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干工地怎麼分配股權
『壹』 合夥如何分配股權
合夥分配股權的方式:按照出資的比例進行分配;若是有技術入股或者是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進行重新分配;會技術的人也可以選擇直接將技術按照價值摺合成現金的方法進行分配。商定好初步的股權分配之後,還要確定好增資、退出等等的股權變更協定。
拓展資料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
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股權轉讓儀式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貳』 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一、合夥人的財產份額具體如何理解
1、合夥人的財產份額具體可作以下理解:
(1)合夥人的財產份額和合夥人的身份關系聯系在一起。合夥人退夥、入伙,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都要發生變化。例如,甲、乙、丙三人合夥,甲如果要轉讓自己的財產份額就是聲明退夥的意思表示,丁如果在乙、丙同意下接受了甲轉讓的財產份額意味著其為新的合夥人;
(2)合夥人的財產份額在合夥企業分配利潤、退夥、解散時才表現為具體的權利,除此之外,是一種抽象的權利,而不是一種隨時可兌現為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3)合夥人的財產份額與合夥企業財產緊密聯系。一方面,合夥財產的每個所有者對於合夥財產都具有自己的財產份額。合夥企業財產的共有權是一種可以量化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根據協議中預先約定的比例將共有權分割為同種同質的幾個部分,一個合夥的財產份額即為其中的某一部分。另一方面,合夥人對其財產份額並不意味著他可以對於合夥財產的特定部分主張排他性的獨占權。合夥企業的財產作為共同管理和使用的財產,在合夥企業的存續期間,應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其用途,合夥人不能任意處分自己的財產權利,只有在合夥企業分配利潤、或退夥或解散時,各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才從合夥企業財產中分離出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條
訂立合夥協議、設立合夥企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
第七條
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第八條
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財產及其權益受法律保護。
二、合夥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
1、合夥財產是基於合夥關系而產生的,而合夥關系不同與共同共有產生的關系。共同公有關系存在為前提。一般認為共同共有關系是以血緣或因婚姻等關系形成的。而合夥關系不僅可以基於此關系而成立,基於其他的法律關系也可以成立,只要各合夥人在意思表示上一致即可。此合夥關系比較趨向於按份共有;
2、對財產的分割上。共同共有財產分割以共同共有關系消滅或終止為一般原則,以喪失共有基礎與重大理由要求分割為補充,對是否約定分割而不問。而按份共有財產首先強調的是對共有物的分割是否有約定,如有約定先從約定進行處理,無約定共有人可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合夥財產分割如是任意退夥從約定,沒有約定原則應准許,這是一種帶有自由性質的法律關系,退夥應對合夥財產進行分割,這種法律關系更加趨向於按份共有;
3、對財產份轉讓的規定。按份共有人除約定外可以自由的轉讓或者分出其應有的部分,其他共有人依法享有優先權,而共同共有人之間存在更加親密的關系,因此不能向按份共有人那樣轉讓自己的份額。合夥財產合夥人除有約定外可以處分自己應有份額的合夥財產,可以轉讓,同樣其他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4、對共同債務負擔來看。共同共有人對債權債務對外關繫上負連帶責任,承擔連帶債務,對內除有約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對於各共同共有人應承擔比例未作規定。也就是表明共同共有之債是不以份額比例為前提的,也未對一方共同共有人承擔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債務有個說法。按份共同共有債務對外負擔連帶責任,對內則按照各自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對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而合夥之債權債務規定同於按份共有。
『叄』 合夥人的怎麼合理的分配股權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合夥的股權分配通常是按照出資比例來分割的。在分割所有股權的時候,出資一樣的就會均等分。出資不一樣的,出資較多的一方可以分得的股份就越多。如果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那麼就要把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分配的方式一般是按協商來決定,具體的分割情況不有實際情況來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十六條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肆』 合夥人股權如何分配
合夥企業的股權分配可以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可以在合夥合同中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條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為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
