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期間股權如何評估
① 法院拍賣股權的價格評估方法
法律分析:1、收益現值法,用收益現值法進行資產評估的,應當根據被評估資產合理的預期獲利能力和適當的折現率,計算出資產的現值,並以此評定重估價值。
2、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資產評估的,應當根據該項資產在全新情況下的重置成本,減去按重置成本計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積折舊額,考慮資產功能變化、成新率等因素,評定重估價值;或者根據資產的使用期限,考慮資產功能變化等因素重新確定成新率,評定重估價值。
3、現行市價法,用現行市價法進行資產評估的,應當參照相同或者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評定重估價值。
4、清算價格法,用清算價格法進行資產評估的,應當根據企業清算時其資產可變現的價值,評定重估價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② 股權執行的程序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股權的執行程序如下:(一)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二)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的處理。(三)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徵求意見。(四)協商、評估。(五)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實現股權的強制轉讓。(六)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③ 法院對有限責任公司得股權執行必須對股權進行評估么
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可見 如果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可以不經過評估程序。
法院拍賣被執行的股權時,要對股權的價值進行評估,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四條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對於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
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拓展資料:企業股權怎麼評估?
企業股權價值評估方法:
1. 收益現值法,收益現值是根據被評估資產合理的獲利能力和折現率來評估價值的;
2. 現行市價法是用市場參考價來評定重估價值的;
3. 重置成本法是根據該項資產重置成本減去重置成本使用年限的累積折舊額考慮各項功能變化重新評定估值,或根據資產的使用年限來重新評定;
4. 清算價格法應當根據企業清算時其資產變現的價值評定;股權轉讓價格應該以該股權的市場價值作為其准。
股權具有哪些特點?
1. 第一,股權是股東基於其出資行為而取得的特定民事權利,股東享有的與出資行為無關的民事權利不屬於股權。
2. 第二,財產性是股權的最基本屬性,股東因其出資行為,以實物或金錢為載體,將其出資轉化為注冊資本。
3. 第三,股權的內容具有多樣性。我國通說認為股權包括公益權和自益權兩項權能,股東的自益權是指股東基於自身利益單獨行使的權利,如股權轉讓請求權,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等財產性權利。
4. 第四,股權具有可分割性。股東在轉讓自己所持有的股權時,可以全部轉讓,也可部分轉讓。在股東部分轉讓股權時,原有的股東與新加入的股東各自享有獨立的股權。
5. 第五,股權具有可轉讓性。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只是在轉讓對象上受其他股東意思限制而已,並非不可轉讓;對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對有特殊身份的股東,對其持股時間有一定限制,它也是可轉讓的。
④ 企業股權怎麼評估
法律分析:企業股權價值評估方法:1、收益現值法,收益現值是根據被評估資產合理的獲利能力和折現率來評估價值的;2、現行市價法是用市場參考價來評定重估價值的;3、重置成本法是根據該項資產重置成本減去重置成本使用年限的累積折舊額考慮各項功能變化重新評定估值,或根據資產的使用年限來重新評定;4、清算價格法應當根據企業清算時其資產變現的價值評定;股權轉讓價格應該以該股權的市場價值作為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股權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股權,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但是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及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外。第二條被執行人是公司股東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不得直接執行公司的財產。第三條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以被執行股權所在地確定管轄法院的,股權所在地是指股權所在公司的住所地。第四條人民法院可以凍結下列資料或者信息之一載明的屬於被執行人的股權:
(一)股權所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等資料;
(二)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備案信息;
(三)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公示信息。
案外人基於實體權利對被凍結股權提出排除執行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審查。第五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以其價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凍結。股權價額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申請凍結的比例或者數量進行凍結。
