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司股權怎麼分割
1. 公司股權分割需要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的股權分割,如果股權比例高,那麼分割的時候就要通過股東會決議,證監會批准。如果有限公司,如果一方是股東以外的人,分割就參照有限公司的股權對外轉讓處理,如果是內部分割,不需要對外轉讓的條件,變更程序如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變更營業執照;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4、變更稅務登記證;
5、變更銀行信息。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需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需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並攜帶原件進行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公司股權分割的方式有幾種
法律分析:一、直接轉讓。依據《公司法》即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召開股東會並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同意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作為受讓人的夫妻一方必須具備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的作為股東的條件……
二、作價補償。即把持股夫妻一方應分割給另一方的股份折價後,以貨幣方式支付給另一方,全部股權仍歸原持股人一方所有。如果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為體現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則,則只有委託中介機構對公司的債權、債務、凈資產進行審計,並對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進行評估後方可進行。
三、拍賣分割。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雙方均不願意再繼續持有該股份的,可以將其拍賣再對其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 企業股權分割方式都有哪些
公司股權分割的方式有直接轉讓、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公司股權如何分配才合理
關於公司股權分配的問題以下給出一些參考建議:
合夥人的功能角色:首先,創始人可能需要考慮的是公司的各方面功能分別由哪些合夥人負責,當然某些合夥人可能擔任多個角色,有些角色可能由各個合夥人分擔。暫定公司需要三個方面的核心角色:
團隊和管理——通常體現為團隊的召集者,創業idea的提出和踐行者,往往負責公司的融資等戰略性事宜,也就是大家通常說的靈魂人物或「老大」;
產品和技術——通常體現為公司產品(技術)開發的主導者,往往是公司的技術合夥人,可能還與老大及負責業務運營的合夥人共同扮演產品經理的角色;
業務和運營——通常體現為公司產品推廣和運營的負責人,往往具有相關行業的運營經驗、資源和人脈,對公司的收入起主要作用。
根據創業領域不同,各個公司側重點可能會略有差異,比如:有的公司創業成敗主要取決於團隊和管理,而有的則更加依賴於產品和技術,還有的企業則可能技術門檻較低,所以業務運營起著決定性作用。
合夥人價值和貢獻的衡量;從啟動資金、人脈、技術等方面考量,衡量創業夥伴各自的價值和貢獻。
分配股權都有哪些考量因素:
股權預留與動態調整:為了保持創業公司的生命力,股權比例應當取決於創始人的貢獻或價值大小,而創始人的貢獻或價值是一個動態的指標,所以創始人應當預留股權調整的空間。可以參照上文的考慮因素及權重,定期審查和調整股權比例,使股權比例實現公平合理的劃分,並且隨著時間推移和現實情況的變化,實現動態的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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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股權分配該怎麼分
公司股權分配方法:
1. 關於合夥人
在考慮股份問題的前提,確定合夥人,判斷是否能長期做合夥人,是否能一起共同進步,這個比股份問題更重要。
確定合夥人是個比較復雜的問題, 但如果找了靠譜的合夥人,股份問題相對會簡單和輕松,而且出問題的概率也小。
2. 關於大股東
是一股獨大還是多人平分, 土匪意見在早期還是需要創始人有一定獨裁,也就是需要有單一大股東。
雖然股分平分也有成功的例子,但是僅限於有經驗的創業者。
3. 關於出資額
在分股份的時候,所有股東都得出錢,合夥人之間不要有乾股。
4. 關於資源入股、技術入股
所謂資源入股、技術入股等最好避免,解決辦法就是公司打欠條欠錢,等公司有錢了再補償。
這樣的好處是,不會因為開始的技術或者資源損害了公司未來發展的利益。
5. 關於留人
留人不能單靠股份,對於人才激勵形式可以多樣些
而且對於不同需求的人可能不同的激勵效果不一樣
例如對於銷售型人才,現金激勵比股份更有意義
6. 關於期權
在股份之外, 期權也是一種考慮形式。
期權是一種選擇權, 是未來某個時間某個價格購買股票的權利。
雖然中國公司法里沒有期權一說,但還是可以變相操作。
6. 武漢離婚婚姻律師,離婚時的公司股權怎麼分割,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我是武漢的韓飛律師。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我正好是專業的武漢離婚律師,目前在江岸區香港路辦公,專業承辦各類婚姻家庭法律糾紛案件。一般不涉及重大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律師服務費為三千元。代為草擬離婚協議書,律師服務費為300元。我的聯系方式是1398 6149 448 。
7. 公司股權分割的種類有哪些
公司股權分割的方式包括直接轉讓,作價補償,拍賣分割。股權轉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未購買該轉讓的出資;
3、作為受讓人的一方必須具備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的作為股東的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 律師要怎麼做公司股權分配方案
這個應該是公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