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比例大的一方叫什麼
Ⅰ 如3方投資怎樣才算是控股公司是股權要超過50%還是投資比例最大的一方就算控股
三方或多方投資只需投資比例成為最大一方即為控股(相對控股),超過50%為絕對控股。
一方相對控股時若其他投資方進行聯合,則有可能成為新的控股方。
例如股東A有45%的股份,股東B有35%的股份,股東C有15%的股份,股東D有5%的股份,此時A為最大股東,是控股方。若B和C聯合,則他們加起來佔50%的股份,此時A就已不是控股方。
Ⅱ 股東雙方各持股50%誰是控股股東
如果雙方都是50%則不存在誰控股的問題~這時候兩個股東是平等的話語權~不過一般的公司都不會出現這種事情,一般的都是51%和49%這種,持股多的控股~
一般來說,控股股東是有50%以上的股份。根據《公司法》第216條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復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制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一)投資者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
(二)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
(三)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
(四)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二、控股股東的分類
絕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擁有50%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股份,能絕對保證對控股子公司的高管的任命和經營
相對控股股東:擁有的股份不足50%,但仍能決定子公司的高管和經營,一般情況為不足50%股份的第一大股東,或受其他股東委託,合計具有最多投票權。
三、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大股東的主要區別
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最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比如萬科的大股東是華潤集團,但是它的持股量卻只有17%左右,算不上控股股東。
一般情況下股東是不會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只有在公司有重大決策的時候,才會召開股東大會。比如說公司法人的更換、公司股東的更換、注冊資本的更改,這些事情是需要到工商局辦理更新的,更新資料是會需要提供股東會決議書的。
Ⅲ 股權比例是什麼
股權比例是衡量長期償債能力的指標之一。這個指標是所有者權益總額與資產總額之比率,也叫做股權比率。
一、絕對控制權—67%。
我國《公司法》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公司重大事項,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行。股東持有公司股權比例佔67%以上,該股東便是公司的絕對控股股東,可以決定公司各項重大事務。
二、相對控制權—51%。
持有51%以上的股權,除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這些重大事項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外,其他普通事項均可在股東會議進行表決時通過
三、重大事項一票否決權—34%。
股東持有公司股權比例34%以上50%以下,嚴格意義講為33.34%以上50%以下,雖然不能完全決定公司事務,但當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公司重大事項這類重大事項時有一票否決的權利。因此,持股比例在33.34%以上50%以下的股東,是可以影響公司的重大決策的執行。
四、其他重要的股權比例
1、要約收購線—30%
證券交易所規定持股超過上市已發行股份30%以上,繼續增持股份的,需要要約方式進行,全面要約或部分要約。
這是一個被收購的明確信號,主要股東需要清楚現有核心的股份數量是多少。從萬科一例,我們可以清楚知道,華潤跟萬科的關系說變就變,結果是萬科的主要董事局成員紛紛落馬。
2、同業競爭警界線—20%
大股東,子公司,並列子公司和聯營公司持股超過20%,存在類似業務的進而可能存在同業競爭。
這是一個潛在的危險信號,主要是要看公司的股東分布情況。如果股東分布比較集中,跟股東分布比較分散,對潛在的投資人作收購有不同的投資戰略意向。
3、臨時會議權—10%
超過10%股東,可以有權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可以質詢,調查,起訴,清算及解散公司。
這是比較罕見的例子,通常都會發生於公司內部糾紛,或是股權大變動的情況下,才需要臨時召開股東大會。
4、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5%
超過5%股東,重點關注同業競爭,收購上市公司超過5%股權,變動需要公告。
經過往歷史的教訓,潛在投資者的舉動,將投資人的身份披露出來,對所有股東是一件好事。亦是從透明度方面來約束野蠻人的行動,這是較好的做法。
5、臨時提案權開小會—3%
在股份公司中,持有超過3%股份,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
6、代位訴訟權—1%
在股份公司中,可以間接的調查和起訴權,這是小股東的權利。只有大部分的小股東聯手起來,才有機會採取較具體的行動。若果沒有團結或召集不夠的股份數量,最終小股東的權益仍然是會被侵蝕。
Ⅳ 控股是要佔股比例達到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五十以上嗎那占股比例小於百分之五十的叫什麼呢
控制也可以是50%以下,比如甲公司持有A公司45%股份,剩下55%由數千位股東持有,並且沒有一個比例超過1%的,這樣實際上也是控制,非控制部分叫做少數股東權益,也可以叫非控制性權益
Ⅳ 持股比例100%是什麼意思
持股比例100%意思是指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股票的代表法人。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
1.大股東持股比例有什麼規定呢?這個沒有一個絕對值。一般來還要看其他股東以及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數量。只要在持股比例上有絕對的老大地位,都可以說是高度集中。當然還有一種是直接持股超過全部股份50%的也可以說是高度集中。第一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拓展資料:
