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股權需要什麼手續
㈠ 財產保全怎麼做具體流程
1、摸清被告財產狀況
原告(起訴方)在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前,應當盡最大可能摸清被告(被起訴方)財產狀況,如有無房產、車輛、股權、銀行存款、支付寶存款等等,只有在原告清楚地知道要保全被告哪些財產時,法院才會受理訴訟保全申請,並按原告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凍結被告的財產,防止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
2、 准備財產保全所需的擔保
原告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是需要提供擔保的,申請保全被告多少財產,就需要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擔保可以是現金、銀行保函、車輛、房屋等等,具體應結合自身情況及當地法院實際要求而定。如果原告無法提供擔保,法院會駁回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確定擔保數額的參考標准:
(1)保全銀行賬戶資金的,不超過被保全資金的30%;
(2)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的,不超過被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同期市場交易價格的30%;
(3)保全車輛、機器設備等動產的,不超過被保全車輛、機器設備等動產查封期間的折舊費用;
(4)保全非上市公司股權或投資權益的,不超過被保全股權或投資權益出資金額或者轉讓金額的30%;
(5)保全古玩、字畫、知識產權等其他財產的,不超過被保全財產市值估價的30%。
3、正式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財產保全申請書應寫的內容:a.申請保全人的身份證明、送達地址、聯系方式;b.申請財產保全的事實與理由;c.爭議標的或者請求事項;d.具體明確的被保全財產;e.保全擔保財產證明或者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擔保的理由;f.其他需要記明的事項。
(2)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原告是個人的,交身份證及復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被告是個人的,列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為夫妻,需證明夫妻關系;
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列印的企業機讀檔案資料。
(3)申請保全財產清單及權屬證明材料如是房屋的,可到房產交易中心列印房地產登記表,需授權委託書復印件,提供房地產權號,繳納工本費。
(4)擔保函
單位蓋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個人必須親自到法院簽字。
(5)擔保財產清單及權屬證明材料
如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擔保財產的所有權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㈡ 對股權如何財產保全
法律分析:對被執行人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權裁定禁止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並要求有關企業直接向申請執行人支付。對被執行人預期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到期後人民法院可從有關企業中提取,並出具提取收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五十一 對被執行人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權裁定禁止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並要求有關企業直接向申請執行人支付。對被執行人預期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到期後人民法院可從有關企業中提取,並 出具提取收據。
第五十二 對被執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憑證(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並強制被執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轉讓,也可以直接採取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處分,或直接 將股票抵償給債權人,用於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
第五十三條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㈢ 如何保全股東的股權
保全股權的方法是,如果因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可能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股權。如果法院要求當事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應當提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㈣ 股權可以進行保全嗎如何對股權進行保全
股權可以保全,攜帶相關資料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即可。但若是沒有提起訴訟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否則保全會解除。訴前保全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第一百零一條
訴前財產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㈤ 股權可以保全嗎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權是可以保全的。法院在保全股權時,除了向股權所在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之外,還應當向工商局也發出協助執行通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㈥ 財產保全怎麼做 具體流程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2、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於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2)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復印件;
(3)有價證券: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證券賬號;
(4)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5)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6)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
申請人未掌握財產線索或掌握不足夠的,可以嘗試懸賞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舉報網為代表的公務懸賞,和以蒲公英協作網為代表的民間懸賞,均未支持在訴訟階段懸賞。申請人可以自己嘗試登報等方式進行懸賞。
3、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4、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5、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查封期限屆滿後,財產續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封的申請,才能繼續保全,否則將自動解除。
6、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㈦ 怎樣利用股權質押申請保全
已被質押的股權能申請保全的。但需滿足情況緊急、利害關系人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當事日人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