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100股權如何轉賬
Ⅰ 老闆自己的公司自己100%持股的那種公司掙錢了之後老闆怎麼樣把錢轉到自己的個人賬戶上變成個人的利潤
客戶在付款之前,要求客戶不要打到公司賬戶上,而是直接打到老闆個人賬戶上,這樣公司的錢就直接到了老闆手裡,而且省略了很多中間過程。再就是上市公司,老闆通過賣股份套現,這是很多公司常用的手段,也是合法的手段。
Ⅱ 個人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個人股權轉讓的程序是:
1、股東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轉讓股權;
2、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對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3、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辦理相應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Ⅲ 個人開公司百分百股權,如何合法有效的把公司的錢轉到個人名下賬戶
摘要 《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Ⅳ 個人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個人股權轉讓流程是:1、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徵求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2、依法訂立書面轉讓合同;3、辦理股權轉移手續;4、公司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公司為自然人獨資公司,法人100% 股權,公司賬戶里的錢能直接轉入法人賬戶里嗎
肯定不可以的即使是自然人獨資,也有財務制度的,公司賬戶的錢有好幾種的,有流動資金,有營業收入還有其他備用金等等,個人是不能隨意處置的,因為還牽涉到繳稅的問題,處理不好就會有偷稅漏稅的嫌疑。
Ⅵ 個人股權轉讓具體流程
法律分析: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股權,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權轉讓流程為: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變更營業執照;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4、變更稅務登記證;5、變更銀行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Ⅶ 股權怎麼轉賬
股權轉讓的形式包括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兩種。轉讓中的實務操作也根據轉讓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1、股權轉讓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放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准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Ⅷ 個人股份如何轉讓給個人
法律分析: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股權,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權轉讓流程為: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變更營業執照;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4、變更稅務登記證;
5、變更銀行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