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期貨股權 » 股權糾紛怎麼確定

股權糾紛怎麼確定

發布時間: 2022-08-18 19:05:36

❶ 如何處理股權確認糾紛

股權確認糾紛的應對方式:1、協商,當事人可以先就糾紛進行協商處理;2、調解,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可以進行調解;3、仲裁,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4、訴訟,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處理,符合條件的,人民法院必須受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❷ 股權轉讓糾紛管轄如何確定

股權轉讓糾紛的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時,法律賦予當事人協議約定管轄法院的權利,即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民訴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❸ 股權確認糾紛主要包括什麼情形

法律分析:股權確認糾紛主要有三種類型:

1、股東與股東之間因隱名出資產生的股權確認糾紛;

2、股東與股東之間因股權轉讓產生的股權確認糾紛;

3、股東與公司之間的股權確認糾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十一條 出資人以其他公司股權出資,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已履行出資義務:

(一)出資的股權由出資人合法持有並依法可以轉讓;

(二)出資的股權無權利瑕疵或者權利負擔;

(三)出資人已履行關於股權轉讓的法定手續;

(四)出資的股權已依法進行了價值評估。

股權出資不符合前款第(一)、(二)、(三)項的規定,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請求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該出資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採取補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條件;逾期未補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股權出資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請求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處理。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後,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二)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

(三)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四)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第十四條 股東抽逃出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受讓人根據前款規定承擔責任後,向該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❹ 股權轉讓糾紛的訴訟主體如何確定

法律分析:1、違約之訴。股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作為原被告;

2、無效和撤銷之訴。原告是認為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其他股東,被告應當是股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

3、不予提供股權工商變更登記的手續而產生的糾紛。原告為受讓人單方或與轉讓人共同起訴。被告為沒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司或公司其他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並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❺ 如何確定股權轉讓糾紛的訴訟當事人

法律分析:1、公司違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限制股東轉讓股權的或者以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強制轉讓股權或者強行代轉讓方決定股權轉讓價格、付款時間或其他條件的,認為股東權利受到侵犯的股東可以公司為被告提起侵權訴訟。

2、股東以優先購買權被侵犯為由提起訴訟的,應列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為被告,股權轉讓已經由公司申請辦理了變更登記的則將公司列為第三人。

3、股份有限公司以當年利潤分配新股,以及股東大會對向原由股東發出新股的種類及數額作出決議,侵犯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股東可以以公司為被告提起侵權訴訟。

4、公司不及時變更股東名冊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均可以公司為被告提起辦理轉讓手續請求權之訴,轉讓合同約定轉讓方有協助義務而轉讓方不予協助的,受讓方可以轉讓方和公司作為共同被告。

5、股權轉讓合同的受讓方與轉讓方就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或其履行發生糾紛的,原則上只列轉讓方和受讓方為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❻ 股權轉讓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在股權轉讓協議糾紛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股權轉讓合同可以轉讓嗎
對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也應該採取成立生效主義為原則,批准生效主義或者登記生效主義為例外的立法態度。換言之,除非法律、行政法規(主要限於國家股東權、外商投資企業股東權等情形)另行規定了批准或者登記的生效手續,股權轉讓合同原則上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當然,成立生效主義原則並不排除股權轉讓方與受讓方依意思自治原則,通過法律行為的附款(含條件與期限)控制或者限制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和生效時間。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可以是附條件合同,也可以是附期限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股權轉讓合同所附條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邏輯。
二、股權糾紛如何進行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法律關系成立後有變更的,應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二)證明股權轉讓合同成立的證據
1、股東同意轉讓股權(出資)的證據;
2、當事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補充協議、公司章程等。
(三)證明股權轉讓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資產評估報告、驗資報告等;
2、出讓或接收股權(出資)的證據,如給付、接收轉發讓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出讓方將公司的管理權轉移給受讓方的證據等;
3、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資料。
(四)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1、支持訴訟請求的有關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2、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
(五)其他與舉證有關的注意事項
1、本院在使用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時,要求當事人須於收到本院舉證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舉證;在適用簡易程序時,要求當事人須於收到本院舉證通知之次日十五日內完成舉證。
2、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3、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應依法在舉證期限屆滿七日前提出。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❼ 公司股權轉讓糾紛管轄法院要如何確定

法律分析:在股權轉讓協議糾紛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❽ 股權轉讓糾紛的訴訟當事人怎麼確定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糾紛的訴訟當事人應當是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一般是股權轉讓的出讓人和受讓人作為案件的原被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❾ 股權轉讓協議糾紛管轄權怎麼確定

法律分析:1、把握好處理股權轉讓糾紛與堅持商法理念的關系,優先適用商法規則。把握處理好「內」與「外」的關系,堅持「內外有別」。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公司之間的糾紛屬於內部關系;股東與債權人之間、公司與債權人之間的糾紛屬於外部關系。股權的性質決定了股東處分自己的股權是必然涉及其他股東的利益,因此在處理股權轉讓糾紛中,首先要處理外部關系,然後再處理內部關系。

2、把握好適用公司法與適用民法的關系,優先適用商法規則,民法規則補充適用。把握好價值平衡與利益平衡的關系。快捷而低耗的高效率交易成為商事活動最重要的價值目標,必須在維護效率原則的前提下,以公司和其他權利人的利益為出發點,妥善地對公司訴訟案件進行審理。保持和維護各方主體的利益平衡。

當各方利益無法兼顧時,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取捨:當股東利益與債權人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保護股東利益;當股東之間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3、把握好公司利益(股東優先購買權)與交易安全的關系。優先保護公司利益,即股東的優先購買權。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在此情況下,應當在有限公司的封閉性與股東轉讓股權的權利之間進行協調。具體到當股東的優先權與交易安全沖突時,股東的優先權優於交易安全。而適度保障交易安全,無論是從現代社會日益關注動態交易安全的趨勢上看,還是從商法天生的外觀主義特性上說,維護外部關系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始終是我國商事立法包括公司立法在內的基本價值取向和目標,股東優先權制度也不例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訴法》 第二十三條 股權轉讓合同當事人未達成管轄協議的,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是民訴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且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將案件移送給另一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熱點內容
如何遇見基金大跌 發布:2025-06-18 00:08:05 瀏覽:855
重陽投資哪個基金好 發布:2025-06-17 23:52:40 瀏覽:91
2021上海總市值多少 發布:2025-06-17 23:41:06 瀏覽:962
阿爾特股票歷史行情 發布:2025-06-17 23:37:53 瀏覽:270
微信理財沒有了怎麼投訴 發布:2025-06-17 23:26:23 瀏覽:560
派瑞科技股票代碼 發布:2025-06-17 22:58:01 瀏覽:639
布加迪的市值是多少 發布:2025-06-17 22:45:05 瀏覽:197
迎豐科技股票股東 發布:2025-06-17 22:22:34 瀏覽:787
美國股票對金銀影響 發布:2025-06-17 22:17:42 瀏覽:762
如何從金融方面去分析一個公司 發布:2025-06-17 22:13:30 瀏覽: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