股權分配有幾種,1:兩人同等出資為比列,各占股份的50%,或已出資比列多少劃分股份多少。2:一個出資,一人不出資但是出技術或者出人力等等3:兩人都有出資,其中一人出資多,另一個出資少但是出人力4:加盟別人的產品,一個拉贊助,一人出資等形式等等。股權分配很多中,主要還是你們之間如何協定,只要保證集體利益得到保障,合夥人之間就股份配置劃分清楚,創業的開始就有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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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3年至今輔導30多家企業IPO上市,並先後投資了48家公司,退出46家,退出率96%。其中IPO上市退出32家,IPO上市退出率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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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合夥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合夥開公司,股權一般按照出資人所認繳的出資額分配。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一、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比如說三個人合夥,出資一樣,那麼每個人是佔33.3%的股份,如果其中一個人是技術入股,那麼可以採取幾種方案,比如說出資還是一樣的,但會將這個人的技術折成股份,比如說他就變成了40%,另外兩個人30%。
還有一種方案是這個技術的人直接將技術按照價值摺合成現金,相當於他少出一部分資金,然後另外兩個人多出一些資金等等,分配的形式以大家協商為准,這個由於具體的情況不同,所以不能千篇一律。
二、商定好初步的股權分配之後,還要確定好增資、退出等等的股權變更協定,比如說將來生意好了,另外兩個合夥人想要買這個技術股東的股份,怎麼定價,將來生意不好了,有人想退出,股權折價等等,這些都是最好從一開始就寫在紙面上,以免日後的麻煩。
所有這些都商定好之後,一定要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上,所有股東簽字確認,有幾個股東就有幾份,全部都簽好字並且設立好賬戶以及到賬的最後期限,因為如果資金不到賬,後續的事情就沒有辦法進行下去了。
如果條件允許,更為穩妥的方法是去公證處將幾方的合同進行公證,這樣避免了將來如果出現合作不愉快,因為合同問題引起的爭執。
拓展資料:
股份一般有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其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具有金額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轉讓性四個特點。
『陸』 合夥人股份該怎麼分配
公司法的慣例是以股權比例為界定基礎,除非公司章程和合夥協議中另有約定。
合夥人股份分配的原則:
第一、合夥生意股份分配可以參照出資的比例進行分配,遵循多出多得的原則
如果要合作做生意,合夥人之間股份的分配是非常重要的,股份分配的好壞決定了後期合作成功可能性的高低,因此一定要做好合夥人之間股份的分配。
一般來說,合夥人之間股份的分配會優先考慮合作人出資的比例,每個合夥人都要拿出相應的真金白銀來投入到公司中,按照出資比例來決定合夥股份的比例是最基礎的一種思考,也是眾多合夥人比較能夠接受的一種方式。在這種股份分配中,遵循多出多得的方式能夠給合夥人更高的參與積極性。
第二、合夥生意股份分配中有一個人應當具有企業控制權,便於企業做出最終決策
在合夥生意股份的分配中,除了考慮出資比例來決定相應的股份比例,還要考慮一個實際的情況,那就是股份比例對於經營的影響。
在企業實際經營中,不斷會面臨做出決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 如果企業沒有一個股東有拍板權,那麼會大大影響企業經營的效率。比如企業在探討某項事情,需要股東來做決定,當企業的股份比較分散,沒有一個股東具有一票否決權,最終會使得這個決定遲遲無法落地,給企業的經營帶來影響。這種情況在企業實際經營中經常會遇到,因此在股份分配的時候應當有一個股東具有一票否決權。
『柒』 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
合夥開公司股權應該這樣分配比較好:合夥開公司時,原則上,各個股東之間分配股權,應當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來分配股權,因為是合夥開公司,而不是合夥開合夥企業。因此,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依法進行。具體而言,《公司法》第三十四條對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根據該條規定的內容,股東之間應當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如果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那麼就需要按照全體股東的約定來操作。也就是說,原則上合夥開公司時,股權依據實繳出資比例分配,但是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7)合夥干工地怎麼分配股權擴展閱讀
合夥開公司的優勢:
1、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較,合夥公司可以從眾多的合夥人處籌集資本,合夥人共同償還債務,減少了銀行貸款的風險,使企業的籌資能力有所提高;
2、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較,合夥公司能夠讓更多投資者發揮優勢互補的作用,比如技術、知識產權、土地和資本的合作,並且投資者更多,事關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謀劃,集思廣益,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
3、與一般公司相比較,由於合夥公司中至少有一個負無限責任,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護,理論上來講,在這種無限責任的壓力下,更能提升企業信譽;
4、與一般公司相比較,理論上來講,合夥公司盈利更多,因為合夥公司交的是個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這也是其高風險成本的收益。
『捌』 三人合夥工作,一人出資,兩人幹活,那麼股份如何分配
三人合夥工作,一個人出錢,另外兩個人幹活,只有出錢的那個人有股份換成股份,換句話來說他佔100%的股份,幹活的人沒有股份。因為我國的法律規定不能以個人勞務出資占據股份,就是說合夥開個店鋪或者開個公司,你可以以知識產權出資,也可以以土地作價,可以出錢可以出設備,但是出力不行,以勞務出資是不可以的,是不受到承認的。
正因為勞務沒有辦法評估,所以不允許個人以勞務出資占據工資股份,人家出了100萬,你和張三個人給公司勞動一年,然後你說我一年工資50萬,他一年工資也50萬,那這樣我們占據25%股份。然後出資100萬那個佔50%股份,憑什麼呀?你沒有辦法證明你的勞動價值就是50萬,所以為了避免這個糾紛,就不要與個人勞務出資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