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受讓的意思是什麼
A. 公司法中受讓股權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受讓股權的意思就是在公司的股東變賣自己股份的時候接受股票的當事人,股票既然對外轉讓,有轉讓方就有受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B. 股份受讓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就是出讓方將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來給別人,受是接受的意思,受讓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C. 受讓股權是什麼意思
受讓股權是指股權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且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外部轉讓,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且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D. 股權受讓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簡單理解就是出讓方將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來給別人,受讓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股東應給出答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 受讓是什麼意思啊
一、受讓的意思
接受別人轉讓的物品、權利等。
二、受讓的類型
受讓主要包括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優先受讓權、共有人對共有物的優先受讓權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其他股東欲轉讓股份的優先受讓權。
三、受釋義
接受,承受。
四、讓釋義
許;任憑;索取一定代價,把東西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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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的反義詞—轉讓:
一、轉讓釋義
把自己的東西或合法利益或權利讓給他人,有產權、債權、資產、股權、營業、著作權、知識產權轉讓、經營權、租賃權等等。
二、轉讓的類型
1、產權轉讓
產權轉讓是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讓予,通常是指有償讓予。
2、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是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
3、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F. 股權受讓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簡單理解就是出讓方將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來給別人,受讓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股東應給出答復。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 第十條 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G. 什麼是受讓股權
股權轉讓一般是轉讓人把手中的股份轉讓給別人。而受讓人通常是指:接受股票的一方。如果股東是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自己的股權,那要經過其他股東超過半數的同意。股東轉讓自身的股權,還葯通過書面的的方式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其同意。其他股東從收到書面通知起的39天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H. 受讓股份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簡單理解就是出讓方將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來給別人,受讓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