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激勵有什麼影響
1. 股權激勵計劃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激勵是一個中性消息,不算利好也不算利空,不會影響股票的漲跌,股權激勵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獎勵員工的方式之一,一般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重大貢獻的員工能享受股權激勵,股權激勵的股票一般是預留股份、未公開上市股份或者公司回購留存的股份。
股權激勵對上市公司來說既留住了人才,又降低了經營成本,可能會引起股票上漲,但股票上漲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
眾所周知,現在很多上市公司為了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以及對公司的忠誠度,使得公司在降低經營成本的同時又能提高公司的業績,為公司留住那些績效高、能力強的核心人才,都會向員工進行股權激勵機制。
對於非上市公司來講,由於大多數都屬於中小型企業,所以他們普遍面臨著資金短缺的問題,所以通過股權激勵有助於緩解公司所面臨的薪酬壓力,,減少現金支出,適當的降低經營成本。
對於原有的股東來講,因為非上市公司往往存在著一股獨大的現象,導致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統一,三會制度形如虛設。並且隨著企業的發展和壯大,公司的經營權就會逐漸向職業經理人轉移,但是因為股東和經理人有著不一致的目標,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著道德風險。所以實行股權激勵可以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對於降低職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是很有幫助的。通過激勵和制約機制也可以引導和限制經理人的行為。
對於公司員工來講,實行股權激勵可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實現自身的價值,所以在股權激勵實施後,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也大大提升。
所以至於股權激勵是利好嗎這個問題,小編認為只要激勵屬實,效果基本上都是利好的,因為上市公司搞股權激勵,一方面可以激勵高管拿出自己的全部精力為實現公司業績的增長而奮斗,另一方面股權激勵可以刺激激勵對象把企業搞好,因為只有企業搞好了,公司的股價就自然上去了。到時候可以低價獲得期權,可以賺取工資和股票這兩方面的收益。所以把個人的利益用股票和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員工願意努力工作,企業壯大,股價上漲,這對於投資者來講,是利好。
最後總結一下結尾,其實股權激勵並不適合所有的公司,雖然目前有很多公司做股權激勵做的很成功,但這主要也是和行業的特點有關。所以公司在做之前一定要充分的了解股權激勵的規則,如果感覺沒有把握,那就寧願不要做,或者也可以咨詢股權激勵的公司。
【拓展資料】
股票股權激勵後股票會漲嗎?
不一定,股票由多方面因素決定,比如: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股權激勵雖不直接影響股價,但會刺激股票上漲,因為股權激勵對上市公司來說既留住了人才,又降低了經營成本。
股權激勵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獎勵員工的方式之一,一般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重大貢獻的員工能享受股權激勵,股權激勵的股票一般是預留股份、未公開上市股份或者公司回購留存的股份。
2. 股權激勵對股價的影響有哪些
這個問題要分不同的情形,第一個大的類別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里還包括國有上市公司;第二個大的類別是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關於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規定是總的股權激勵的授予額度是不超過總股本的10%,也就是10%即上限;單個激勵對象獲受股份的數量不超過總股本的1%,在特殊情況下,報證監會批准,可以突破1%的上限。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是不能超過總股本的1%的,單個激勵對象,個人股權激勵的收益是不能超過個人薪酬總收入的30%,這是從收入的維度來看。
【法律依據】
《試行辦法》第十五條: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公司股權,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準的除外。
3. 股權激勵有什麼弊端
法律分析:弊端一:搭便車;通俗講,一般稱之為「小股東不幹活」,也就是說,有些員工成為合夥人之後,其工作動力不僅沒有增加,反而減弱了。弊端二:道德風險;這里說的道德風險,就是股權激勵對象通過短期的業績提升,拉高短期的股價,從而達到獲得這個短期利益的目的。那麼我們就在設計制度時就通過合理的設計規避這些缺點。弊端三:利益錯位;合夥人制的目的就是使大家的利益趨向一致、與公司的利益趨向一致。但是因為人的性格不同,能力不同,工作內容也有差異,承擔的責任也不一樣,這些因素,都會使大家的利益產生錯位。弊端四:吸引力大打折扣;走下坡路的企業股權激勵好有用嗎?虧損企業的股權值錢嗎?這是很現實的問題。想通過股權激勵、合夥人制扭虧為盈,不是沒有辦法,但是非常困難!弊端五:與公司戰略不一致;沒有完美的治理模式、管理方法,適用的就是最好的!但作為企業家、領導者,你一定要明白缺點在哪裡,風險在哪裡,如何解決或控制,要考慮自己、企業能否承擔這些風險。
法律依據:《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 第十條 堅持改革的市場化導向,注重營造有利於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市場機制。根據股權分置改革進程和市場整體情況,擇機實行「新老劃斷」,對首次公開發行公司不再區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優先安排再融資,可以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同時改革再融資監管方式,提高再融資效率。上市公司管理層股權激勵的具體實施和考核辦法,以及配套的監督制度由證券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涉及A股股權的擬境外上市公司,以及A股上市公司分拆下屬企業擬境外上市的,應在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後實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協議轉讓,要對股權分置改革做出相應安排,或與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組合運作。
4. 股權激勵對股價影響是什麼
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股票價格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影響投資者對於上市公司業績提升的預期,一個是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業績。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初期,股權激勵計劃強化了投資者對公司業績提升的預期,對股價的積極影響較大。數據顯示,大多數公布股權激勵預案的公司股價漲幅都大於同類或同板塊的升幅。另外,不同的股權激勵工具對股價的影響不同。運用股票期權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未來股價上市空間大於運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九條上市公司依照本辦法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權激勵的目的;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三)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擬授出權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涉及的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設置預留權益的,擬預留權益的數量、涉及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
