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怎麼變更公司股權
1. 公司股權變更怎麼操作
一、公司股權變動情況如下
1.所有股東應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簽字,並攜帶身份證原件。
2.准備工商材料:股權轉讓協議、老股東會決議、新股東會決議、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將記錄公司股權變動情況。
4.工商變更後,法人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法定代表人也需要變更。
5.變更稅務登記證(注:股權變更前要進行稅務核算,看財務報表是否有未分配利潤。如果有數字的話,會計下個月做賬的時候要把這些數字沖銷掉,或者繳納25%的個人所得稅)。
可以從工商局地方稅務局或工商局稅務局網站下載採集樣本,以供參考。
二、公司股權變更流程如下
1、資料准備齊全:
(1)舊章程;
(2)擬定新的公司章程;
(3)營業執照正、副本(不能重復);
(4)公章;
(5)各股東的身份證;
(6)需要填寫的信息(見下文)。
2.完整資料(由工商局索取或網上下載),包括:
(1).變更申請(簽字並加蓋公章);
(2).投資者信息表(需加蓋公章);
(3).變更公司董事、監事選舉決議(新股東簽署);
(4).公司股權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由新股東簽署);
(5)公司股權轉讓協議1份(由原股東簽署);
(6)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信息表(身份證簽字並加蓋公章);
(7).公司股權轉讓協議2份(按要求簽署);
(8).公司執行董事聘任經理的決議(簽字);
(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3.帶上資料,拿到工商局,等通知拿到營業執照(領證時帶上變更費110元)。
4.之後到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清江路188號),帶好以下材料:
(一)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一式二份),
(2).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及復印件(2份),
(3)投資者變更為公司股東的,還應提供公司股東稅務登記證復印件(2份),
(4)稅務登記證原件。
股權轉讓是較為復雜的問題,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建議咨詢專業的人士,並謹慎行事。如果您後續還有什麼問題需要了解就留言互動吧。
2. 股東股權變更怎麼辦理
股東股權變更辦理登記的方式:當事人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提出變更登記申請。符合條件的,登記機關應當及時核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3. 公司股權變更該怎麼做,具體流程是什麼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拓展資料
1、股權變更所需資料、時間 1、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之一(多個股東變1個股東或1個股東變多個股東,需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公章; 3、出讓方與受讓方身份證原件(公司股需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之一和公章); 4、新股東的身份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地址)、占股比例(公司股提供公司全名)、電話、郵箱。
《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走全網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公章,法人U盾、新的經營范圍;具體流程是:先在工商網上做好變更資料,下載PDF簽字文件,用法人及經辦人的u盾簽名提交,使用個人帶有USB介面的U盾登錄進去,彈出新界面點擊右上角黃色字體的「我要申請」,然後彈出全部事項,看到下面有商事主體登記變更等字樣,在相對應的位置點擊辦理,選擇需要辦理變更的一項,點擊打開,然後把新的經營范圍寫進去,接下來是選擇章程填寫日期,選擇當天的日期就好,最後一步就是填寫章程,把新章程填寫完後就可以下載資料並簽名提交就好,簽名的時候會用到法人和經辦人的U盾進行簽名即可。等待工商審批。通過後,去稅局做稅務備案。
流程:先在工商網上做好變更資料,下載PDF簽字文件,用法人及經辦人的u盾簽名提交,等待工商審批。審批時間3-5個工作日左右。通過後,去稅局做稅務備案。
4.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怎樣進行股權變更
法律分析:一,股東之間的相互轉讓,根據2018年修正的《公司法》,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不受任何限制。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此轉讓應當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具體的流程是股東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進行答復,若未答復,則視為同意轉讓,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5.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何進行股權變更
法律分析:股權變更可以分成三方面:
一,股東之間的相互轉讓,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不受任何限制。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此轉讓應當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具體的流程是股東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進行答復,若未答復,則視為同意轉讓。如果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那些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他的股權,不購買的,就視為同意轉讓。(立法的意義在於維護公司的穩定性,讓公司的資金盡量在股東之間流轉)
三,股東向公司轉讓股權,即我們通常所講的「退股」,如果發生以下三種情況,股東可以請求退股: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6. 股東如何變更股權
股東要變更股權的話,那麼就需要通過股權轉讓協議進行轉讓。具體而言,需要有合法有效的股權協議才可以進行變更,並且股東變更股權可以通過將股權轉讓給其它股東或者其它股東以外的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履行義務後即可變更股權。因此股東要變更股權的話,根據上述的的規定來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 公司股東股權變更流程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的變更流程是:
1、訂立股權轉讓協議;
2、股東與受讓人在證券交易場所進行轉讓,或者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3、給新股東發放股權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 公司股權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二、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的同時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三、股權轉讓的方式
股權在本質上是股東對公司及其事務的控制權或者支配權,是股東基於出資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總稱。具體包括收益權、表決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利。
1、股權轉讓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
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准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盡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
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於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
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採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准。第二,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2、股權轉讓實務操作方式:股權轉讓的實施,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實體性要件後,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並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