被執行人認為凍結明顯超標的額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異議,並附證明股權等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價額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查後裁定異議成立的,應當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解除對明顯超標的額部分的凍結。第六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送達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股權凍結自在公示系統公示時發生法律效力。多個人民法院凍結同一股權的,以在公示系統先辦理公示的為在先凍結。
依照前款規定凍結被執行人股權的,應當及時向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人送達裁定書,並將股權凍結情況書面通知股權所在公司。第七條被執行人就被凍結股權所作的轉讓、出質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八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股權的,可以向股權所在公司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在實施增資、減資、合並、分立等對被凍結股權所佔比例、股權價值產生重大影響的行為前向人民法院書面報告有關情況。人民法院收到報告後,應當及時通知申請執行人,但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除外。
股權所在公司未向人民法院報告即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股權所在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故意通過增資、減資、合並、分立、轉讓重大資產、對外提供擔保等行為導致被凍結股權價值嚴重貶損,影響申請執行人債權實現的,申請執行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第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基於股權享有的股息、紅利等收益,應當向股權所在公司送達裁定書,並要求其在該收益到期時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對到期的股息、紅利等收益,可以書面通知股權所在公司向申請執行人或者人民法院履行。
股息、紅利等收益被凍結後,股權所在公司擅自向被執行人支付或者變相支付的,不影響人民法院要求股權所在公司支付該收益。第十條被執行人申請自行變價被凍結股權,經申請執行人及其他已知執行債權人同意或者變價款足以清償執行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但是應當在能夠控制變價款的情況下監督其在指定期限內完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第十一條拍賣被執行人的股權,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的程序確定股權處置參考價,並參照參考價確定起拍價。
確定參考價需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稅務機關等部門調取,也可以責令被執行人、股權所在公司以及控制相關材料的其他主體提供;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並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為確定股權處置參考價,經當事人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委託審計機構對股權所在公司進行審計。第十二條委託評估被執行人的股權,評估機構因缺少評估所需完整材料無法進行評估或者認為影響評估結果,被執行人未能提供且人民法院無法調取補充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評估機構根據現有材料進行評估,並告知當事人因缺乏材料可能產生的不利後果。
評估機構根據現有材料無法出具評估報告的,經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以適當高於執行費用的金額確定起拍價,但是股權所在公司經營嚴重異常,股權明顯沒有價值的除外。
依照前款規定確定的起拍價拍賣的,競買人應當預交的保證金數額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定。
⑥ 如何評估股權的價值
股權的價值評估主要是通過資產價值評估法、現金流量貼現法、市場比較法和期權價值評估法等四種來進行評估。
一、股權定義
1、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參與事務並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
2、從經濟學角度看,股權是產權的一部分,即財產的所有權,而不包括法人財產權。
3、從會計學角度看,二者本質是相同的,都體現財產的所有權;但從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產權指所有者的權益,股權則指資本金或實收資本。
4、按照企業股權持有者對企業的影響程度,一般可以將企業的股東分為:控制性股東、重大影響性股東和非重大影響性股東三類。
5、控制性股東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能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非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被持股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二、股權價值的評估方法
(一)股權價值的評估概述
價值評估是一項綜合性的資產評估,是對企業整體經濟價值進行判斷、估計的過程,主要是服從或服務於企業的產權轉讓或產權交易。伴隨著中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和現代企業制度的推行,以企業兼並、收購、股權重組、資產重組、合並、分設、股票發行、聯營等經濟交易行為的出現和增多,企業價值評估的應用空間得到了極大的拓展,企業價值評估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也越來越突出。目前,企業價值評估方法主要有:資產價值評估法、現金流量貼現法、市場比較法和期權價值評估法等四種。
(二)資產價值評估法
資產價值評估法是利用企業現存的財務報表記錄,對企業資產進行分項評估,然後加總的一種靜態評估方式,主要有賬面價值法和重置成本法。
1、賬面價值法
(1)賬面價值是指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的價值或凈值,主要由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加企業的經營利潤構成,計算公式為:目標企業價值=目標公司的賬面凈資產。