1. 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_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 股東中的東,原意指「主人」(東家),股東,即持股的主人,簡單理解就是「老闆」。
3.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Ⅵ 股權的五種類型是什麼
股權的五種類型包括:國有股、法人股、外資股、職工股、公眾股。
國有股,是國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這是我國社會主義特色下的產物,絕大多數國有企業都是這種股權構成;
法人股,是企業法人或個人持有為主的股份公司,這是民營企業的普遍類型;
外資股,是指境外投資者以主要持有人的結構,A股的上市公司也是有一批的;
職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權分布在職工手上,比如華為,這種在A股並不多見;
公眾股,也就是公眾持有數量佔了總股本的多數。
擴展內容:股權結構類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義務)。基於股東地位(身份)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有不同的分類,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規范的股權結構包括三層含義:
①降低股權集中度,改變「一股獨大」局面。
②流通股股權適度集中,發展機構投資者、戰略投資者,發揮他們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③股權的流通性。
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
Ⅶ 持股多少是大股東
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90%。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Ⅷ 公司股權的比例怎麼分
全世界沒有兩個相同的公司,每個公司的發展進程是非常不一樣的,所以各個公司的股權比例分配也各不相同。
通常情況下,公司股權的比例分配受以下因素影響:
創始團隊的人數
公司發展融資的歷程
公司所處行業和業務
股權激勵計劃
總而言之,股權比例沒有絕對完美的結構,比如一些企業在什麼情況下接受投資、接受誰的投資、給多少的股權比例,都是一個綜合性的考慮。
對某個公司而言,也許在某個特定階段,某個特定的投資人提供的資源決定了公司的生死,用較高的股權比例進行交換可能成為一個不得不做的決定。
Ⅸ 股權結構有哪幾大分類
股權結構的分類有三種:
1、一元股權結構
一元股權架構這種是指股權的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均一體化。
2、二元股權結構
二元股權架構是指股權在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之間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將股東權利進行分離設計。
3、4X4股權結構
4X4股權架構這就是在二元股權架構的基礎上,將公司的股東分為四個類型,創始人、合夥人、員工、投資人,針對他們的權利進行整體性安排,以實現前面提到的五大目標。
拓展資料
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
一、股權集中度
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二、股權構成
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
(資料來源:股權結構——網路)
Ⅹ 子公司分為幾種情況控股、參股、持股子公司什麼區別還有嗎通常所說的子公司都是指控股子公司嗎
_子公司分為全資子公司、相對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_區別實際上就是持有所有權的程度不同。控股子公司指母公司通過持有股份達到一定比例,從而在經營管理或者資本運作上進行控制的企業;參股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參股的企業以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參股的企業。_不是。有控股子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他們的區別:全資是100%出資,股東只有大公司一個,大公司擁有100%的股權 。控股是不止一個股東(股東除了大公司還有其他股東)股東至少是2人或以上,在所有股東中,大公司的股權比例是最大的一個或者股權比例雖然不是最大,但有子公司的實際的控制權和經營權。
【拓展資料】
我國《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4條指出:「子公司應當是母公司對其擁有全部股權或者控股權的企業法人。」根據實際控制原則,子公司可以分為:
(1)全資子公司。如母公司應持有某公司lOO%的股權,該公司即為全資子公司。全資子公司不同於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按照我國原《公司法》的要求,除了「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投資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外,一般企業不得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資子公司,只能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或單獨出資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全資分公司。因此,在較長時間內集團公司一般沒有設立新的全資於公司。200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公司法》第58條規定了「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合法性。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母公司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即是它的全資子公司。因此,全資予公司將成為重要的子公司形式。
(2)絕對控股子公司。若母公司持有B公司50%以上的股權,掌握對B公司的絕對控制權力,B公司為母公司的絕對控股子公司。
(3)相對控股子公司。若母公司持有B公司小於50%的股份,且處於第一大股東的地位,母公司能夠控制B公司的董事會,則B公司為母公司的相對控股子公司。如果B公司股份(或出資)很分散,那麼,即使母公司持有B公司較少比例的股權,也能使B公司成為實際控股子公司,從而掌握其實際經營的控制權,包括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經理等關鍵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