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股權轉讓什麼意思
Ⅰ 股權轉讓是什麼概念是什麼意思
股權轉讓就是指股東將自己所擁有的股份,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一部或全部轉移給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投資者的行為。但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將股權轉給股東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東同意。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Ⅱ 什麼是股權轉讓,有哪些種類
您好,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轉讓的種類:
1、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持份轉讓,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我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
2、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多是以書面形式來進行。有的國家的法規還明文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甚至以特別的書面形式(公證)來進行。但以非書面的股權轉讓亦經常發生,尤其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轉讓,通過非書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進行。
3、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即時股權轉讓,是指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或者受讓款的支付即進行的股權轉讓。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條件的股權轉讓,為預約股權轉讓。
4、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與公司非參與的股權轉讓
公司參與股權轉讓,表明股權轉讓事宜已獲得公司的認可,因而可以視為股東資格的名義更換但已實質獲得了公司的認同,這是公司參與股權轉讓最為積極的意義。但同時還應注意到,當前我國諸多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現象中,未經股權轉讓各方邀請或者未經股權享有人授權公司代理的情形時有發生。
5、有償股權轉讓與無償股權轉讓
有償股權轉讓無疑應屬於股權轉讓的主流形態。但無償的股權轉讓同樣是股東行使股權處分的一種方式。股東完全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股東的繼承人也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取得股東的股權。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Ⅲ 什麼是股權轉讓及其類型
什麼是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有哪三種類型?找法網公司法欄目小編為您解答。 一、什麼是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近年來,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當然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所以,必須關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的適當履行問題。 二、股權轉讓種類 1、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持份轉讓,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中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一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轉讓,實際包括已繳納資本然而並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也包括那些雖然認購但仍未繳付股款因而還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是指以股票為載體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2、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多是以書面形式來進行。有的國家的法規還明文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甚至以特別的書面形式(公證)來進行。但以非書面的股權轉讓亦經常發生,尤其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轉讓,通過非書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進行。 3、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即時股權轉讓,是指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或者受讓款的支付即進行的股權轉讓。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條件的股權轉讓,為預約股權轉讓。中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為規避此項法律規定,發起人與他人簽署於附期間的公司設立1年之後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與他人簽署附期限的股權轉讓協議,即屬於預期股權轉讓。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公司上市的知識,小編推薦:股票期權是什麼?股份的含義及其特點是什麼?增發新股和申請配股的異同
Ⅳ 非公司股權轉讓協議要包括哪些條款
法律分析:一般應當具備如下條款:
1、鑒於條款。一般用來描述股權轉讓雙方當事人的法律主體資格、股權轉讓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標的。
2、目標公司介紹。目標公司介紹包括當前股東名稱、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公司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住所地等。
3、出讓方情況。出讓方持股數量、所佔比例,轉讓決議和授權決定,轉讓的股份和權益內容。
4、受讓方情況。受讓方的主體適格,受讓股份的決議和授權決定真實、合法,無行業限制和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5、雙方的權利義務。轉讓協議必須明確目標公司依法設立、合法存續、股權結構、股份出讓方持股、轉讓意願、其他股東意願、是否放棄有限購買權、轉讓價款支付、工商登記變更以及相互交接協作等內容。
6、股東會決議情況。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轉讓方股東徵求其他股東意見事實,其他股東對於出讓方轉讓股權的意思表示和行為表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Ⅳ 什麼是非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Ⅵ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無記名股票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Ⅶ 什麼是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將其股東權益依法轉讓給他人進行補償,使他人獲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拓展資料:股權分配的簡介資本和權益的確定需要區分投資者的類型。一般來說,個人投資取決於投資者的個人特徵,而機構投資則有一套價值評估體系。讓我們談談個人投資者的待遇。為什麼投資者要投資你的團隊,最重要的事情通常是重視人,其次是項目。因此,我們首先應該從人的角度來看待投資基金在股票中的比例。例如,投資者對控制權的渴望特別強烈。你可能不會談論控股,而是將精力轉向如何通過擴大板塊來增加團隊收入;如果投資者特別直率,也許你可以獲得控股權。總之,我們應該尊重投資者的意見。如果你真的覺得不合適,那麼你選擇的投資者似乎是錯的。至於經營權益部分,在設定總比例之後,我們可以考慮每個人在團隊中的責任和能力。這方面可能會有競爭。我的建議是建立一些簡單的虛擬股權績效評估體系。也就是說,在創業過程中,一種允許股東權益隨著個人業績的變化而進行一定程度調整的激勵制度。這一體系是中性的,因此經營權益的分配比例也按職責和崗位劃分,而不是按人員劃分。如果你認為你也應該從創意角度考慮股票,請單獨列出這個方面。讓最先提出這個想法的人獲得一定的股本回報。因此,關於股權分配最基本的一點是,沒有必要尷尬地詳細談論它。如果不好好討論公平問題,創業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各種問題。讓股權不按人劃分,而是按資本、責任、崗位、創造力等客觀角度進行劃分,盡可能避免隨意抽頭分配帶來的問題。
Ⅷ 什麼是非承債式股權轉讓
承債式股權轉讓指轉讓方和受讓方約定對某一時間節點之前的債權、債務由原股東承擔,該時間節點之後的債權、債務由新股東承擔的股權轉讓方式。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中明確規定:公司原全體股東,通過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轉讓公司全部資產方式將股權轉讓給新股東,協議約定時間以前的債權債務由原股東負責,協議約定時間以後的債權債務由新股東負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原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非承債式股權轉讓就是則是相反,新股東不需承擔公司的債務!
Ⅸ 什麼是非公開交易股權
1、非公開股權轉讓是指雙方協議的股權轉讓,一般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轉讓,國內通常把pe翻譯成狹義的股權投資,即「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既可以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也可以採取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有風險辨別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或個人募集資金。
2、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