(2)但這僅對於企業的存量資產進行計量,無法反映企業的贏利能力、成長能力和行業特點。
(3)為彌補這種缺陷,在實踐中往往採用調整系數,對賬面價值進行調整,變為:目標企業價值=目標公司的賬面凈資產×(1+調整系數)。
2、重置成本法
(1)重置成本足指並購企業自己,重新構建一個與目標企業完全相同的企業,需要花費的成本。當然,必須要考慮到現存企業的設備貶值情況。
(2)計算公式為:目標企業價值=企業資產目前市場全新的價格-有形折舊額-無形折舊額。
(3)以上兩種方法都以企業的歷史成本為依據對企業價值的評估,最重要的特點是採用了將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分別股價,再相加綜合的思路,實際操作簡單一行。其最致命的缺點在於將一個企業有機體割裂開來:企業不是土地、生產設備等各種生產資料的簡單累加,企業價值應該是企業整體素質的體現。
(4)將某項資產脫離整體單獨進行評估,其成本價格將和它所給整體帶來的邊際收益相差甚遠。企業資產的賬面價值與企業創造未來收益的能力相關性極小。因此,其評估結果實際上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企業價值,充其量只能作為價值參照,提供評估價值的底線。
3、現金流量貼現法
現金流量貼現法又稱拉巴鮑特模型法,是在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風險的情況下,將發生在不同時點的現金流量按既定的貼現率統一折算為現值再加總求得目標企業價值的方法。
4、市場比較法
市場比較法是基於類似資產應該具有類似價格的理論推斷,其理論依是「替代原則」。市場法實質就是在市場上找出一個或幾個與被評估企業相同或近似的參照企業,在分析、比較兩者之間重要指標的基礎上,修正、調整企業的市場價值,最後確定被評估企業的價值。運用市場法的評估重點是選擇可比企業和確定可比指標。
(1)首先在選擇可比企業時,通常依靠兩個標准:一是行業標准,一是財務標准。其次確定企業價值可比指標時,要遵循一個原則即可比指標要與企業的價值直接相關。其中,現金流量和利潤是最主要的指標,因為它們直接反映了企業盈利能力,與企業價值直接相關。
(2)市場比較法通過參照市場對相似的或可比的資產進行定價來估計目標企業的價值。由於需要企業市場價值作為參照物,所以市場比較法較多地依賴效比現金流量貼現所需信息少。但假定,即「市場整體上對目標企法將失靈。在實異和交易案例的市場尚不完善,的使用受到一定現限制。
5、期權價值評估法
在某給定日期或固定價格購進或權價值來源於本礎資產的價值超賣出期權才有收Scholes模型。
(1)期權價值評估法下,利用期權定價模型可以確定並購中隱含的期權價值,然後將其加入到按傳統方法計算的靜態凈現值中,即為目標企業的價值。期權價值評估法考慮了目標企業所具有的各種機會與經營靈活性的價值,彌補了傳統價值評估法的缺陷,能夠使並購方根據風險來選擇機會、創造經營的靈活性,風險越大,企業擁有的機會與靈活性的價值就越高。
(2)在研究中還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例如在使用期權定價模型時並未對該模型的假設條件予以嚴格的檢驗。事實上,很多經濟活動的機會收益是否符合幾何或對數布朗運動規律,有待繼續研究。在實務中很少單獨採用該方法得到最終結果,往往是是在運用其他方法定價的基礎上考慮並購期權的價值後,加以調整得出評估值。
(3)總之,企業價值評估是以一定的科學方法和經驗水平為依據的,但本質上是一種主觀性很強的判斷,在實踐中,應該針對不同對象選用不同方法進行估價,必要的時候可以交叉採取多種方法同時估價。
(4)評估企業價值需要兩種技巧,第一是分析能力,既需要明白及應用數學模式去評估公司價值。第二也是更重要的,就是擁有良好的判斷能力。很多時候數學模式均帶有假設成分,很多資料如公司經營管理能力是不能量化的或沒有足夠數據去衡量,因此在運用數學模式所得到的企業價值只能作參考。
(5)由於目前估價目的十分狹窄,企業價值評估除了可以為產權交易提供一個合理的基礎價格外,更重要的是重組前後的價值對比可以成為企業管理層是否進行戰略重組的決策工具。
價值評估在西方國家獲得了很大成功,正確推行以價值評估為手段的價值最大化管理,是使我國企業走出困境的必要條件。因此,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探討和研究企業價值評估方法以及合理運用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根據國有資產管理要求,國資參股的企業股權評估原則:
1、涉及國有股權變動,無論股權比例大小,原則上要求兩種方法評估,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說明只能用1種方法評;
2、管理層收購其他小股權,一般情況下是非正常的交易,不是公開公平的交易,一般是不能作為案例,特別是評國有資產的時候;
3、國有股權退出一般不建議評估給出折扣,建議評估對象仍然是股東全部權益,是不是按股權比例由交易雙方自己定。
⑦ 查封股權買賣如何評估
查封股權一般不需要評估。但若為執行階段的查封,一般是需要評估的,即由法院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評估申請方應當按照規定支付,評估公司會在一定時間內出具評估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⑧ 股權強制執行的程序是怎樣的
強制執行股權的程序有:
1、向股份企業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了解被執行人的股權情況和股份企業的有關情況。
2、裁定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法院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
3、通知股份企業對被執行股東的股許可權期先作為內部轉讓處理,如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指定受讓人等;
必要時,執行人員可參加股東大會,說明法律規定和執行情況,如果內部股東購買的,交付轉讓金後,股權執行程序即告結束。
4、委託有關部門對股權進行評估作價。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及時履行義務,則應進行股權清算,並依法委託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
同時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5、發布強制轉讓、拍賣、變賣公告。
6、委託拍賣、進行變賣或以股抵債。
7、交付價款,登記股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四條,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
對於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