取長補短。需要有個老大能在任何事情上做出快速的決策。
二、法律上的股權分類layout:
根據工商登記的股東出資比例合理劃分股權。
限制性股權。一開始就出資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後,才能達到兌現機制。或者企業發展過程中,轉讓、質押和處理等方面都會受到限制,這是限制性股權。
期權,就是期待性的權利。主要是針對企業員工,做一個激勵核心員工、高管,各種VP的方案。
三、
㈥ 投資人喜歡怎樣的股權架構
投資人一般看好一個項目的同時,他會迫不及待想看經營這個項目的團隊。
那麼股權架構需要有以下幾點:
1.行業好,項目好,想像空間大。
2.公司架構符合公司法。
3.團隊人才全面。
4.大股東對公司股權能夠達到「相對控制」。
5.公司無關聯交易
6.公司無重大瑕疵。
7.模式好,資源多,資金多……
最主要的事:行業好和大股東信心!
(雲赫股權)答
㈦ 企業怎樣設計股權結構
橫向架構:以不同股權類型為基礎
1、一元股權架構:一元股權架構情形,主要是同股同權下的設置。同股同權是我國《公司法》規定的股權臨界點,即66.7%、51%、33.4%。
2、二元股權結構:二元股權結構情形,是在同股不同權下設置,國外較普遍應用,國內上市的企業不適用。比如創始人只有1%的股權,就算企業上市99%的股權分出去了,簽訂了投票委任書,決策權與控制權仍掌握在自己手裡。
3、多元股權結構:根據4C理論將股東分為創始人、合夥人、核心員工、投資人,分別授予股權。
縱向架構:以不同持股形式為基礎
1、直接持股:表示要進行工商登記的部分是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權,直接登記部分的股權是指各自已經成熟的股權+未成熟的股權;
2、大股東代持:表示該部分股權仍然登記在大股東明下,股權不顯名,該部分是指未成熟部分股權;
3、持股平台:設立一個有限合夥,創始人做為有限合夥的GP,被激勵對象作為LP,基於有限合夥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絕對控制人。這種方式比較穩定,且納稅成本相對低,是目前做股權激勵時採用最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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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12-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