(四)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者按適當分類)的姓名、職務、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五)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權的授權日、可行權日、行權有效期和行權安排;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者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七)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
(八)上市公司授出權益、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程序;
(九)調整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方法和程序;
(十)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參數取值合理性、實施股權激勵應當計提費用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十一)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十二)上市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並、分立以及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
(十三)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相關糾紛或爭端解決機制;
(十四)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的其他權利義務。
5. 股權激勵對企業,股東各有什麼影響
(一)對企業的影響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影響長遠來說是比較積極和正面的,主要體現在:
(1)有利於更好地吸引並留住核心人力資本。
企業每個部門都有相應的核心人力資本。授予核心人力資本以股權或期權,能夠提供較好的內部競爭氛圍,激勵人力資本最大限度地供給。同時,由於股權和期權強調未來,公司能夠留住績效高、能力強的核心人力資本。
(2)充分刺激和調動經理人積極性和創造力。
股權激勵計劃將經理人的利益與企業的盈利捆綁在一起,使經理人自發自覺地為企業創造利潤,最大化地貢獻自己的才智。
(3)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並利潤。
國內外的實踐證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後,經理人的主人意識增強,工作積極性均會大幅提高,往往能夠通過積極的管理有效地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並提高利潤。
(二)對現有股東的影響
(1)稀釋股權,降低現股東持股比例
期權的授予其結果必然使現股東的股權得到稀釋,是原先相對集中的股權變為分散,現股東的控制權在一定程度上將會削弱。
(2)引入監督,經營管理和利潤分配的透明化及民主程度要求提高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不論持股比例多少)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具體而言,股東還享有:股東會表決權、查閱公司章程、文件和財務報告、會計帳簿的權利、分紅權、以及對其他股東出讓股權的優先認購權等諸多權利。
因此,股權分散化導致的結果必然是對現有股東的經營管理帶來監督。在此情況下,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利潤分配等都應當走向規范化、透明化,重大事項的決策應當民主化。以往「家長制」、「一言堂」的管理模式需要逐步改變。
(3)帶來潛在的糾紛風險
既然股權由集中轉為分散,股東對公司經營管理、持續發展的思路就有可能出現分歧,股東之間出現矛盾並導致糾紛的風險就大大提高。
6. 股權激勵有哪些風險
法律分析:原始股東股權稀釋風險:賬面股權的減持或稀釋,這將對公司未來的治理結構及控制關系產生影響,同時容易產生股權糾紛的法律風險,最後是容易產生稅務風險。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實行股權激勵的,適用本辦法;以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實行股權激勵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績效考核指標應當包括公司業績指標和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相關指標應當客觀公開、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有利於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
上市公司可以公司歷史業績或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指標作為公司業績指標對照依據,公司選取的業績指標可以包括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分紅等能夠反映股東回報和公司價值創造的綜合性指標,以及凈利潤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等能夠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場價值的成長性指標。以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指標作為對照依據的,選取的對照公司不少於3家。
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由上市公司自行確定。
上市公司應當在公告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同時披露所設定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7. 股權激勵是利空還是利好
股權激勵特點:
1、長期激勵
從員工薪酬結構看,股權激勵是一種長期激勵,員工職位越高,其對公司業績影響就越大。股東為了使公司能持續發展,一般都採用長期激勵的形式,將這些員工利益與公司利益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構築利益共同體,減少代理成本,充分有效發揮這些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達到公司目標。
2、人才價值的回報機制
人才的價值回報不是工資、獎金就能滿足的,有效的辦法是直接對這些人才實施股權激勵,將他們的價值回報與公司持續增值緊密聯系起來,通過公司增值來回報這些人才為企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
3、公司控制權激勵
通過股權激勵,使員工參與關繫到企業發展經營管理決策,使其擁有部分公司控制權後,不僅關注公司短期業績,更加關注公司長遠發展,並真正對此負責。
一、股權激勵一般是利好。
股權激勵是企業拿出部分股權用來激勵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或優秀員工的一種方法。一般情況下都是附帶條件的激勵,如員工需在企業干滿多少年,或完成特定的目標才予以激勵,當被激勵的人員滿足激勵條件時,即可成為公司的股東,從而享有股東權利。
二、少數情況下是利空。
公司財務持續惡化,公司已經拿不出干貨獎勵管理層和員工了,只能用「股權激勵」來畫大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